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数量:110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永拓事务所业务收入283,869,118.10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489,889.52元)、净资产金额30,074,204.50元。2019年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户数)为20家,2020年为35家,本事务所2019年度从事证券业务收入为85,219,449.54元。新三板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185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30,166,704.69元。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约71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681.6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8]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本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问题提出警示;
(2)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9]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4月12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800股,2017年6月6日卖出山东矿机股票800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0]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对山东矿机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减值事项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1]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5)2019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2019[23]号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蓝元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2019[218]号向本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执行的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和2016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年报中的披露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孔保忠
(1)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2)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4)是否有兼职情况:否。
从业经历:孔保忠,1999年5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华脉科技(IPO)、江苏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澳洋集团、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合伙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期签字会计师2:彭灿
(1)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2)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4)是否有兼职情况:否。
从业经历:彭灿,2011年起从事审计行业,2017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7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华脉科技、江苏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度审计鉴证工作。
本期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
(1)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2)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4)是否有兼职情况:否
从业经历:史春生,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先后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比上期增加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会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发表客观、独立审计意见,满足上市公司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拟以信用方式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与商业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自身运营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详细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信用证、保理等事项。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华脉普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按对应持股比例,公司本次为华脉普泰提供1,200万元担保额度,为华脉光电提供3,5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为华脉光电提供实际担保余额16,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华脉普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普泰”)、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光电”)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华脉普泰、华脉光电综合授信事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拟为华脉普泰提供担保额度1,2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华脉普泰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按对应持股比例拟为其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2、 拟为华脉光电提供担保额度3,500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华脉光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按对应持股比例拟为其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脉普泰和华脉光电按对应持股比例共计提供人民币4,7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南京华脉普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注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丰泽路66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华脉普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脉普泰资产总额842.85万元,负债总额200.37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94.98万元,净利润42.49万元。
2、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业路西侧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劳务;
华脉光电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华脉光电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脉光电资产总额 59,528.45万元,负债总额52,064.7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8,720.99万元,净利润-1,807.0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与银行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华脉普泰、华脉光电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便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此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华脉普泰、华脉光电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华脉普泰、华脉光电向金融机构借款用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华脉普泰、华脉光电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2%;本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胥爱民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此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经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胥爱民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及其关联单位继续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产成品以及接受加工服务等业务。现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奇点”)、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汽车部件”)及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集团”)列为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为销售设备、收取技术服务费、提供房屋租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业务,根据2019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2020年经营预测分析,预计2020年度将发生不超过13,334万元日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96911W注册资本:190368.5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6月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等研发、制造、销售等;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亨通光电总资产409.21亿元,净资产 134.37亿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净利润 11.8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亨通光电关系:亨通光电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44236439
注册资本:88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2月1日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亨通路100号
主营业务:生产单模、多模及特种光纤、光电器件,销售自产产品。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亨通光纤总资产175,057.92万元,净资产96,698.14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4,848.29万元,净利润1,250.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亨通光电关系:亨通光电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FKT93Y
注册资本:184890.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9日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塘路以南
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学器件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亨通光导总资产465,871.63万元,净资产349,08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765.64万元,净利润23,982.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与亨通光电关系:亨通光电间接控制
法定代表人:王新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28461777A
注册资本:149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通信电缆、电力电缆、特种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缆、新能源汽车线缆。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亨通电力总资产607,397.15万元,净资产184,687.4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6,005.39万元,净利润19,509.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亨通光电关系:亨通光电间接控制
法定代表人:吴卫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3912549T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吴江市七都镇心田湾工业区
主营业务: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信电缆、通信设备及配件销售。
截至2019年9月30日,苏州亨利总资产39,182.95万元,净资产14,483.2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878.98万元,净利润49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亨通光电关系:亨通光电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正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88126695L
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399号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电力电缆、光纤拉丝、光纤预制棒、特种通信线缆、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
截至2019年9月30日,成都亨通总资产83,237.41万元,净资产62,704.2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015.05万元,净利润6,400.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XDE6D2J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B座602室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软件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2019年9月30日,芯奇点总资产58.20万元,净资产-75.04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59.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1351200266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翁家营佳营路179号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脉汽车部件总资产16,146.24 万元,净资产5,755.8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457.76 万元,净利润 255.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UTYCM31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丰泽路66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信息产品的半导体设计、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脉集团资产总额7,172.52万元,净资产-417.7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92万元,净利润122.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亨通光电及其关联单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已决定自2019年4月起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控股子公司华脉光电第二大股东亨通光电(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及其关联单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持有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0%股份,南京华脉信息集团持有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65%股份;胥爱民先生持有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6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南京芯奇点半导体有限公司、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如下表所示:
■
以上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多为采购原材料、提供商品或劳务,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产品,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基于生产经营所需,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业务拓展及销售渠道建设等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公司章程》原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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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的配套产品及相关集成相关业务:列头柜(直流、交流、高压直流)、低压柜、网络机柜、冷风道、综合布线、开关电源、UPS等。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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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胥爱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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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朱金婷王静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朱金婷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将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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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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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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