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9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教育培训业务,依托于学大教育的平台,以“一对一”教学辅导为主,为国内K12范畴有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授课模式主要包括1对1辅导、个性化小组辅导、艺考文化课辅导等。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线下(实体)培训中心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个性化培训业务,同时也积极探索多元发展,布局在线教育业务、素质教育服务、全日制中小学的教育服务、留学和游学项目等业务,通过全方位的教育体系及科技赋能,打造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的教育模式,以更加多元、系统的教学产品、教学服务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使学生在线上与线下享受同等优质的个性化教育服务。

  公司教育培训业务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周期特点,每年第二季度是我国学历教育中,学年期末考试、中考、高考等大考的考试时间,为更好的准备考试,学生在第二季度参加培训的人数、时间、密度非常集中,致使公司每年第二季度的收入相对高于其他季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5.96亿元,同比下降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17.25万元,同比增长18.1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5.96亿元,同比下降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17.25万元,同比增长18.16%。

  (1)教育培训业务发展情况

  本着“个性化智能教育”的教育理念,2019年度,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一方面继续坚持以个性化教育研究院为核心、以教研资源管理中心为引领、以各分公司教研室为载体的“教研+”战略,一方面正式确立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双螺旋”教育模式,以科技赋能个性化教育。

  截至2019年末,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有581个教学点,覆盖了全国30个省,116个城市,员工人数超过14,000人,其中,教师团队超过7,000人,形成了较为强大的教学网络。

  1)营收规模保持平稳,续费金额有所增长

  学大教育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01,213万元(注:其中教育培训业务收入295,2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6%,2019年实现净利润14,3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81%,客户续费金额同比增长,粘性良好。

  按业务类型分,本报告期教育培训服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

  其中,其他教育服务收入主要包括自主招生收入、在线教育收入等与K12教育培训服务相关的收入。

  2)线上业务逐步发力,运营效率稳步提高

  学大教育结合多年的线下教育实践与经验,逐步拓展在线教育,通过科技赋能,将单一的线下或线上教学活动拓展为立体化的双线融合教学,升级智能化教学服务系统,提升线下校区业务能力,人均产能和运营效率也获得稳步提高,对利润率产生正贡献。公司本年度在线教育收入约占到总收入的1.3%。

  3)持续加强人才建设,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2019年度,学大教育推进全国教研体系建设和教师队伍提升的工作,推出了面向新教师的“雏鹰计划”和“青蓝工程”,加强全员培训,建立了分层级、分岗位的员工培训体系,做好人才选拔和储备等工作,并注重加强教学督导力度,促进一线常规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2)2019年度董事会关注的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更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严乐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姬浩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续聘严乐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续聘刁月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续聘王烨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俊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2019年7月,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滕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汤文昊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10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严乐平先生、副董事长姬浩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职务,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吴胜武先生、乔志城先生为公司董事,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吴胜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关联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与公司控股股东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额为不超过3.7亿美元等额人民币,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4.35%/年。公司实际向紫光卓远借款(本金)共计23.5亿元人民币,并于2016年5月24日到账。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5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对应利息。

  截至2017年5月23日(《借款合同》期限届满日),公司应向紫光卓远支付18.5亿元借款的利息共计8,047.5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当日全部偿还上述借款利息8,047.5万元人民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与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该事项已经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借款展期合同》约定,展期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8.5亿元,展期借款期限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止,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借款本金35,000,000元人民币,以及对应利息905,157.53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金金额18.1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8年5月23日(《借款展期合同》期限届满日),公司应向紫光卓远支付18.15亿元借款的对应利息共计7,895.25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当日全部偿还上述借款对应利息7,895.25万元人民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4月9日与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二)》,该事项已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借款展期合同(二)》约定再次展期借款本金金额人民币18.15亿元,再次展期借款期限自2018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止,再次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截至2019年5月23日(《借款展期合同(二)》期限届满日),公司应向紫光卓远支付18.15亿元借款的对应利息共计7,895.25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当日全部偿还上述借款对应利息7,895.25万元人民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与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三)》,该事项已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借款展期合同(三)》约定再次展期借款本金金额人民币18.15亿元,再次展期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5月23日止,再次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2019年10月17日,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对应利息1,226,342.47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金金额为17.45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借款本金1.4亿元人民币,以及对应利息3,036,657.53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金金额为16.05亿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4日,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对应利息693,616.44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金金额为15.75亿元人民币。

