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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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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2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委托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保管,乙方为甲方建立票据实物代保管库和对应的电子信息池,并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提供托管、贴现、质押融资、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务。

  2、合作银行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签订了《票据池服务协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质押合同》(合同期限:2016年9月13日至2019年9月12日),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

  2019年6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了上述合同,合同期限为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7日,继续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

  票据托管业务:甲方与乙方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票据信息查询、管理,代为保管票据,并根据甲方的申请办理委托收款、提回等业务的行为。

  票据质押业务:甲乙双方在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将已处于托管状态的票据质押给乙方,形成总体担保额度,用于后续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信贷等融资业务的担保。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票据池”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债务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借款、银行承兑、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银关保业务及其他担保)、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及其代付、押汇等后续融资)、保理(及其代付等后续融资)、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资金业务、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等业务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最高融资余额:质押的票据质押池中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乘以最高质押率(最高质押率:100%)并加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后所得的受本合同担保的最高融资额度;最高融资余额根据票据质押池内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减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余额的变动而不时变动。

  截至目前,公司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只涉及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

  3、实施额度、业务期限

  在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与银行签订或者续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回笼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也经常采用开立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一存入杭州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质押开立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实现信息化统筹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杭州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内,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商业汇票质押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票据池的票据质押,向杭州银行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杭州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因此,我们同意在《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2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出口销售业务发展以及进口采购的需要,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案同意,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

  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

  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公司董秘办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查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28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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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本议案尚需提交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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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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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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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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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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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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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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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包含内控控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的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的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27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或“公司”)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5,145,698.1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4,184,301.89元,已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01040160008224753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9,614,166.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570,135.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372.73万元,其中: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20.82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31.05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20.86万元。

  2019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12,0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18,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448.41万元,其中: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30.97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932.62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84.8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32.69万元(该余额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7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1月1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9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及子公司浙江泰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浙江泰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该账户系为公司年产800台套智能化精密注塑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2019年10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10月30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产800台套智能化精密注塑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有65,326,954.95元仍暂存于该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研发、试验、新产品试制,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

  济效益,而在于给公司带来的间接效益。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资源共享等,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同时,公司用产业利润反哺科研开发,继续增加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2、公司区域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主要通过提供服务平台、开拓销售渠道、提供品牌的增值服务等方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也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泰瑞机器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瑞机器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爱建证券认为:泰瑞机器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投入金额4,343.22万元的差异为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3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变更后,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列报相应调整。

  (二)修订通知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将资产负债表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等项目。其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5、现金流量表中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修订通知》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2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郑建国、林云青、李志杰、何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市场化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注1】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 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1,649,834.60

  2、 河北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6,380.53

  3、 安徽康嘉塑胶建材有限公司3,447.97

  4、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46,267.51

  5、 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1,089,283.17

  6、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724,941.10

  7、 陕西三原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7,730.98

  8、 辽宁康翔塑胶有限公司39,438.94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注2】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1、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计1,500,000元

  2、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预计1,500,000元

  3、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2,000,000元

  4、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2,000,000元

  5、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预计8,000,000元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企业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注3】本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9.64%的股份。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9日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不再是持股5%以上大股东(详见公告:2019-07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之日起12个月(2019年10月-2020年9月),仍视同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宏业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林云青

  注册资本:26,969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9年6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塑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及模具、球墨铸铁管道及配件、建筑装饰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型材、塑钢门窗、金属管道及金属管道接头、配件;管道及设备、金属门窗安装(凭资质证经营);销售机械、机电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塑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各类商品的出口和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二)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郑市人民路东段与神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俊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胶制品、橡胶制品及模具,销售塑料原料、塑胶型材、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水网安装施工、地板采暖安装施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德清经济开发区双山路西

  法定代表人:林福云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9月27日至2059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管业制品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塑胶制品及模具、金属管道及金属管道接头、配件生产、销售,建材、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担任其董事。

  (四)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南环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蔡荣才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4年3月25日至2034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聚乙烯塑料硬管、聚丙烯塑料硬管、聚氯乙烯塑料硬管、塑料制管子接头、塑料制管子肘管、塑料制法兰、聚乙烯塑料板、片、聚丙烯酸酯类塑料板、片、塑料周转箱、钙塑瓦楞箱、塑料整理箱、塑料托盘、塑料门、塑料门框、门槛、塑料窗、塑料窗框、普通塑料食品罐、箱、盒、塑料卫生桶、接线盒、纯胶管、带附件金属合制橡胶管、橡胶板(片、带)的研发、制造、销售;塑料原料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林云青先生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系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升达路3号

  法定代表人:林辉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7年6月6日至2037年6月5日

  经营范围:模具、水泵、电机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浙江瑞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受林云青及其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林云青、林福云、李志杰、林福康、林云标任董事,林辉辉任董事长。

  (六)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任澎

  注册资本:823,530万元

  营业期限:2004年07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9.64%的股份。

  (七)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32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英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期限:2019年3月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维修,承办会展,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模具,办公用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国家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何英为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其70%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系终端客户,公司销售商品仅限于注塑机整机及其周边设备、零配件业务。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2020年度该项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公司采购商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销售商品仅限于注塑机整机及其周边设备、零配件业务。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2020年度该项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与海通恒信开展业务,不涉及买方信贷模式和对外担保事项。

  (三)公司与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仅限于提供各类服务及零配件销售业务。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2020年度该项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管件及建材的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因此需要使用较多的注塑机作为其生产设备,是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基于对公司的了解、产品品质的信任,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选择公司作为注塑机设备的供应商。该项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项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该项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亦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杭州助塑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通过互联网技术,整合塑料机械行业零散的维修、保养、服务资源,向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共享平台,降低信息成本,提升服务市场整体效率。公司通过其平台,将会有助于提升公司服务团队的运营效率,在服务好原有客户群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和积累客户资源,也可能为公司主营产品注塑机带来一定的商业机会。该项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17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新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审议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报告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审议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报告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5,463,863.89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36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同意议案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同意议案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议案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有利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同时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累计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审议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1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报告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报告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5,463,863.89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360,000.0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同意议案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本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董事同意议案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秉承公允、平等的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200万元人民币。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郑建国、林云青、李志杰、何英回避该议案。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有利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同时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36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2020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累计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20年5月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前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0-031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议案之外,本次股东大会还须听取《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33393

  传真:0571-87322905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1号)核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泰瑞机器”)首次公开发行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8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33.0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75.9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57.01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泰瑞机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爱建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爱建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尽职调查方式对泰瑞机器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 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三、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四、 保荐工作概况

  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推荐泰瑞机器发行新股上市,并持续督导泰瑞机器履行相关义务。保荐机构履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职责,按有关规定指定刘华、富博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泰瑞机器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泰瑞机器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泰瑞机器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泰瑞机器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泰瑞机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对发行人督导期内各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

  3、督导泰瑞机器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4、督导泰瑞机器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督导泰瑞机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定期对泰瑞机器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等文件。

  五、 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泰瑞机器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 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泰瑞机器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荐工作,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泰瑞机器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为现场检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保证保荐机构及时掌握并规范发行人经营行为。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 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泰瑞机器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意见,并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过程中的相关具体事项出具专项意见,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核查与协调工作。

  八、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对发行人与保荐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采取事前审查及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通过审阅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其信息披露文件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准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泰瑞机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65,326,954.95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泰瑞机器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除此以外,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保荐代表人:

  刘  华               富  博

  法定代表人:

  祝  健

  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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