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1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存款代码:21001120201627);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100112020032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4日赎回上述结构性存款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57.63万元。该结构性存款具体信息为: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投资金额6,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80%,存续天数为91天(2020年1月14日—2020年4月14日),到期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576,333.33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
2.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3)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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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存款代码:21001120201627);
(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15日;
(3)交易杠杆倍数:无;
(4)清算交收原则: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结构性存款。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投资产品的额度:人民币6,100万元。
(2)产品期限:2020年4月15日—2020年7月15日,91天。
(3)收益分配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4)投资范围: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作为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客户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5)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2)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投资理财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48,220.792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结构性存款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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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6,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7.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9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本次委托理财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结构性存款资金管理运用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延期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人风险、利息不确定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委托理财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理财)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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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3.65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