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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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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28,142,8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集团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自二零零三年进军汽车业务以来,凭借领先的技术、成本优势及具备国际标准的卓越品质,集团迅速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的引领者,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份额,奠定了比亚迪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

  作为全球智能产品开发及生产和组装的领先厂商,本集团可以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产品覆盖消费电子、汽车智能系统、物联网、机器人、人工智能及新型智能产品等领域,但不生产自有品牌的整机产品。该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华为、三星、苹果、小米、vivo、联想等智能移动终端领导厂商。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星、Dell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导厂商,以及科沃斯、iRobot等全球领先的机器人专业智造品牌厂商。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及铁电池广泛应用于各种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新型智能产品领域。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是比亚迪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之一。凭借在新能源业务领域业已建立的技术和成本优势,集团成功研发出高效率、低成本的跨座式单轨——“云轨”产品,配合新能源汽车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立体化覆盖,在帮助城市解决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同时,实现集团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1、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17 亚迪 0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4.87%,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4.87元,每10 张“17 亚迪 01” (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8.96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由于2019年6月15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17亚迪01”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4日期间的利息。

  2、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18亚迪0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5.17%,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5.17元,每10张“18亚迪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1.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1.36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支付“18亚迪01”自2018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1日期间的利息。

  3、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 年付息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2),“18亚迪02”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5.75%,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5.75元,每10张“18亚迪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7.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支付“18亚迪02”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

  4、“19亚迪01”、“19亚迪Y1”、 “19亚迪03”尚未到达付息日。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2月13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9亚迪01”的信用等级为AAA。具体详情见本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2019年5月27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 “17亚迪01”、“18亚迪01”、“18亚迪02”和“19亚迪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2019年5月31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9亚迪Y1”的信用等级为AAA。具体详情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2019年7月31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9亚迪03”的信用等级为AAA。具体详情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2019年,中美贸易争端及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继续拖累全球经济发展,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仅增长6.1%,创1991年以来新低。下半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导致第三、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进一步降至6.0%,是近三十年来最低季度增速。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下降7.5%和8.2%。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受补贴退坡及部分地区提前切换国六标准影响,下半年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全年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下降2.3%和4.0%。

  2019年3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自2019年3月26日起分阶段下调新能源汽车补贴,到2019年6月25日为补贴过渡期,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至补贴过渡期结束后,补贴标准进一步下调,并取消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短期内给相关企业带来盈利压力,但长远有利于优化新能源汽车竞争格局,改善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市场化,推动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未来,先进技术、优良质量及良好口碑将成为各汽车厂商提升市场份额的关键。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的统计,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3.7亿部,同比下降2.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为3.89亿部,同比下降6.2%。

  经过多年发展,智能手机行业已进入发展成熟期,为刺激消费者的换机热情,各大智能手机品牌商不断加速技术创新,升级产品设计,多摄、折叠屏等新机型在年内陆续推出。5G商业化的趋势,也为行业带来崭新的发展动能,各大知名品牌商争相推出多款5G手机。相比4G手机,5G手机的整机复杂度提高,对产品加工精度和整体性能的要求更高。并为拥有全面产品线、掌握领先技术的厂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年内,金属中框配套3D玻璃机壳设计仍然是主流方案,在中高端及旗舰机型市场获广泛应用,陶瓷后盖在部分旗舰机型也得以持续应用,中低端手机主要以全塑料方案及塑料中框配套玻璃后盖为主。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年内,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量有所下滑,市场对其上游锂电池的需求依然疲弱。而在光伏领域,2019年我国光伏产业开始实现由补贴推动向平价推动的转变。在政策调整下,尽管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有所下滑,但受益于海外市场的增长,我国光伏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技术创新不断推进、出口增速不断提升。

  (二)业务回顾

  年内,本集团实现总收入约人民币127,739百万元,同比下降1.78%,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63,266百万元,同比下降16.76%;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53,380百万元,同比上升26.40%;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10,506百万元,同比上升17.38%。三大业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53%、41.79%和8.22%。年内,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人民币40,145百万元,同比下降23.42%,于本集团总收入的占比下降至31.43%。

