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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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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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杭州、成都、苏州、郑州、大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处于更加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之下,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持续:一是国家不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趋紧;二是在需求端继续遏制投机需求,保障合理住房需求,积极抑制非理性需求,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机制;三是在供给端则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增加供给,强调扩大并落实“有效供给”。在“因城施策,分类调控”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多地先后调降人才落户门槛,出台人才购房补贴等一系列刺激性政策,地方政府适机出台调控政策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持续深化,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房地产行业发展出现了新变化:首先,虽然全国商品房市场成交规模平稳,但城市市场分化加剧,核心一线、准一线、二线城市需求尚处于高位,三、四线城市退潮明显,加上新棚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部分地区旧改难度较大以及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情况将改善;其次,受制于融资窗口的持续紧缩,全国土地成交总量同比下降,拿地主流回归一二线城市。
从行业竞争来看,根据克而瑞发布的《2019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TOP200排行榜》显示, 2019年,中国房地产行业整体业绩规模增速放缓,大型房企销售金额虽有所提升,整体销售业绩仍保持较高水平,但销售规模增速整体放缓。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同规模企业之间竞争将会加剧,市场资源和份额未来有向大型品牌房企集中的趋势,行业格局分化影响将会更为显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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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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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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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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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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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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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于2019年3月4日向全体“16华发01”、“16华发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2日期间的利息。
2、公司已于2019年3月21日向全体“16华发03”、“16华发04”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
3、公司已于2019年3月14日向全体“18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的利息。
4、公司已于2019年3月4日向全体“16华发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本期债券的本金。
5、公司已于2019年3月21日向全体 “16华发04”债券持有人支付了本期债券的本金。
6、公司已于2019年9月12日向全体“16华发05”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期间的利息。
7、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6日向全体“15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间的利息。有关本次还本付息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5)。
8、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0日向全体“18华发03”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
9、根据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6华发01,债券代码:13526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将“16华发01”第4年票面利率调整为5.80%,并以2019年1月17日、1月18日、1月21日为回售申报期,于3月4日向全体有效申报回售的“16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截至申报期结束,无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
10、根据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6华发03,债券代码:13532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将“16华发03”第4年票面利率调整为5.70%,并以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11日为回售申报期,于3月21日向全体有效申报回售的“16华发03”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截至申报期结束,无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
11、根据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华发05,债券代码:13583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将“16华发05”第4年票面利率调整为4.75%,并以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8日为回售申报期,于9月12日向全体有效申报回售的“16华发05”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截至申报期结束,回售有效登记数量为80,000,000元。公司于9月16日至10月18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10月19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金额为80,000,000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2019年5月31日,联合评级就本次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15华发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公司已于2019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跟踪评级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5)。
注:根据联合评级对信用等级的定义,“AAA”级别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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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局的战略引领和正确领导下,公司继续围绕“立足珠海、面向全国”的发展思路,持续深化战略布局,同时坚持一盘一策、精细管理的策略,通过价值梳理和客户导入,加大存货去化力度。通过不断深耕已进入城市和拓展新城市,进一步做强地产主业,同时在地产新业务、多元化等方面持续探索和布局,促进公司规模、利润和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49亿元,同比增长39.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85亿元,同比增长21.9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341.11亿元,同比增长28.48%。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650.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9.96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697.48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367.02万平方米。
(1)销售业绩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以销售回款为核心,坚持“因城施策”、“一盘一策”,实现了销售同比大幅增长。全年签约销售金额922.73亿元,同比增长58.54%,销售面积395.91万平方米。
