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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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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0-01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持有(代表)股份581,668,307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1.67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69,431,8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5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持有(代表)股份12,236,478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1.0871%。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 张咸文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12名董事、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余丕团监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3、 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2、议案名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2.6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2.6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签订合同事宜。

  关联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议案名称: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

  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按国家财政部政策规定进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5、议案名称: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工作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工作补贴管理办法》

  6、议案名称:公司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公开挂牌转让相关的各项事宜。

  7、议案名称:公司挂牌转让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公开挂牌转让相关的各项事宜。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张咸文、黄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 分别是侯岳屏、刘仁超、杨春燕、谢沛锜、林明、侯红英。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公司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余丕团先生辞去其所担任的职务。现选举刘仁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

  任期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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