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13次工作会议,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临2020-021号)。
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有关各方按照上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