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504,104.7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550,410.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3,397,582.31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8年度股利13,000,000.00元,2019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31,351,276.60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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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家用、商用压缩机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硅钢经销。
公司家用电机产品直接配套于国内外知名压缩机厂商,如华意压缩等;最终主要应用在各类冰箱产品上,终端品牌包括海尔、海信、美的、博世、西门子、伊莱克斯等;
公司商用电机产品直接配套于国内外知名压缩机厂商,如丹佛斯、英华特、都凌等;轻型商用产品最终应用于冷柜、制冰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水器、卡车电动空调等;重型商用产品最终应用于中央空调、冷库、冷链、热泵等;商用产品终端品牌包括格力、约克、开利及江森自控等。
公司产品制程从硅钢和漆包线等原材料开始,经过冲片、压铸、退火、绕线、整形和成品检测等,包含压缩机电机制造的全部工序流程。
近几年,在中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总体需求趋缓。而能效标准高、满足用户细分需求的产品增长势头良好。公司将积极抓住这一机遇,依托与下游压缩机厂商的紧密合作关系,充分介入终端冰箱厂家的新品开发,以高效变频的产品提高市场地位;在成熟产品上利用采购和技术降本,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同时开发车载、热泵等新应用领域产品,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硅钢经销业务处于刚起步阶段,主要通过向上游供应商预订硅钢,利用规模优势降低成本,除本企业自用外,其余向本地其他企业销售。
(二)经营模式情况
压缩机电机行业是产业链中关键一环,通过专业分工以配套协作模式进入压缩机生产领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求关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差异化设计开发,同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瞄准国际市场,积极推进产品更新换代。公司业务具有持续性、多规格、小批量定制的特点。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为制冷行业的中间产品,故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压缩机生产企业。基于压缩机电机和压缩机整机生产行业的配套体系和行业惯例,公司通过客户供应商准入考核后,双方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通过签订一定期间的销售框架性协议,确定产品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质量保证及交付方式等内容。然后客户日常以订单形式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
公司采取“以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定价模式,即“原材料价格+辅料价格+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合理利润”。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交由生产管理部门,由生产管理部门制订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划,全程监控物料安排和生产调度。品质管理部门参与控制在制品质量,对产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公司全面协调销售、采购、生产管理以及品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
3、研发创新
公司按照“研究一代、试制一代、生产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方针,构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保证公司技术领先的持续性。面对客户在能效和成本等方面的持续追求,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公司在与客户形成前期介入、同步开发等紧密合作关系的同时,还在产品结构、新材料应用等方面,推动和帮助客户进行压缩机产品的升级换代,以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参与市场竞争的支持。
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包括冰箱在内的家电行业的转型升级正在有序推进,总体需求趋缓,但能效标准高、满足用户细分需求的产品增长势头良好。2019年,中国家用冰箱产量约7900万台,同比增长8%。
2019年,商用制冷压缩机国内销量1285万台,同比增长14.3%,主要受益于轻型商用制冷设备的快速增长,如食品展示柜、饮料柜、制冰机等。受到“城市化”、“冷链物流”、“煤改电”等政策助推,这一增长趋势有望继续保持。
未来几年,能效标准的提升是一项持续的工作,也将推动家用制冷设备的升级。随着能效标准的提高,变频电机的需求增长较快,已经具备变频电机量产能力的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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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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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净利润低于前三季度主要系可转债发行后计提利息246万元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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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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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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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59万元,同比增长8.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102万元,同比下降4.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757万元,同比增长8.76%报告期,公司加强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增加了现金方式的收款,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6万元,同比增加23.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9%,同比增加0.18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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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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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贴现和背书,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出售为目标,故于209年1月1日,本集团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于2019年1月1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重新计量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年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已按上述规定执行,并重述了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16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已按上述规定执行,并重述了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集团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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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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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集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迪贝电工有限公司、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迪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希尔顿之星有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3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14日上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彭娟、陈伟华和李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迪贝电气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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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6.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17.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8.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20年5月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举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4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4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 出席会议的监事:董晓瑛、吕亚君、丁玉兰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3日发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项经营风险均在可控的范围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6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5.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299,300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993.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4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2,59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5,231,993.00元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24,698,00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XYZH/2019JNA50211《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末,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91,245,247.08元,其中,本年投入10,953,119.92元,以前年度投入180,292,127.16元。本年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28,328.9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883,603.0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32,068.88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5,030,075.8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已实施完毕,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户。
2018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8日披露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12月,本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户系“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号,该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9.10万元用于“年产150万台直流变频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将剩余资金259.10万元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并于2019年1月4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户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和附件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0,887,103.84元,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79.56万元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0,887,103.8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7JNA50507)。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投入75,694,785.52元,公司拟于2020年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694,785.5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0JNA5000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止,经2019年3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2019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61,1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含税)477,700.0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节余资金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2017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年产150万台直流变频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和“压缩机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两个项目完工日均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产150万台直流变频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由于本年产生的效益不足整年,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收益”处为“不适用”。
附件2