根据克尔瑞榜单显示,公司位列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榜第39名,相比2018年提升8位,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销售布局方面,得益于公司全国化布局战略的加快实施,公司销售业绩实现快速增长:珠海区域全年完成销售256.21亿元,销售占比27.76%,稳居珠海龙头地位;华东区域全年完成销售375.21亿元,销售占比40.66%;华南区域全年完成销售103.06亿元,销售占比11.17%;华中区域全年完成销售80.89亿元,销售占比8.77%;北方区域全年完成销售54.37亿元,销售占比5.89%;山东区域全年完成销售32.81亿元,销售占比3.56%;北京公司全年完成销售20.18亿元,销售占比2.19%。从销售区域分布看,2019年,公司业务布局越趋合理,有效避免了因市场单一带来的风险,“立足珠海、面向全国”战略优势凸显。
(2)区域拓展硕果累累
2019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拓战略和思路,通过公开竞购、合作开发等方式,成功取得36个新项目。公司成功首次进驻重庆、成都、长沙、郑州、宜昌、湛江、烟台等11个城市,完成了珠海、华南、华东、华中、北方、山东6大区域以及北京公司的“6+1”区域布局。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耕珠海市场,并布局全国核心一、二线城市,土地储备资源充足且较为优质。其中:华南地区土地储备面积占比33.93%;华东地区土地储备面积占比8.31%;华中地区土地储备面积占比45.71%;北方地区土地储备面积占比12.05%。从土地储备的地理区域分布来看,公司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储备品质优良。
(3)资金和资本运作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不断提升资金管控水平,对外不断创新融资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债务结构,提升了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为公司的顺利运转和投资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由于良好稳健的信用状况及较高的资本市场认可度,公司信用评级成功上调,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各项融资产品评级均由“AA+”上调至“AAA”,为后续融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成功落地永续中票、长租公寓类REITS、供应链ABS、超短融、境外美元债、商业地产CMBN等创新产品业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4)工程质量和产品力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强化安全质量管控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周转速度,不断完善“优+”产品,优化升级建造体系,工程建设规模再创新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一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编制完成20多项制度标准;推行项目巡查巡检全覆盖。全年获工程类奖5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8个。华发水郡花园入选广东省工程质量标杆,成功承办全省工程质量现场会,华发“优+5G”高质量建造体系广受好评。
二是“优+”产品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新编《华发“优+”产品体系手册》等技术标准、导则类文件46项,产品设计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升级。“府系”和 “四季系”成功入选“2019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产品力TOP100”,“四季系”更是入围“2019年中国奢适阔宅产品系TOP10”,极致匠心赢得较高市场认可度。
三是强化客服系统参与项目综合验收,严格把控交付质量,提升服务品质;优化客服管理系统,建立项目缺陷反馈机制,加强对物管服务的督导管理。
(5)管控体系日臻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以销售去化、开发建设、成本招采、税收筹划、资产盘活、回款工作、费用管理及投拓战略的“7+1”项精细化管理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管控水平。
一是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面对行业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在内部深挖潜力,全面启动“7+1”项精细化管理优化提升工作,着力改善利润率水平。
二是三级管控体系逐渐优化。完成华中、北方公司组建以及华南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全国“6+1”布局日趋成熟;完成制定三级架构下的审批事项分级授权试行方案,并在珠海区域率先试点。
三是成本招采管控体系优化升级。推行“清单计价、定额组价”新计价模式,优化战略采购选型结构,调整战略采购实施细节,提高战略采购价格的市场竞争力和实施效率。
四是绩效考核强化价值导向。优化并落实投拓、销售、回款、工程等专项考核激励;完善跟投管理制度,全年共启动14个新项目实施跟投。
五是内控建设取得新成效。创新开展区域交叉审计,确保审计独立性;加强售前售后环节风险防控,及时化解纠纷。
六是品牌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在公司品牌战略总纲领下,正式启动公司全国品牌战略优化升级。
(6)“科技+”战略释放创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科技+”战略,持续用科技赋能产业发展,增强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在助力住宅及创新人居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具有前瞻性的创新业态。
1、科研为战略发展赋能。报告期内公司以“科技+”战略为导向、“华发优+体系”为基础,从智能人文、绿色建筑等方面积极探索产品研发创新,编制完成《华发科技+产品赋能研究及应用》;成立装配式设计所,落地珠海市首个“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2、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完成ERP主干系统建设,工程管理系统、E-HR系统、设计管理系统、经营分析平台、智慧案场等加快推进。
3、学术研发取得丰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博士科研工作站获授牌,新纳3名博士后,在CSCD核心期刊发表高质量研究论文2篇,人工智能及社区智慧服务成果亮相第三届高创会,备受好评;与澳门大学开启战略合作,联合澳门城市大学完成了“珠澳横琴智慧公屋项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7)多元化发展呈现新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地产、长租住房、建筑产业化和住宅配套等相关产业。
2019年,商业板块业绩突出,珠海华发商都引进一批知名品牌,实现跨越升级;阅潮新增5家社区店;代理公司销售业绩提升,门店扩张提速。
华发景龙营业规模逐年递增;设计公司总包业务取得突破;营销公司业绩优异;建泰公司开业首年实现较佳业绩,企业信用提升,正式迈向全国市场;园林公司经营业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计划。
华实中建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港澳认证;资管公司推进资产管理及业务创新;优生活公司“华庭”“华寓”2条长租公寓产品线成功落地运营;中以加速器首个外资独资的国际科技创新项目正式落户。
香港公司整合渠道代理,充分发挥香港展厅作用,积极拓展相关业务;澳门公司启动全民经纪人模式,建立代理销售平台。
(8)人才体系彰显“华发力量”
2019年,公司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全方位加强人力资源工作,为下一步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人才体系搭建成绩斐然。领军人才招聘成果显著,2019届校园招聘完美收官,其中硕士占比81%,985/211院校占比95%,“华发新星”质量显著提升。荣获“2019中国年度最佳雇主”等四项大奖,华发雇主品牌在业内得到充分彰显。报告期内,公司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提升薪酬市场竞争力,激发员工发展内驱力。
(9)党建引领,担当作为,积极打造“幸福华发”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司紧紧围绕集团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支部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党建+”新模式,推进实现“党业共建,党业共进”的发展新局面;以“三重一大”为重点,以纪检介入风控为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经营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阳江、茂名及云南怒江对口帮扶工作。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国内爆发,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的部属安排,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并于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当天打响阻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截至2020年3月底,公司累计捐赠现金2,000万元,捐赠物资价值超922万元,珠海华发商都等商业纷纷采取行动,为租户减免疫情期间租金。
