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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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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一)风机业务

  风机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通过亿利达股份以及亿利达科技、天津亿利达、广东亿利达、马尔、富丽华、华德等子公司从事风机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1.风机概述

  风机是用于压缩、输送气体的一种机械,其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属于通用机械范畴。风机产品应用领域广阔,从应用领域来看主要包括空调风机、建筑通风机和冷链风机三大类,分别应用于中央空调、建筑轨道和冷链领域。

  2.经营模式

  (1)中央空调风机及中央空调其他配件业务

  中央空调风机是指应用于中央空调系列空气调节设备和空气处理设备的配套风机,是中央空调上游的核心零部件之一,主要用于宾馆酒店、办公楼宇、商业中心、机场车站、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机构、特殊工业厂房等领域。公司中央空调风机产品主要生产流程均由自身完成,少部分非核心工序由外协加工完成,公司目前建设有台州、广东、天津等风机生产基地,2019年公司中央空调风机及中央空调其他配件销售收入约8.83亿元。

  在内销方面,中央空调风机、中央空调其他配件绝大部分采用直销方式,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大中型中央空调生产企业。目前,公司已与约克、麦克维尔、特灵、开利、顿汉布什、艾默生、新晃、格力、美的、天加、欧科等国内外知名中央空调厂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在外销方面,中央空调风机及中央空调其他配件采用直销与经销结合的方式。目前公司在美国、印度、韩国、土耳其、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地区都拥有经销合作伙伴。

  (2)建筑通风机业务

  建筑通风机是指主要应用在商用建筑、公共建筑、地铁轨道交通、隧道、工厂以及住宅等场所的用于通风、消防排烟和空气调节的风机。建筑通风机主要应用于建筑通风系统,下游客户主要是工程安装公司、市政项目采购管理部门等,公司的建筑通风机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方式,2019年公司建筑通风机销售收入约1.19亿元。

  (3)冷链风机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浙江马尔开展冷链风机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于2014年收购了浙江马尔51%的股权,浙江马尔2019年冷链风机销售收入约4,241.83万元。

  3.行业地位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中央空调风机开发生产企业和知名的建筑通风机制造商,马尔品牌在冷链行业、富丽华品牌在空压机行业均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建有符合美国AMCA标准要求的国内一流的风机综合性能测试室,在行业内首家取得了通风机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资质,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和经省级认定的浙江亿利达风机企业研究院,多项风机产品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并被列入国家工信部节能机电产品目录。公司是美国AMCA标准亚洲董事会成员、风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获批“高效低噪智能风机技术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和浙江理工大学流体工程装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多年来约克、麦克维尔、特灵、开利、顿汉布什、艾默生、新晃、格力、美的、天加、欧科等国内外知名空调企业一直是公司主要客户,全国各地众多标志性建筑选用亿利达品牌产品。

  4.发展前景

  工商制冷空调行业的发展带动了中央空调风机行业的发展,预计将持续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下游产业的发展、出口市场的拓展、维修更新需求以及产品的升级需求。随着人们对生活、工作环境舒适性要求的不断提高,中央空调的需求量稳步增长。各地的宾馆酒店、办公楼宇、商业中心、机场车站、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机构、特殊工业厂房等建设需求的不断增长,作为制冷空调配套产品的节能空调风机、电机、冷链风机的发展势头良好,应用范围也更为广阔,发展空间也在不断拓展。在国家大力提倡节能环保的政策环境下,未来的配套风机产品将向着更加节能和环保的方向发展。就目前国内外风机技术发展趋势而言,将朝着高效化、高速小型化、低噪声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工商制冷空调行业的发展同样带动了冷冻、冷链风机行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冷库低温制冷已广泛联系人们的日常生活,国内各地低温制冷需求量都在持续增加。在消费能力和对食品安全重视度的不断提升,食品消费结构和习惯的变化对冷链物流的要求提高,生鲜电商的崛起等多因素叠加下,冷链物流正迎来快速发展期。

  与中央空调风机通过中央空调的载体应用于建筑物不同,建筑通风机则是直接应用于建筑物本身。建筑通风机的应用领域涵盖了中央空调风机的应用领域,并且更加广泛,一些工业、商用建筑可以没有中央空调,但是必须要有通风系统。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的环境要求也会有更高的要求,整个建筑通风设备行业也逐步进入升级换代的阶段,环保节能化、低噪声化和功能扩展化将是建筑通风设备行业研发的重点方向之一,而同时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及可维护性等方面也不可忽视。

