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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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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11,932,675,162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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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过27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已形成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以综合服务与不动产金融为翼的业务板块布局。

  不动产投资开发是公司坚定的主业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59.81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收入达2237.31亿元,占比达94.81%。公司销售规模稳居行业前五、央企第一。公司聚焦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坚持以中小户型普通住宅为主的产品策略,坚持以核心城市及重点城市群为主的布局策略,重点深耕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中部、成渝、海西等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公司形成了公开市场招拍挂、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兼并收购等灵活的多元化土地拓展能力,持续优化资源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不动产投资开发,公司重点培育房地产多元化业务板块,搭建了覆盖物业管理、销售代理、商业管理等十余个综合服务板块,以及以房地产基金、普惠金融为主的不动产金融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两翼业务市场化运作和企业经营能力不断提升,两翼业务收入达113.06亿元,其中,物业管理平台保利物业于报告期内登陆香港联交所,标志着公司“打造不动产生态发展平台”战略迈出坚实一步。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发展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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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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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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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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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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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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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2019年1月15日,公司按期支付公司债券“16保利01”和“16保利02”存续期内第三年的利息。2019年2月25日,公司按期支付公司债券“16保利03”和“16保利04”存续期内第三年的利息。2019年12月11日,公司按期支付公司债券“15保利01”和“15保利02”存续期内第四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2日和2020年3月6日出具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通过对本公司及相关债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5保利01”、“15保利02”、“16保利01”、“16保利02”、“16保利03”、“16保利04”、“20保利01”的信用等级为AAA,并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发行的“19保利发展MTN001”、“20保利发展MTN001”和“20保利发展MTN002”对公司进行了主体评级,给予公司A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稳定。不存在评级差异的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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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市场回顾与展望

  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6.5%,增速较2018年同期降低5.7个百分点,在行业持续严厉调控的情况下销售增速仍呈现出一定的韧性;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0.1%,增速较2018年降低1.4个百分点,增速波动幅度收窄。

  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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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另行说明外,数据来源均为国家统计局

  在持续调控环境下,市场呈现分化趋势。一线城市成交延续2018年以来的回升态势,销售面积同比显著增长17.1%。二线城市成交表现相对稳定,成交面积较去年同期微降1.6%。三线城市市场压力凸显,成交面积较去年同比下滑10.8%。

  不同级别代表城市住宅月均成交面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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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根据中指院统计:代表城市50个,一线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二线包括天津、重庆、杭州、武汉、大连、苏州、厦门、成都、南京、三亚、贵阳、温州、哈尔滨、海口、长春、合肥、青岛、福州、西安、南宁、郑州、沈阳、无锡、长沙、南昌25个城市;主要是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三线城市包括三明、莆田、中山、惠州、淮安、肇庆、汕头、镇江、绍兴、宿州、韶关、包头、佛山、徐州、唐山、泉州、泸州、芜湖、东莞、扬州、南通21个城市,主要指地级市。

  全国房地产库存总量延续自2016年11月以来的下降趋势。截至2019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5.0亿平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4.9%。其中,住宅待售面积2.2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0.4%。

  全国商品房待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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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13.2万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保持平稳。其中,全国土地成交1.5万亿元,同比减少8.7%,土地成交增速在5月后触底回升;报告期内,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22.7亿平方米,累计同比增长8.5%;房屋竣工面积9.6亿平方米,累计同比增长2.6%,2019年12月累计增速由负转正。

  全国土地成交及开发投资情况            全国房屋开竣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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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为17.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6万亿,同比增长7.6%。其中国内贷款2.5万亿元,同比增长5.1%;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分别为5.8万亿元和6.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和10.7%,合计占比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个人按揭贷款2.7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15.9%。

  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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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行业延续“从严”调控思路,中央表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调控力度未见放松。2019年5月起,金融市场对房地产融资全面收紧,行业环境、资金面等逐步承压,土地市场成交波动明显,区域结构呈现冷热不均的特点。商品房成交方面,行业继续保持“总量峰值”,整体呈现出箱体震荡的态势,成交价、量均表现出一定韧性。随着调控的持续深入,以及各地方政府“一城一策”调控手段的逐渐落地,不同区域和城市间去化各有差异,调控效果得到显现。

  长期来看,中国城镇化进程仍未完成,资源、人口向核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迁移的发展趋势仍在推进,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根本驱动力没有改变。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十分突出,作为宏观经济的“调节器”,房地产行业调控的主基调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为核心,坚持“房住不炒”的行业定位不动摇。短期内,中美贸易摩擦的余波犹在,新冠疫情带来企业停工停产冲击新至,国内国际消费需求被动收缩、金融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持续震荡,国内宏观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房地产行业投资、销售、施工等也因此受到共振,开发商的经营和资金状况等均面临较大冲击。为应对疫情影响,尽管中央已及时出台相关货币和财政政策对冲经济下行风险,各地方政府也在土地、按揭、销售等方面对房地产予以支持,但客观上的新房供应、消费者信心恢复需要一定修复过程,房地产行业企稳仍需要时间。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销售稳步增长,城市深耕效果显著