  2020年1月21日,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对应利息576,821.92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金金额为15.55亿元人民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向紫光卓远提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对应利息392,095.89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金金额为15.45亿元人民币。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按实际情况分配,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报告期内单日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为77,790万元。

  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2018年10月11日上午9:30-11:00,公司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隔30日发布一次重组预案后的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期间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的变化,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谈判,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双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2019年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参与设立思佰益基金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宁波思佰益学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佰益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教育、创新教育及有竞争力的培训教育等领域,该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8亿元,其中学大信息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出资占44.44%。2018年5月,思佰益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完成首期、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募集资金的实缴,共计7,896.1076万元,其中学大信息累计出资3,532.4978万元。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北京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集成和服务,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已通过宁波思学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对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深圳点猫科技有限公司为6-16岁少年儿童提供在线编程培训服务,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思佰益基金认购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公立学校教学、科研及日常管理提供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件、硬件及综合解决方案的公司,目前该项目尚未退出。

  6)公司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K12业务对外投资额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经营层2019年度在6000万元的额度内开展K12业务对外投资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2019年实际新设及增资的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为准。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学大教育基于K12业务实际认缴对外投资金额为5160万元。

  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a.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减持到5%以下

  2019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盛控股”)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鑫鼎盛控股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1,95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鑫鼎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来源为司法判决转让。

  2019年2月26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于2019年2月26日减持公司股份480,900股,减持数量已近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数量的半数。

  2019年2月28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2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105,100股,本次减持后,鑫鼎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09,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5%,鑫鼎盛控股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19年3月4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3月4日,公司预披露的鑫鼎盛控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鑫鼎盛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份共961,91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b.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安特”)于2019年11月29日与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银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林湾”)100%股权,椰林湾持有公司12,438,544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天津安特、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银润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安特已于2020年2月27日办理完毕受让椰林湾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成为椰林湾的唯一股东。

  天津安特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2月1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累计增持公司1,995,7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上述增持完成后,天津安特直接持有公司6,800,508股股份,通过椰林湾间接持有公司12,438,544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9,239,0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天津安特及一致行动人椰林湾已就该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安特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累计增持公司1,411,0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上述增持完成后,天津安特直接持有公司8,211,568股股份,通过椰林湾间接持有公司12,438,544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0,650,1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7%。

  天津安特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累计增持公司961,9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上述增持完成后,天津安特直接持有公司9,173,469股股份,通过椰林湾间接持有公司12,438,544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1,612,0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

  截至目前,天津安特直接持有的公司9,173,469股股份中,5,500,000股股份现存放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占紫光学大总股本的5.72%;天津安特通过椰林湾间接持有的公司12,438,544股股份中,9,430,000股股份现存放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占紫光学大总股本的9.8%,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8)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深投控和紫光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

  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紫光集团发来的通知,紫光集团的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紫光集团的部分股权,该事项可能涉及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8年9月4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和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分别向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转让其所持有的紫光集团30%、6%股权;同时,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三方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拟于股权转让交割后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

  2018年10月25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清华控股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

  鉴于近期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各方友好协商,清华控股决定终止向深投控转让其所持紫光集团36%股权。2019年8月8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同意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框架协议》将被终止,其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除《合作框架协议》第六章约定的保密义务外,各方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其他全部权利义务均不再享有或履行。本次终止协议签署后,紫光集团的原有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清华控股仍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仍为紫光集团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于2019年1月1日,将账面价值16,308,564.00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持有北京君联名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将可供出售金融持有的苏州童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骄尚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曲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学致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知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账面价值合计20,890,000.00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将持有的北京君联名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其他综合收益调入留存收益,导致公司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及留存收益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等会计政策,其对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和期初留存收益进行调整,导致公司期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及留存收益进行相应调整。

