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2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0年4月2日,公司股东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兴业”)、李普先生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选举刘泽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审查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06,149,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8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81,374,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0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775,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7,937,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162,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775,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92%。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斯怡律师、文丹微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7,912,24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89,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7%;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7,912,24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6,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43%;反对1,191,3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437%;反对1,191,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00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9,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44%;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泽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976,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173,6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63,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04%;反对17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斯怡、文丹微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2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4月17日该议案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公司职员:张神力、杨振亚、杨发明、邢晓亮、谢娜、吴刚、文立夫、谭苗苗、普云芬、裴有志、牛科、刘艳强、刘敏、黄俊波、侯娣、贺飞、郝晓军、龚瑞海、付鑫淼、蔡登辉、丁天杰合计共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1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316,500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16,500股,占变动前总股本0.03%,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6月2日期间,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2)联系人:证券部
(3)邮政编码:518057
(4)联系电话:0755-26010018
(5)传真号码:0755-2601002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