  汽车业务

  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有史以来补贴降幅最大的一年,补贴退坡及部分地区提前切换国六标准拖累行业首次出现产量及销量均同比下降,集团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亦有所下滑。集团凭借核心技术的研发,设计团队的多元化及产品结构的完善,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年内集团新能源汽车销量依旧位列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前列,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集团继续推进王朝系列车型的更新换代,年内发布了数款车型,包括全新一代「唐EV」、全新「宋Max」插电式混合动力版、全新「元EV」、全新「秦EV」以及迭代车型「宋Pro」等,凭借优异的性能和外观赢得市场一致好评。2019年,「元EV」、「唐DM」分别位列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前五名,其中,「唐DM」销量更是在售价人民币20万以上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里一枝独秀,进一步巩固了集团在行业中的领军地位。年内,是集团e系列产品的开启元年,集团分别推出了面向不同消费群体的e系列产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全面覆盖新能源汽车细分市场,年内陆续推出「e1」、「e2」和「e3」等车型,为集团发展贡献新的增长点。

  纯电动大巴领域,集团纯电动大巴在北京、三亚、澳门、香港、拉萨等全国众多城市继续投入运营,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并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口碑。在海外市场方面,集团继续扮演「公交电动化」的先驱角色,引领全球公交电动化的浪潮,向英国、智利、荷兰、挪威、新加坡、法国、丹麦、加拿大和印度等地完成了电动大巴的交付。

  在「7+4」战略布局下,本集团不断拓展在专用车领域的渗透,致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全市场覆盖,助力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为泥头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全国率先形成纯电动重型货车使用的示范效应。年内,集团泥头车实现数千台销量,为商用车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

  在深耕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同时,集团亦继续推动传统燃油车业务的发展。2019年7月,集团推出宋的全新迭代产品「宋Pro」,外观延续了「Dragon Face」家族设计,并搭配「DiLink 2.0」智能网联系统,燃油版上市以来广受市场好评,连续数月销量破万并持续攀升,成为燃油车业务增长的新引擎。「宋Max」车型凭借较高的颜值和性能,在中国MPV市场继续保持前五的销量排名,继续为集团带来稳定的销售贡献。然而,受燃油车行业的整体需求下降及集团老车型退出市场的影响,年内集团燃油车销量亦有所下滑。

  年内,集团供销体系的开放开启新的篇章并取得积极成果。集团与丰田汽车公司就成立纯电动车研发公司签订合资协议。通过与丰田的合作,将综合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及品质控制能力,进一步巩固电动汽车的核心技术,助力打开集团零部件的海外供应,实现集团的长足发展。此外,集团与华为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就汽车智能网联、智能驾驶等领域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年内,集团与华为联合发布了手机NFC车钥匙,为集团用户带来更便捷、智能的交互体验。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集团「云轨」及「云巴」作为低成本的城市轨道交通解决方案,拥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年内,本集团积极拓展国内外客户并取得一定进展。未来,随着国内外市场项目的开工建设,预计相关业务将为集团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2019年,集团凭借在金属部件领域的长期经验、领先技术及优秀质量,在移动智能终端市场占有率继续处于领先位置。年内,3D玻璃、陶瓷、塑料以及组装业务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3D玻璃、陶瓷以及组装业务表现亮眼,同比大幅增长。但受行业整体需求波动,金属部件业务收入及盈利于期内有所下滑。

  新型智能产品业务方面,集团持续推进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产品出货量快速提升,业务增长迅速。汽车智能系统方面,除了配套集团全系车型以外,亦积极拓展外部市场,与国内和海外汽车品牌广泛展开合作,预计未来将成为本集团新的营收贡献点。

  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持续取得突破,前端需求也随之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服务并满足不同战略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本集团启动全球化布局,扩充产能,打造海内外的先进制造基地。在国内深圳、惠州、汕头、汕尾、韶关、西安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年内新增的长沙基地已顺利投产,位于中山、西安等地的新基地亦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海外方面,年内在欧洲新增的两个生产基地已投入量产,在东南亚地区的生产基地也已经启动。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铁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年内集团旗下传统电池业务实现稳定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此外,光伏市场于年内有较为明显的回暖,给集团光伏业务带来一定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1.93%,主要为行业、政策变动及本期研发费用上升影响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和应收款改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集团及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本集团新增23家子公司(2018年:39家),注销16家子公司(2018年:10家),处置5家子公司(2018年:2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67,826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71,028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19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6,783千元后,扣除应该支付2019年永续债利息人民币257,865千元, 扣除2018年末期已分红金额556,541千元,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66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63,689千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0年度的酬金。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