  (2)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二级全资子公司“厦门紫光学大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学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1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兰玉女士、王震先生、李元旭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65,025.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327,606.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62,198,819.1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7,177,624.29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2019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62,198,819.19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6,195,107.00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号)的要求对原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K12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合称“学大教育”)拟根据K12业务发展规划,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一方面开设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另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原有校区基础建设的完善、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存在向营利性培训学校转型的需求,故公司计划2020年在全国新设(含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变更为营利性培训学校)不超过80家K12体系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

  此外,公司预计会根据地方主管部门提高教育培训类机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增加部分现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本金。

  公司拟授权经营层2020年度在6,000万元的额度内开展K12业务对外投资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2020年实际新设及增资的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K12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22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65,025.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327,606.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62,198,819.1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7,177,624.29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发展现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2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9号。

  (二)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了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确认换入资产和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时点,以及当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有关披露要求。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订了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简化了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2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K12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合称“学大教育”)拟根据K12业务发展规划,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一方面开设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另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原有校区基础建设的完善、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存在向营利性培训学校转型的需求,故公司计划2020年在全国新设(含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变更为营利性培训学校)不超过80家K12体系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

  根据各地主管部门不同要求,公司拟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一般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拟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资金一般为1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司预计会根据地方主管部门提高教育培训类机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增加部分现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本金。

  综上所述,鉴于教育培训服务行业的特点以及设立培训学校/子公司业务频次较高等因素,按照上述注册资金要求和运营资金需求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申请2020年度K12业务对外投资额度6,000万元人民币,年度总投资额度范围内新设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年度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现有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增加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授权经营层2020年度在6,000万元的额度内开展K12业务对外投资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2020年实际新设及增资的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为准。

  (二)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K12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议案是对2020年度K12业务体系内现金方式对外投资额度的授权,尚不构成关联交易。如公司对外投资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在6,000万的授权额度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以现金方式进行对外投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根据各地主管部门要求,以自有资金注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或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进行增资。具体为:拟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一般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拟设立子公司的注册资金一般为1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对现有单体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增加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培训学校办学内容:语言类培训、艺术类培训、文化教育培训等(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为准)。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服务;教育软件、教学用品的技术开发;教育信息咨询等(最终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用于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以及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进行增资,一方面是为了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能够开设更多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进一步促进K12教育培训业务的稳健、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积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原有及新建校区基础建设、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的体现。

  (二)K12业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但此类对外投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日常投资项目,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及项目管理制度,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

  (三)本次授权对外投资额度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授权经营层在6,000万元额度内开展K12业务对外投资项目是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推动K12业务合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授权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2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65,025.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327,606.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62,198,819.1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7,177,624.29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2019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原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2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936.6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568.13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57万元;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370.09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0万元。

  (1)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68.13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57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计提坏账370.09万元,转回坏账0.00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中,有496.39万元因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聚实业”)应收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润”)设备租赁款账龄增加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瑞聚实业自2012年起开始采购游乐设备,于2014年度完成所有11项游乐设备的采购并分批次全部租赁给浙江银润,安装于由其开发运营的“安吉天使乐园休闲旅游度假园区”中的Hello Kitty家园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金额1855.4万元/年(不含税)。2017年5月19日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为2年,续租金额为1,000万元/年(不含税)。2019年6月24日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1年,续租金额为800万元/年(不含税)。

  浙江银润为公司董事廖春荣先生实际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浙江银润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936.64万元,将相应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2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0年3月31日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98.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中,有144.72万元因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聚实业”)应收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润”)设备租赁款账龄增加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瑞聚实业自2012年起开始采购游乐设备,于2014年度完成所有11项游乐设备的采购并分批次全部租赁给浙江银润,安装于由其开发运营的“安吉天使乐园休闲旅游度假园区”中的Hello Kitty家园项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金额1855.4万元/年(不含税)。2017年5月19日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为2年,续租金额为1,000万元/年(不含税)。2019年6月24日瑞聚实业与浙江银润签订《租赁合同》,瑞聚实业将上述设备续租给浙江银润,续租期限1年,续租金额为800万元/年(不含税)。

  浙江银润为公司董事廖春荣先生实际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浙江银润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98.95万元,将相应减少2020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