三是以人为本,不遗余力打造“幸福华发”。调薪向一线员工和基层员工倾斜,让员工充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调整完善企业年金方案,放宽职工参加条件,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优化员工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家属投保方案;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的工作氛围,提升“幸福华发”体验感。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新旧准则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附注三、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3名。董事局副主席汤建军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局副主席陈茵女士代为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俞卫国、许继莉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债券)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26)。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4,688,908.4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633,304,587.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44,105,534.80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0,201,253.80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951,176,490.60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36,032,377.6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117,219,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887,846.40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俞卫国、许继莉对上述议案均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594,350,0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48,795,770元,超出 2019 年预计54,445,770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元
■
注: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按照2018年3月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3、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4、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78.97万元
6、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8、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8年末,总资产为282,616,600,152.28元,净资产为86,057,822,307.49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3,278,852,915.43元,净利润4,067,856,715.13元。
华发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4.20%股份,通过其子公司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29%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28.49%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资产或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收取和支付租金以及各类金融服务等,上述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人数:699人
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18年度共有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家、批发和零售业13家、房地产业9家、建筑业7家;资产均值为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为543.7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高世茂,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
张庆瑞,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高世茂、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签字会计师张庆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75万(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增加。2020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董事局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4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对费用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5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125万股新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第001160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227,006,496.7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92,576,337.4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78,822,200.00元;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6,318,057.4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7,436,080.0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4,977,342.47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0,547,183.2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36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开发建设已提前完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对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余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该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470,956,832.49元。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发股份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由于各募投项目本年度销售结转情况不同,故导致各募投项目本年销售净利润率差异较大。
注5: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于募投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销售,故暂无法核实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券重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要求,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即: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改进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并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3、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
4、新增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采用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债务重组准则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并明确债务重组准则的适用范围;
2、针对债权人:明确了受让资产的确认时点,针对债务人:明确了相关资产和债务的终止确认时点;
3、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
4、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5、对于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要求债权人对重组债权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要求债务人对重组债务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采用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券重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券重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张葵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八、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债券)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