  (二)其他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轻质功能材料、阻尼吸声材料、绝热耐温材料、深海功能材料、特种涂层材料、新型聚脲聚氨酯材料等高分子功能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服务于船舶海洋工程、轨道交通、石油石化、水利电力、市政环境等诸多行业。目前青岛海洋产品主要定位于特种功能材料、管道防腐材料、聚脲防腐材料以及地坪材料等方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中包括了车载充电机、直流转换器等软硬件产品,直流转换器和充电机在本质上都属于开关电源,前者是直流转换直流,后者是交流转换直流。铁城信息生产的车载充电机及DC/DC转换器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是整车必不可少的一项关键核心部件。铁城信息生产的车载充电机具备智能化、抗震性、防水性、高低温控制、抗干扰等高科技的产品特性。铁城信息在台州设有生产基地,在杭州、深圳两地设有研究院。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涉足铝合金压铸、重力、低压铸造以及机械加工领域,为汽车、机电、电讯等行业提供所需的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主要产品包括变速箱壳体、发动机箱体、减速器壳体、飞轮壳等轻量化汽车部件,已与柳州上汽、潍柴动力、格特拉克、江西铃格、捷太格特等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国内外宏观经济不景气,下游中央空调行业销售增长趋缓,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19年度同比增长仅2.8%,公司风机板块经营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同时,汽车板块持续低位运行叠加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公司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相对困难。

  在公司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上下同心,攻坚克难,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压力快速释放的背景下,成功实现了风机主业的平稳发展。2019年度风机业务板块实现了销售收入10.06亿元,同比增长1.86%,持续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并受到客户的高度肯定,被江森约克授予了亚太地区优秀供应商铂金奖、被盾安环境等客户授予了年度品质优秀奖。公司荣获了浙江省稳形冠军培育企业、浙江省工商企业重合同守信用AAA级公示企业等荣誉,杭州铁城信息公司入选2019中国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100强。

  (一)党建引领更加深入

  公司坚持“党建引领”的基本原则,2019年度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子公司加强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建设,分别在三进科技、马尔、铁城信息等子公司建立了党支部和工会。同时,根据“一企一品”的要求,积极打造特色党建,着力完善“党员更出彩”4F工作法。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创建“廉洁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以党建凝聚企业文化,持续发挥党工团作用,组织开展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等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企业凝聚力。

  (二)经营管理不断完善

  强有力管控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保证。2019年公司全面梳理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公司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整理了公司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清单,并修订实施了《分级授权体系》、《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优化总经理办公会机制,强化集体决策,提升公司决策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基于统分结合、条线管控的基本思路,提升集团管控水平,对三进科技、杭州铁城、青岛海洋等子公司实行了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各子公司对照公司要求,完善其内部的财务管理体系;提升财务管控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细化应收帐款管理要求,建立财务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三)生产管控再上台阶

  生产管控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始终高度注重供应、生产、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持续提升公司的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针对供应体系,2019年度公司强化了供应商的考核管理,积极开发优质供应商,优化付款结算方式,实现了子公司间采购资源的共享,保障了物料供应的及时率;针对品质管理,公司聚焦客诉次数下降与内部品质改善,通过质量月、QC项目、金点子等群众性活动,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以“高品质”精炼亿利达“大品牌”;针对生产管理,2019年度公司推进了车间现场的改善,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布局等,不断减少中间环节、缩短物流距离,全年推行生产技改、工艺改善项目90多项,提升了生产效率;针对安全生产,2019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了“层层负责、人人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年公司生产形势平稳,无发生重大生产安全、环保事故;针对信息化,2019年度MES系统二期已实施完成,PLM系统已成功上线,信息化管控水平不断提升。

  (四)研发创新持续领先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2019年公司制订了研发激励制度,根据新品开发、降本等项目的差异,建立差异化激励机制,为研发注入核心推动力;持续深化与浙江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巩固了教授与研究生驻企服务的机制,与浙江理工大学合作申报并获批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流体工程装备智造技术2011协同创新平台1个;全年公司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修订与起草3项,其中GB/T19232《风机盘管机组》标准已发布实施。公司研究院围绕高效节能降噪风机开发、高效无刷直流电机开发、低成本建筑通风机和产品生产自动化装备等方面共立项67项课题,完成56项,开发的VAV、YAH项目、SYP180-200、立式无蜗壳风机等产品取得客户认可并形成订单,DC系列风机、塑料风机等项目也进入推广销售阶段。

