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10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润滑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工业润滑油产品生产商之一,产品包括变压器油、液压油、内燃机油、齿轮油、金属加工油、特种溶剂等13个类别、200余种规格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器设备、工程机械、工业机械设备、冶金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变压器油生产商,是钱江电气、河南天力、宁波奥克斯等国内大中型变压器生产企业的重要配套供应商。

  在液压油、内燃机油和齿轮油等细分市场,公司依靠成本、品质、服务、基础油深加工等综合优势,产销量逐年提高,优质大客户数量稳步提升,公司已成为徐工集团、山河智能、正大富通、沧州中铁、奇瑞汽车、成都大运等工程机械、汽车和工业企业装车用油和服务用油的配套供应商。公司通过与客户的合作研发,针对其需求开发了多款润滑油产品,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是加快资源整合,提升管理,夯实基础促进发展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以市场开拓为龙头,优化技术平台为基础,巩固市场开拓成果,深化全面质量管理,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新品研发;同时,对公司整个制造系统进行积极稳健的技术升级改造,特别是智能化车间的投产运行,对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得到了全面的加强。2019年,由于民营企业的资金仍趋于偏紧、特别是制造业仍趋于低迷阶段,虽然公司的原材料基础油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平稳起跌,但由于润滑油市场的竞争激烈,导致公司的主产品变压器油等产品仍只能压缩利润空间,而达到产品的竞争优势,面对这些不利的大环境因素,公司继续调整战略,加快新品研发,注重盘活现有资产,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和现金流量的合理性,防止民营经济企业因资金偏紧给企业未来带来更多的风险集聚,继续采取优化产品结构,销售体系的完善、加强采购规划与库存管理等措施,尽可能的规避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带来的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对内调整经营策略,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加强创新激励和风险管控奖惩,以实现稳定和保持高品质润滑油产品优势,扩升产品的服务。此外公司充分利用企业上游的原料大额采购的优势,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贸易量,提高了资源利用率。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836.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7.3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80%。

  1、总体经营情况

  ■

  2、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随着公司“六万吨高品质润滑油剂项目”的设备正常运行,各部门通力协作,统一思想,采取抓基础促管理,抓问题促进步,积极推进以高效、节能为目标,以高品质润滑油的设计、制造生产为切入点,大力提高润滑油在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和降低能耗,有效满足市场对个性化润滑油产品的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实力。同时,随着生产工艺控制的完善,工艺过程控制的精细化,规范操作制度化,且严格执行工艺配方,公司产品的出厂合格率达到100%,全年无发生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投诉,为“高科”润滑油的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以市场为核心,积极协调开拓市场。

  以市场为核心完善销售队伍。年初,通过机构整合,将润滑油销售按用途分为三个销售部,即大客户销售部、车用油销售部、工业用油销售部,并按各销售部的特点对各销售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通过一系统的操作,2019年,虽传统型的产品销售取得平稳发展外,小品种、专业化的产品得到了大力的发展,特别是替代进口产品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而车用油团队也略有进步,销售较上年有所增长。2019年,公司在大终端用户上开发了沧州中铁、河北纵横集团、山河智能、中石油、TCL、美的电器等重大用户。目前,公司与徐工集团、江铃汽车、方大集团、奇瑞汽车等单位签订了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高科进一步拓宽销售市场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4、研发投入力度持之以恒,产品不断创新。

  2019年,公司共开展各类科研项目10项,先后开发了脂肪酸脂合成润滑油、合成酯液压油、高温链条油、不锈钢轧制油、金属加工系列用油、剃齿油、高速线材油膜轴承油、高温轴承齿轮油等产品,实现了批量生产和销售,特别是润滑脂类产品的开发,替代了进口,同时也形成了规模销售。

  5、加强管理力度,提高抗风险能力。

  2019年,公司从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操作规程,加强了库存、安全、环保、消防、现场文明生产及职业健康等环节的基础管理。在内审方面,如期完成了年度各项专项审计,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原辅材料质量、产品销售计量监督及存货监盘工作。质量控制方面,通过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和产品出厂质量关,有效的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后勤保障管理方面,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编号:2020-028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文龙先生、张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春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张雅先生、吴燕女士、蔡桂如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9,10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3,564,38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监事会已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许春栋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许春栋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等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审计了多年,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近年来的审计工作中,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其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下午14:00时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4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年4月16日上午 9:00 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丁国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9,10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3,564,380.00元。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4 月 16 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号:2020-032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 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718,357,665.31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191,954.8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14,358,613.2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619,195.48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4,572,759.3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8,470,994.12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03,043,753.48元。

  基于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执业证书序号:NO 019877,已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2019年度公司给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共计36.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执业资质: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永辉,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华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万家,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江永辉(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钱华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程连木(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目前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永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华丽、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1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8,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20亿元。授信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本次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许春栋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等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 年5月7日(星期四)14:00 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 月7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 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8日,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核以下提案:

  1、《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5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提案”的(总提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提案,并应对提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0年4月28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4244

  传真:0510-87681155

  4、联系方式与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传真:0510-87681155

  电子邮箱:jsgk@jsgaoke.com

  邮编:21424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 2)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78”;投票简称为:“高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0年5月7日召开的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  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2.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有效期限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下午15:00-17:00在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站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春栋先生、财务总监钱旭锋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君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容一致。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19-044),持本公司股份6,967,674股,占总股本的7.8192%的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本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46,5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止),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

  截至2020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东》(证监会[201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自高科石化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高科石化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高科石化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30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