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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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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8,503,48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83,576,4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是国内拥有自主变频控制核心技术并较早应用于电梯门系统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包括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在内的多元化电梯配套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载客电梯、载货电梯、特种电梯等各类垂直电梯制造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电梯门系统电梯门系统具体包括电梯门机和层门装置。

  (2)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

  公司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产品主要包括电梯一体化控制器以及与之配套的内呼板、外呼板和指令板等产品。

  (3)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公司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包括轿厢、层门板、门套、地坎、光幕等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71,738,307.70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94,964.64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6.7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需对本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事项,本公司无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影响如下:

  ■

  2)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B. 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C.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项目,对比较期间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 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蒋月军先生、李专元先生、潘丰先生和周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展鹏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鹏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金培荣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常呈建回避本次表决;

  (3)分项议案三: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杨一农回避本次表决;

  (4)分项议案四: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蒋月军回避本次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理金培荣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秘书、副经理常呈建回避本次表决;

  (3)分项议案三: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副经理杨一农回避本次表决;

  (4)分项议案四: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购买了广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6月18日;于2020年1月21日购买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7月21日;于2020年2月11日购买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11日。以上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日期,鉴于以上理财产品系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本次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对以上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展鹏科技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20年5月2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会议资料详见该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损益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新收入准则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 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 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 溯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时间

  按照前述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和2019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经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复核后,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评估如下: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以及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94,964.6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557,233.25元。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94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03,4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7.72%。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941,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92,517,400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蒋月军先生、李专元先生、潘丰先生和周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0。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231,933.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465,508.79元(包含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250,000,000.00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丁世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468,34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2,371,652.0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

  2017年5月10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7501040007273)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9,890,358.4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90,944.65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604,860.00 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 5587 号)。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30,000 万元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7年-2019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283,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累计转回募集资金户2,283,000,000.00元,理财产品收益累计为24,502,288.14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均为公司原有厂房,随着新建产能的部分投产,原有厂房利用率趋于饱和,上述项目继续实施面临厂房空间不足的压力。为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合并后的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

  新项目拟投入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2,059.69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用1,632.00 万元,厂房及配套设施投资费用7,0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3,1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7.69万元。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2020年3月13日公司以人民币1,653万元购得竞得宗地编号为XDG(LX)-2019-2的地块并与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展鹏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件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依据是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扩大产能匹配当时的市场环境及满足当时的市场拓展规划需要,项目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现有产能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延缓了对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对募投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此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4: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6,468,347.9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和“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实际环境情况,拟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由2020年6月延长至2021年6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募投项目中的“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依据是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扩大产能匹配当时的市场环境及满足当时的市场拓展规划需要,项目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现有产能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延缓了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介于市场需求变化较大且公司难以预测未来的投资收益,拟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因此,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年限的延长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2.人员信息:截止2019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16人,现有从业人员776人。

  3.业务规模:2019年度公证天业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审计收入25,041.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2019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5,227家。最近一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5家,审计收费4,162.08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66.4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公证天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执行“ST远程”2018年年报审计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7日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方式登记恕不受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6室

  电话:0510-81003285  传真:0510-81003281

  联系人:李智吉

  (三)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488                                                  公司简称: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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