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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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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交易标的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1,406,044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秦庆平先生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6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1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秦庆平先生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4月17日,公司与秦庆平先生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1、定价基准日、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18日。甲方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61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1,406,044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19.45%。乙方将认购本次发行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0%。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乙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认购金额

  乙方同意按协议确定的价格全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金额为发行价格×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二)认购方式与股款支付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且甲方和/或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主承销商发出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缴款通知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并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乙方支付股款后,甲方应尽快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股份登记所必须之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事宜。

  (三)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承诺,若本次发行前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甲方股份比例不低于50%,则乙方按本协议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次发行前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甲方股份比例低于50%,则乙方按本协议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取得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限。

  (四)协议的生效、解除

  1、协议生效

  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该等核准没有实质性修改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协议双方均接受前述修改。

  2、协议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甲方、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方式解除协议:

  (1)因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甲方签署协议时的商业目的;

  (2)如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不予同意协议的部分条款且该部分条款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影响;

  (3)若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协议的主要内容成为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主要义务;

  (4)合同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五)违约责任

  1、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2、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协议要求交付认购款项。

  如乙方迟延支付股份认购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价款的违约利息,且此约定不影响甲方在协议或其他文件项下针对乙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协议成立后至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乙方单方解除或终止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乙方本次认购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但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的约定,乙方单方解除或终止协议不构成违约行为的除外。

  3、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未经证监会核准通过或经证监会核准后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发行完成,或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低于50%且甲方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未能审议通过豁免乙方以要约方式增持甲方股份的相关议案,乙方不承担本条所述的包括违约金在内的违约责任。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石油化工领域的布局和开拓中迈进一步,公司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产品及生产布局将进一步完善,整体抗风险能力大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秦庆平先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业绩的重要举措,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向秦庆平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2020修正)》相关规定制定,定价原则符合监管规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提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有利于稳定公司股权结构。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秦庆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增加至40.62%。本次权益变动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后续若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0%,发行前将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及审批程序。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与秦庆平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31,406,04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秦庆平先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与秦庆平先生于2020年4月17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前,秦庆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196,49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7%,其一致行动人王咏梅女士与秦璐女士合计直接持有金能科技142,0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2%,秦庆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金能科技338,559,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9%。

  本次发行后,按秦庆平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秦庆平先生持有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将增加至327,905,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2%,持股比例增加11.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一致行动人王咏梅女士与秦璐女士合计持股数量不变;秦庆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直接持有金能科技469,965,2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21%。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以下数据均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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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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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王咏梅女士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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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秦璐女士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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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秦庆平先生于2020年4月17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秦庆平、王咏梅、秦璐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 11:0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王忠霞、陈丽君

  电话号码: 0534-2159288

  传真号码: 0534-21590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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