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412,0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00股后的197,44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872,1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78,976,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0,412,000.00股增加为279,388,80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苯乙烯、顺酐、废旧PET、废塑料、二甘醇、苯酐等原材料,部分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定。
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计划。公司主要采取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材料的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为预防原材料阶段性短缺,或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以保证公司生产的持续性稳定性为前提,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也采取合约采购的方式,在一定合约期限内,与供应商约定具体的合约数量,执行约定的原材料定价方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销售部取得订单,再结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模式。直销客户中,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占比较低。其中,生产商为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贸易商模式下,公司产品并非直接卖给最终用户,而是与贸易商签订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贸易商对其采购的商品可自行定价销售,也无最低销售额的要求。
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在销售活动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对性。
(三) 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导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
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较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形成了部分具有自主品牌、规模较大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国际上规模较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为亚什兰集团公司和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在我国设厂。据中国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产销量最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为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次为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同时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人造石树脂销量和收入快速增长,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人造石树脂供应商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7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9.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81%。公司总资产 58,136.65万元,同比增长 -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627.69 万元,同比增长 -1.9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1、重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详见本“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动”以及本“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文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351ZA11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90,446.6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191,710.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419,171.0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1,971,275.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830,868.51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9,872,100.0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930,044.05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董事会提议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412,0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00股后的197,44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872,1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78,976,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0,412,000.00股增加为279,388,80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贸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水宝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文昌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傅文昌先生的薪酬方案》,2020年度薪酬为36万元。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付水法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付水法先生的薪酬方案》,2020年度薪酬为30万元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志山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志山先生的薪酬方案》,2020年度薪酬为36万元。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泳絮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泳絮女士的薪酬方案》,2020年度薪酬为30万元。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伟达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伟达先生的薪酬方案》,2020年度薪酬为30万元。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水宝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水宝先生的薪酬方案》,2020年度薪酬为30万元。
7、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刘见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刘见生先生的津贴方案》,2020年度津贴为7.2万元。
8、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邹友思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邹友思先生的津贴方案》,2020年度津贴为7.2万元。
9、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吴越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吴越先生的津贴方案》,2020年度津贴为7.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19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14时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第九项至第十二项、第十四项至第十五项议案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庆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351ZA11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90,446.6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191,710.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419,171.0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1,971,275.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830,868.51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9,872,100.0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930,044.05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董事会提议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412,0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00股后的197,44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872,1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78,976,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0,412,000.00股增加为279,388,80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贸易”)的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19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情况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28,725,782.24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425,479,084.69元,其他业务收入为3,246,697.55 元。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16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 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 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福州分所”)具体承办。福州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林新田,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512)。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阳光城时代广场22层,目前拥有14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48人。福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连锋,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自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签字会计师:邓伟,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注册会计师。程连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连锋近三年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二次,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伟及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无变化。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 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 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 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8.6%。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化工贸易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预计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8.6%。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水宝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文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11月 2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以及原料的批发(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以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061.82万元、净资产 971.13 万元,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2192.09万元,实现净利润 77.5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永悦贸易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 2019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7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57.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167.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852.4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14.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要求,本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 69983108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048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78888999)分别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17326)、子公司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新材料”)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9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6,4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6日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该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2日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5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变更为“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不变,为永悦新材料,由于原项目实施用地编号为2015-M004土地,无法满足新项目的用地需要,公司向相关部门申请置换新的项目用地编号为2018-SM004,原土地投入的资金将退回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7,065.4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现该项目建设尚未通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公司正与该局全力沟通协调。但倘若公司未来仍然无法完成环评备案,可能会出现“15 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募投项目被迫暂停的风险,进而影响该募投项目的施行以及实现预期经济效益。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永悦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351ZA0812号),结论意见如下:永悦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悦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尚未通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并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相关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以下会计准则的修订或有关政策通知而进行的变更:
1、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傅文昌、付水法、陈志山、徐伟达、朱水宝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与2020年5月19日-5月20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62103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函上须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362103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351ZA11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930,044.0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412,0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00股后的197,44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872,1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78,976,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0,412,000.00股增加为279,388,800.00股。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总金额为28,265,386.87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89%。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合计38,137,486.87元,占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6.36%。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19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760,223.3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 2019年度利润总额4,760,223.31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对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
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年末,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712,709.53元,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48,873.73元。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年末,公司收回及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359.9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 2019年度利润总额4,760,223.31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