2019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6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0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理财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均是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 2019 年12月 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38,95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5.67%;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本事项已于2020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委托理财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7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
●投资金额:5000万元
●风险提示: 迪贝智控开始生产运营后,因市场变化风险等因素,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动公司新厂区建设,增强迪贝智控的投资能力,合理调整迪贝智控的资产负债规模,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增资5,000万元,用于其后续发展。增资完成后,迪贝智控注册资本将变更为7,000万元,公司5,000万元增资款将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到位。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向迪贝智控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3#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迪贝智控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24,726万元,总负债23,402元,净资产1,32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3万元,利润总额-461万元,净利润-461万元。
迪贝智控目前主要承担公司新厂区建设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建设。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新产区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对公司合并报表不构成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后续部分压缩机电机产品及控制器的的生产主体,增资资金将用于新厂区建设。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迪贝智控开始生产运营后,因市场变化风险等因素,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内部管理,努力降低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调整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影响2018年度期初数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9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1名称:上海拓扑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扑驱动”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投资标的2名称:嵊州市徕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徕兴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合计投资金额:1800万元
●投资路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与自然人汤迎忠、赖家顺合伙设立徕兴合伙,徕兴合伙再与迪贝智控合资成立拓扑驱动
●风险提示: 新公司业务开展因市场、技术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电机本体+控制的产品业务发展思路,提升电机控制器产品的技术水平,扩大控制器产品的市场销售,利用上海在控制器研发方面的信息与人才集聚优势,引进相关技术团队,拟在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设上海拓扑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迪贝智控将出资1400万元,占拓扑驱动70%股份;嵊州市徕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出资600万元,占拓扑驱动30%股份。
作为拓扑驱动的一个股东,公司将新设嵊州市徕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徕兴合伙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迪贝智控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400万元,汤迎忠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50万元,赖家顺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万元。本合伙企业设立,主要是为了引进人才,与其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更好地推动公司电机驱动业务的发展。迪贝智控持有徕兴合伙400万出资,主要为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骨干人员所预留。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徕兴合伙的协议主体情况
董事会已对徕兴合伙的各投资方基本情况及其投资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各方均具备相应的投资履约能力。
普通合伙人: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3#厂房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人1:汤迎忠,男,中国国籍,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969号1608室,主要从事电机控制的技术研发。汤迎忠持有上海鼎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驱”)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机控制器的研发和销售。在拓扑驱动设立后,汤迎忠及其技术团队将入职拓扑驱动、与拓扑驱动签署竟业禁止协议、逐步停止运营上海鼎驱相关业务并在拓扑驱动设立6个月内注销上海鼎驱。除以上合作,汤迎忠和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有限合伙人2:赖家顺,男,中国国籍,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5号,系公司电机控制器主要研发人员,主要从事电机控制的技术研发。除在公司任职外,赖家顺和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拓扑驱动的协议主体情况
董事会已对拓扑驱动的各投资方基本情况及其投资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各方均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股东1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见上,不再赘述。
股东2嵊州市徕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邢懿烨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徕兴合伙系本次对外投资需要新设的合伙企业,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拓扑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技术、电子信息、电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业自动化产品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智能设备、机电产品和软件的设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储正
出资方式:迪贝智控出资1400万元,占70%股份,徕兴合伙出资600万元,占30%股份。
汤迎忠将负责拓扑驱动的技术研发,其他管理层由公司委派。
(二)嵊州市徕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见上,不再赘述
以上2家投资标的均为拟注册公司或合伙企业,最终信息以工商注册为准。
四、合伙协议和合资协议的签署
上述2家投资标的的合伙协议和合资协议将在新公司注册前签署并披露主要条款。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强公司在电机控制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对公司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电机控制业务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方向,但还处于起步阶段,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将受到市场、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利用压缩机电机领域的客户协同优势,降低经营风险,确保拓扑驱动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主要承办的分支机构信息:
■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咨询专家,高级会计师,路清先生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三十年,实务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
路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主持负责过的项目有:中国重汽、鲁西化工、大成农药、中通客车、华东数控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嘉联、华东数控等IPO及年度审计;国网山东公司、山东电工、山东钢铁集团、齐鲁证券、莱钢集团、山水集团、齐鲁制药等大型企业审计及管理咨询项目;中国重汽收购小鸭集团等重组审计。
路清先生擅长上市策划及上市审计;大型国企年审;证券、基金等金融公司的审计;产权重组和资产重组;兼并策划、组织结构及管理结构整合等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路清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强先生为信永中和郑州分部的总经理,全面负责郑州分部整体工作。高强先生为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二十余年的专业工作经历中,主要从事会计审计、评审、咨询、鉴定及团队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上市及年报审计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高强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宝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圣阳股份(002580)、鲁西化工(000830)、山东黄金(01787.HK)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
张宝庆先生自2015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五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张宝庆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其中审计报告收费45万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收费3万元,与上一期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1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9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满足2020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20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4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公司在安排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时,按照最大限度争取、适当宽松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
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齐贸易”)
● 2020年度公司对迪贝智控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对睿齐贸易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全资子公司迪贝智控和控股子公司睿齐贸易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核定2020年全年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7000万元,其中迪贝智控不超过5000万元,睿齐贸易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本情况
迪贝智控: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3#厂房,法定代表人吴建荣,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99.14万元,净资产1,788.65万元。
睿齐贸易: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法定代表人吴建荣,经营范围: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及材料;生产、加工:钢材。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60%股权。2019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53.57万元,净资产495.6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20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迪贝智控核定2020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和对子公司睿齐贸易核定2020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我们认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迪贝智控和睿齐贸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和对子公司的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3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351,276.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2、公司拟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0,000,000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对该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4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和地点:2020年4月27日—2020年4月30日及2020年5月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家丰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 6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邮箱:info@dibei.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5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2020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吴储正女士、副总经理邢懿烨先生、财务总监陈平洲女士和董事会秘书丁家丰先生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丁家丰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联系邮箱:info@dibei.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320 公司简称:迪贝电气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