  在子公司层面,杭州铁城信息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成功收购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公司;青岛海洋持续专注创新,成功立项青岛市军民融合科创中心项目等,轻质聚酰亚胺保温材料项目被授予了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入选了2018年度山东省专利创新企业百强榜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接上表: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九节 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

  公司四届独立董事樊高定、何元福、刘春彦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财务信息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第134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预算:全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15.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9万元。(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第13430号”《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5,861,242.08元(合并报表),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4,514,213.28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62,884,507.52元。

  公司从经营实际情况出发,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由于董事离职,经广泛征询意见,现补选张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及相关承诺方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青岛海洋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同意公司与相关承诺方基于双方业绩补偿协议的基础上商议的补偿方案。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经营层授权: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基于《青岛海洋之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业绩补偿)》,公司经营层审议通过后与刘燕依依有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以推动青岛海洋2019年度对赌补偿落地。

  《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及相关承诺方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三进科技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同意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樊高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票据往来量大,但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盘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票据资源,同时沉淀回笼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形成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公司承担票据池质押的担保责任。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周四)下午14:30,《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四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董事张俊先生:男,1980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4月2日至今担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现拟任公司董事。张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俊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1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并履行了公司上市之前利润分配的承诺。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为确保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五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全文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2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亿利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亿利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亿利达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亿利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俊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 09:30-11:30。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罗阳茜;电话:0576-82655833;传真:0576-8265122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明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俊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陈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陈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健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补选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健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

  2、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①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②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③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利润表

  ①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②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3、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相关承诺方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承诺方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业绩补偿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基本情况

  (一)业绩补偿事项综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永桓”)于2018向青岛海洋除亿利达科技以外的股东收购10%股权,并基于该股权转让交易,梅山永桓与刘连河、罗萌、刘培礼及青岛海洋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书》,达成了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亿利达科技与梅山永桓于2018年4月1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亿利达科技以12,800万元的价格向梅山永桓转让所持有的青岛海洋51%股权。由于青岛海洋原主要股东刘连河于2018年5月12日不幸去世,且梅山永桓剩余90%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经梅山永桓提议,考虑到情势变更导致该股权转让交易无法履行完毕的情况,亿利达科技与梅山永桓于2018年11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书》。

  上述股权转让终止交易同日,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与罗萌、刘培礼、刘连河持有之青岛海洋股权的财产继承人刘燕依依及青岛海洋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亿利达科技享有亿利达科技和梅山永桓按照股权转让终止后各自持有的青岛海洋股权比例(51%:10%)享有《业绩补偿协议书》项下梅山永桓的全部权利,同时对业绩补偿承诺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二)业绩承诺主要约定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书》及《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

  青岛海洋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以下合称“利润考核期”)青岛海洋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之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值,下同)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2,600万元、3,400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净利润”)。

  2、补偿安排

  若未完成上述业绩承诺的,罗萌、刘培礼、刘燕依依同意对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在青岛海洋出具年度的审计报告后的1个月内以1元的价格向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海洋部分股权,具体转让股权比例为: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持有的青岛海洋股权比例*(该年度目标净利润数/该年度青岛海洋经审计实际净利润数-1)。以1元的价格补偿给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其持有的青岛海洋的股权三年合计不超过青岛海洋现有全部股本的10%股权(即62.66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若青岛海洋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应包括前述股权对应的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所转增的股本部分)。

  二、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及未实现业绩目标主要原因

  青岛海洋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13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天职业字[2020]14643号审核报告,青岛海洋2019年实现税后净利润4,726,479.4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464,441.04元,未完成2019年度2,000万元净利润目标。青岛海洋2019年未实现业绩目标主要系受国内经济不景气,化工行业政策调整,以及行业客户周期等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已或拟采取的措施

