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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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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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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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04,702,052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111,124,366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7,10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7%,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05,600,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29%。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28,074,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7%,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14,100,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0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涉及的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28,074,794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9,501,99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6.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3%,对应融资余额为582,85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3,402,05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1%,融资余额剩余为752,850,000元。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质押置换及质押展期、自有资金等。
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