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贷款逾期情况概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国星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朗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以下简称“海盐农行”)申请12,500万元贷款续贷提供4,300万元的最高信用担保相关事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2020年3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上述逾期贷款余额为11,580 万元,其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贷款金额为3,5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进展情况
亚威朗科技贷款逾期事项发生前后,公司积极与海盐政府部门、债权人海盐农行及亚威朗科技各股东保持沟通,经沟通协调,各方形成含政府收储土地资产变现、股东增资进行业务转型等系列措施的纾困方案,海盐农行亦配合政府及各股东在贷款逾期发生后给与一定的纾困措施落地观望期。但受今年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措施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拟定的业务转型方案等措施无法按预定进度推进。
基于上述事实,海盐农行受制于内部流程管控要求,启动了相关司法措施。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中院”)邮寄送达的关于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获悉海盐农行就亚威朗科技上述逾期贷款事项于2020年4月2日在浙江省中院立案,并申请保全债务人亚威朗科技及担保人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达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国星光电同等价值财产,包括查封亚威朗名下位于海盐开发区大桥新区的房地产、其中冻结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以4,800万元为限、国星光电名下财产以4,300万元为限。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亚威朗科技尚未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文件。
三、对外担保贷款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法院尚在审理过程中,后续诉讼结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履行在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应实际贷款金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如公司最终履行担保责任,且后续因各种意外无法追回代偿款项,公司将在后续进行确认本年度相关损益情况,相关担保责任的承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在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各方,以促使相关纾困措施的可能落地。
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4民初16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