  (一)根据对赌协议公司享有的权利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书》及《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罗萌、刘培礼、刘燕依依应以1元的价格向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海洋10%股权。其中,应向亿利达科技转让青岛海洋股权比例约8.3607%,对应青岛海洋523,879元注册资金;应向梅山永桓转让青岛海洋股权比例约1.6393%,对应青岛海洋102,721元注册资金。

  (二)公司已经拟或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营层就青岛海洋2019年度对赌补偿事项已与罗萌、刘培礼、刘燕依依以及梅山永桓多次沟通,达成如下补偿履行方案:由刘燕依依、罗萌承担青岛海洋2019年度对赌补偿支付责任,向亿利达科技、梅山永桓合计补偿青岛海洋10%股权。具体为刘燕依依以1元价格向亿利达科技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海洋7.9900%股权(对应青岛海洋500,651元注册资金),罗萌以1元价格向亿利达科技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海洋0.3707%股权(对应青岛海洋23,228元注册资金);罗萌以1元价格向梅山永桓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海洋1.6393%股权(对应青岛海洋102,721元注册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亿利达科技与罗萌、刘培礼、刘燕依依以及梅山永桓、青岛海洋就本次对赌补偿支付按上述方案签署《青岛海洋之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业绩补偿)》。同时,考虑到刘燕依依因其外籍人士身份暂未能完成继承刘连河所持有的青岛海洋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经前期与有关部门沟通,刘燕依依或需要先将所持股权转赠其国内直系亲属(以下简称“股权持有人”)名下,再由股权持有人将所持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至亿利达科技名下。该等情形下,后续亿利达科技还需要和刘燕依依以及股权持有人签署补充协议。鉴于上述事项还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式及路径还需要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确定。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经营层授权: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基于《青岛海洋之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业绩补偿)》,公司经营层审议通过后与刘燕依依有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以推动青岛海洋2019年度对赌补偿落地。

  四、青岛海洋2019年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情况

  经董事会决策,亿利达科技已于2020年4月21日与罗萌、刘培礼、刘燕依依以及梅山永桓、青岛海洋签署了《青岛海洋之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业绩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

  各方特此进一步确认并同意,鉴于目标公司2019年净利润情况,乙方(指亿利达科技和梅山永桓)根据业绩补偿协议最终应合计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10%,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62.66万元,该等股权补偿由刘燕依依和罗萌承担,其中:

  甲方1和甲方2分别应向亿利达科技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数量具体如下,转让对价为1元人民币:

  ■

  甲方1和甲方2分别应向梅山永桓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数量具体如下,转让对价为1元人民币: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

  各方一致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完毕业绩补偿协议项下对乙方的全部业绩补偿义务。

  (二)内部批准与工商变更登记

  于本协议生效后,目标公司应于任一乙方要求的情况下在所要求的时限内向有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体现本协议项下所述之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结果;各方应采取行动积极配合完成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提供或签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文件等。各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另行签署用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但该等协议与本协议有任何不一致的,均应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三)税费承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各方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对政府实体要求其就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而应当申报或缴纳的税项或费用进行申报或缴纳。

  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各方因本次股权转让发生的有关税、费(如有)应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目标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审批/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业绩补偿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基本情况

  1、2018年1月3日,公司与台州三进压铸有限公司(2018年2月7日更名为“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科技”)以及三进科技原股东戴明西、戴灵芝在台州市路桥区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9,775.00万元对三进科技进行增资,以取得增资后三进科技51%的股权。2018年1月29日本次增资的工商手续办理完毕。

  三进科技原股东戴明西承诺并确保三进科技2017年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500万元,并承诺2018年、2019年、2020年(以下合称“利润承诺期”)三进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11,000万元、19,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并且,利润承诺期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利润承诺期内,若三进科技某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经审计机构核算确认后占该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3%的,经三进科技董事会审议同意后,超过部分研发费用在计算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数时不作费用扣除。

  2、2018年5月31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三进科技少数股东戴明西在台州市路桥区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25.00万元对三进科技进行增资,取得三进科技9%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三进科技60%股权。上述9%股权的工商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

  3、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上述议案并经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进科技的利润承诺期由2018年、2019年、2020年调整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承诺规模保持不变。

  4、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三进科技少数股东戴明西在台州市路桥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925.4万元收购戴明西所持有的三进科技注册资本562.50万元所对应的公司1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三进科技75%股权。上述15%股权的工商手续已于2020年3月24日办理完毕。