  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进行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3.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从事业务活动所必须的,担保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上述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实施时,由该等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公司一起提供不受限于出资比例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新能源车、新能源叉车、燃油车、轨道交通产品(含设施和附属配套)及其他商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总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在此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或其指定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代表公司处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销售新能源车、新能源叉车、燃油车、轨道交通产品(含设施和附属配套)及其他商品所必须,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上述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事项在实施时,公司需从资信调查、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调查和筛选,挑选合适的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和客户,并对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和客户风险进行严格监控,最大程度降低项目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与关联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煤、气等燃料和动力;(3)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4)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5)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6)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7)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电力设计、工程施工服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310,037万元。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王传福先生现任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子冬先生在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并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上述三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0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历史生产经营经验及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测而作出。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整体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固定资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采购电器设备、检测系统等固定资产,向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销售电枪、电焊设备等固定资产。预计采购固定资产总金额为4,996.66万元,销售固定资产总金额为567.35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所需手续。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王传福先生在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该二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

  1.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

  2.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行使一般性授权;

  3.一般性授权将一直有效,直到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止:

  (1) 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

  (3) 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一般权利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电子”)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于有关期间(按下文的定义)配发、发行及处理比亚迪电子的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授权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债券、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其它证券),并授权比亚迪电子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比亚迪电子的董事会根据上述批准所配发及发行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根据购股权或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股本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比亚迪电子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当日比亚迪电子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的20%。惟根据(i)供股(按下文的定义);或(ii)根据比亚迪电子所发行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现有认股权证、债券、公司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的条款行使认购权或换股权;或(iii)根据任何当时已采纳以向比亚迪电子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雇员或任何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可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股份;或(iv)根据比亚迪电子的组织章程细则发行股份以股代息者除外。

  “有关期间”指由比亚迪电子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比亚迪电子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比亚迪电子的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比亚迪电子须召开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iii) 比亚迪电子股东于该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比亚迪电子决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供股”指在比亚迪电子董事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内的比亚迪电子股份持有人(及(如适用)有权参与发售的比亚迪电子其他证券持有人),按彼等当时的持股比例(或(如适用)所持其他证券的比例)发售股份,或发行购股权、认股权证或赋予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权利的其他证券,惟比亚迪电子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于考虑比亚迪电子适用的任何地区法例,或该等地区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后,作出彼等认为必需或适当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 《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薪酬参照其2019年度的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并于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2020年度的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拟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等相适应。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关于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总量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并要求公司管理层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宽投资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按照汽车金融机构的商业惯例,为贷款购买比亚迪品牌汽车的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购车客户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单笔汽车贷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车辆办理抵押生效即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取得合格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之日止。阶段性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3亿元,具体金额及期限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符合条件的贷款购车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汽车金融行业车贷业务的正常经营行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拓展汽车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需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新增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500亿元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本议案项下的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境外市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成本公司境外上市H股之可转换债券等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向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融资、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管产品融资等 。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则单笔发行本金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值美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拟转换的H股新股可以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董事长在本议案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有权对上述融资事项进行审批,董事会不再另行出具转授权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关于召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67,826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71,028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19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6,783千元后,扣除应该支付2019年永续债利息人民币257,865千元, 扣除中期已分红金额556,541千元,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66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63,689千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0年度的酬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与关联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煤、气等燃料和动力;(3)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4)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5)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6)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7)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电力设计、工程施工服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310,03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2019年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0年度的酬金。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6)业务资格: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已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登记,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7)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2、安永华明深圳分所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深圳分所”)承办。安永华明深圳分所于2006年3月成立。安永华明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0楼2006单元。安永华明深圳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为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由总所统一安排计提和购买,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人员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2)业务信息: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3)执业信息: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谢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碧华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和黄榕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为安永华明深圳分所负责人,拥有25年专业鉴证服务经验,曾负责多项大型民营、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碧华女士,香港执业会计师,拥有28年专业鉴证服务经验,曾为制造、地产、科技、零售相关行业的公司提供专业鉴证服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榕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12年专业鉴证服务经验,曾为制造、科技和广告传媒等相关行业的公司提供专业鉴证服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分别为: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和黄榕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0年度的酬金。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0年度的酬金。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1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集团(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并同时构成授信协议项下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应担保。此外,应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公司可能会不时地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三年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分别为:

  ■

  公司预计自该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不限于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不限于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尚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截止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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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转B1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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