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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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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发挥集团资金归集、统筹管理作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自有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理财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高风险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及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适时适量的动态介入理财投资,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适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充分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787.31万元为基础,对2020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3105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赵燕来、张喜民、王学顺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5、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清华大学

  1、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成立于1911年,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目前,清华大学设有19个学院,55个系,已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的出资人,清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清华大学运行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注册资本:25亿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主营业务:清华控股依托清华大学雄厚的科技优势和人才资源,在制定清华大学科技产业发展战略、整合资产、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清华大学科技企业投融资、科技开发、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对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持有公司15.3%的股权,且是诚志科融的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对公司形成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5173.88亿元、净资产1369.8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408.70亿元、净利润-17.91亿元。

  4、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济武

  注册资本:72,576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16层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咨询;规划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是启迪控股的控股股东,且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48.64亿元、净资产395.3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29.82亿元、净利润27.37亿元。

  4、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参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所述表格定价原则列。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及销售产品商品: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房租,向关联企业出租房屋的价格均以公司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2、提供及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租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各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签订合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之精神,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金额。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公司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变动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总裁王学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李庆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酬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高管目标年薪管理办法》等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2、免去任久玉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

  3、免去李学峰先生副总裁、人事总监职务。

  4、公司副总裁杨永森先生兼任人事总监。

  二、离任高管人员持股情况及股份锁定承诺

  李学峰先生、任久玉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学峰先生、任久玉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李庆中先生简历

  李庆中先生,1977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新能源和环保部联席主管,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总裁。现任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庆中先生为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属诚志重科技之控股子公司,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为诚志重科技参股公司,除此之外,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2,549,769.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558,222,458.06元。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本年度的现金分红。2019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903,4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5%,支付的总金额为151,679,291.48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11月14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7,774,384股后的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52,418,885.15元。

  另: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为(不考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的情况下):

  ■

  其中:

  ■

  综上,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支持新项目建设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为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381.3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60.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新金融准则。针对新金融准则的修订,财政部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国内非金融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准则,故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0.8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2020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15.3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总额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2亿元并购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收购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股权及增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优化公司贷款长、短期结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七年,资金用于支付并购、增资诚志汉盟款项或置换其并购、增资中投入的超过自有资金部分款项。担保方式为并购和增资完成后,将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诚志汉盟49%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以名下部分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60个月,租赁利率为同期限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融资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各子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进行提款和还款。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赵燕来、张喜民、王学顺回避 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发挥集团资金归集、统筹管理作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赵燕来、张喜民、王学顺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王学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李庆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酬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高管目标年薪管理办法》等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同意免去任久玉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意免去李学峰先生公司副总裁、人事总监职务。对任久玉先生先生、李学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副总裁杨永森先生兼任人事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7、10、11、15、17、19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5、7、10、11、12、13、14、15、16、17、18、19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议案6中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简历

  李庆中先生,1977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新能源和环保部联席主管,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总裁。现任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庆中先生为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属诚志重科技之控股子公司,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为诚志重科技参股公司,除此之外,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逐项审议《关于南京诚志2020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提供担保的议案》;

  ■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和2020年5月13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曹远刚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2,549,769.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558,222,458.06元。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本年度的现金分红。2019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903,4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5%,支付的总金额为151,679,291.48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11月14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7,774,384股后的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52,418,885.15元。

  另: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为(不考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的情况下):

  ■

  其中:

  ■

  综上,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支持新项目建设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为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以名下部分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60个月,租赁利率为同期限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融资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各子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进行提款和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9、10、11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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