  二、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及未实现业绩目标主要原因

  三进科技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13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天职业字[2020]14642号审核报告,三进科技2019年实现税后净利润-92,715,487.7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2,030,405.89元,研发费用为18,280,576.17元,营业收入为204,364,018.30元,研发费用占2019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为8.95%,未完成2019年度6,000万元净利润目标。三进科技2019年未实现业绩目标主要系汽车行业持续低位运行、三进科技生产工艺仍在不断改进以及生产成本与销售定价倒挂等问题。

  三、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已或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号),诉求请求为:判令戴明西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款114,022,804.41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推动包括但不限于三进科技免除戴明西之三进科技法人、总经理职务、调整三进科技管理架构、优化三进科技工艺流程、处置三进科技有关资产等方式,或者其他有助于上市公司减负措施,改善现金流状况,提振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推动采取上述措施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基于法院资产查控及冻结情况以及公司此前收购戴明西所持三进科技15%股权的转让对价已主要用于清偿其关联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务等情况,戴明西的实际业绩补偿支付能力已严重不足;二是,如不采取措施任由三进科技按当前现状发展,则三进科技无法正常运营,存在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采取上述措施将有利于避免或减轻该情形发生对上市公司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推进上述措施是站在上市公司角度采取的风控措施,核心目的是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五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公司为下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

  对于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资本:26,6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海茂路两侧、滨富路北侧地块。

  4、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5、经营范围:风机、电机、机电产品、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究、开发,风机、电机、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风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4,715万元,负债总额20,330万元,净资产34,3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856万元,净利润-679万元(已经审计)。

  (二)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2、注册资本:173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拱墅区祥园路28号1号楼401室。

  4、法定代表人:鮑英超。

  5、经营范围:普通仪表、充电器、直流转换器的生产、技术研发;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863.79万元,负债总额14,890.00万元,净资产15,973.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968.01万元,净利润-8,892.27万元(已经审计)。

  (三)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2、注册资本:3,66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4、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5、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772.64万元,负债总额5,172.29万元,净资产17,600.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698.16万元,净利润1,269.16万元(已经审计)。

  (四)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5月23日。

  2、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路西村。

  4、法定代表人:戴明西。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新材料的技术研发;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0,078.50万元,负债总额68,570.63万元,净资产1,507.87万元,营业收入20,436.40万元,净利润-9,271.55万元(已经审计)。

  (五)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6月9日。

  2、注册资本:1,694.0604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路西村。

  4、法定代表人:戴明西。

  5、经营范围:铝合金锭制造、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7、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09.36万元,负债总额3,613.14万元,净资产-2,003.78万元,营业收入15,234.08万元,净利润-1,037.22万元(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近几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乐观,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各子公司向公司提出的担保申请主要为其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44,049.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3.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与关联方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加”)、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加”)、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关联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的董事、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2017年11月3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天津天加、广州天加与成都天加均为南京天加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子公司”),其中,南京天加持有天津天加100%股权,南京天加持有广州天加100%股权,南京天加持有成都天加70.42%股权。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2020年度公司将继续发生向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风机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与南京天加及下属子公司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08978197N

  (3)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业路6号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1728.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环境设备、节能型商用空调、节能型中央空调、热泵设备系列产品、低温余热发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南京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南京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75125082K

  (3)注册地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开源道21号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空调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天津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天津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1542843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创优路123 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离心机、分离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环保设备批发;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能源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11月3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广州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广州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21870606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鹤林路89号

  (4)法定代表人:蒋立

  (5)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组装应用于空调行业的空调末端产品(空气处理机及风机盘管);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暖通空调、冷冻设备、相关零配件;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机电系统的设计、咨询服务;动力系统托管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限制类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70.42%股权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成都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成都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协议签署、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向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空调风机等相关产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了相应交易合同,各方均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需要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销售产品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确认和事先审核,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Tilly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以下简称“浙江分所”)具体承办。浙江分所于2014年成立,负责人为钟炽兵。浙江分所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瑞晶国际商务中心3401室。浙江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1,126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61人、增加24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39家,收费总额1.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炽兵,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周薇英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钟炽兵、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璟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支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报酬为105万元,上述费用已包含审计期间的人工费、差旅费等。2020年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已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和刘春彦先生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4、我们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0年度的报酬。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翟峰、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122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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