  2019年,公司紧抓市场窗口,合理铺排销售节奏,在宏观调控力度不减、行业规模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实现签约金额4618.48亿元,同比增长14.09%,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89%;签约面积3123.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91%。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的38个核心城市销售贡献达到77%,珠三角及长三角签约销售均达千亿规模。单城签约过百亿城市13个,合计销售金额达2500亿元,销售贡献占比达54%。在全国11个城市中销售金额排名当地第一,25个城市进入前三,市场地位稳步提升。广州实现销售超420亿元,佛山、武汉、北京超200亿元,福州、西安、三亚等首次突破100亿元,核心城市深耕效果显著。

  (2)把握市场节奏,优化资源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拓展项目127个,新增容积率面积2680万平方米,拓展成本1555亿元。公司主动提高拓展项目权益比例,拓展金额权益比例提升至71%;新增权益面积1916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近。公司根据土地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节奏,“不随众,不盲从”,合理把握投资节奏,年内拓展平均楼面地价5802元/平方米,拓展溢价率仅14%。新增货量中,住宅货量占比84%,资源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坚定落实城市深耕战略,持续加大核心城市及重点城市群的渗透深耕,报告期内新拓展资源中,38个核心城市拓展金额占比达79%。同时,通过产业合作、旧改、收购等方式获取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多元化拓展能力持续提升,有效补充优质资源。

  2019年,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498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973万平方米。截至2019年末,公司待开发面积8112万平方米,其中38个核心城市占比达58%。

  (3)收入利润稳步增长,持续高质量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稳步增长。房地产业务结转加快,实现营业总收入2359.81亿元,同比增长21.29%;净利润375.54亿元,同比增长43.61%;归母净利润279.59亿元,同比增长47.90%,收入利润稳步增长,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

  得益于结转项目价格上升及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毛利率提升2.48个百分点至34.97%,其中房地产结转毛利率提升2.69个百分点至35.38%;随着合作项目增多并陆续进入项目结转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7.0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7.62%;净利率提升2.47个百分点至15.91%。

  (4)强化现金管理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为应对行业资金面收紧风险,强化现金管理能力。一方面,公司通过将回笼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建立回笼动态监控机制、加大按揭总对总合作力度等多种举措,持续强化现金回笼,全年累计实现销售回笼4312亿元,回笼率提升5个百分点至93%,资金保障稳健有力。另一方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未发行公司债额度150亿元、中期票据额度85亿元,在保险金融机构、供应链ABN储架、私募供应链融资等方面合计储备融资额度达358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2690亿,融资头寸充裕。

  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抗风险能力。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77.79%,较年初降低0.18个百分点;净负债率56.91%,同比大幅降低23.64个百分点,负债率为业内较低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与5亿美元债,发行利率均为同期同类产品的最低。截至报告期末账面有息负债2700.49亿元,有息负债综合成本仅约4.95%,同比降低0.08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业内领先优势。货币资金近1400亿元,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债务的2.1倍,资金结构安全。

  (5)不动产生态发展平台加速成型

  报告期内,保利物业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规模达53.82亿港元,引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高瓴资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基石投资人,获得国际资本市场广泛认可。截至报告期末,保利物业在管面积达到2.87亿平米,合同面积达到4.98亿平米,物业管理项目超过1000个。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67亿元,同比增长41.1%,净利润5.03亿元,同比增长49.7%。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2019年的综合实力排名,保利物业在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中排名第四,央企物管公司中排名第一。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市值达416亿港元。

  销售代理平台合富中国持续推进整合工作,加强市场化拓展,销售代理业务覆盖全国200多个城市,代理项目近2000个,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商业管理板块管理面积达268万平方米,其中购物管理中心管理面积达153万平米,酒店管理面积达94万平米,以轻资产模式实现品牌及管理输出。

  不动产金融方面,公司在管基金管理规模近1200亿元,其中信保基金多次被评为“中国房地产基金十强”。

  3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前瞻及坚定的战略定力

  自1992年成立之初,公司基于对中国城镇化进程及行业发展机遇的趋势判断,前瞻性地确立了房地产开发主业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在行业周期波动中,公司始终坚定看好房地产行业,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地产开发的主业地位,取得了持续稳健的发展。2019年实现签约销售4618亿元,位列行业前五、央企第一。

  面对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公司在继续把握房地产主业机遇的同时,提出“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体,以综合服务和不动产金融为两翼”的发展战略,构建不动产生态发展平台。通过延展不动产全产业链,提前布局物业管理、销售代理、会展、康养等服务领域,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以产融结合为经营理念,发挥资本对产业的赋能优势,不断丰富不动产生态平台内涵。

  (2)极具竞争优势的资源储备

  经过27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形成了完善的全国化产业布局优势,完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城市群、都市圈为延展的区域布局结构,契合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人口、产业的长期趋势。截至2019年末,公司拥有在建面积13158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8112万平方米,其中38个核心城市占比达58%,项目资源丰富且质地优良,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具备多元化的资源拓展能力,除了公开市场招拍挂方式以外,还通过旧城改造、产业拓展、兼并收购等灵活的拓展方式低成本获取项目资源,持续优化资源储备。

  (3)不动产生态发展平台加速成型

  围绕房地产开发主业,公司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在综合服务与不动产金融领域形成了物管、经纪、商管、建筑、房地产基金、会展、文旅、康养、教育、公寓等多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两翼产业市场空间巨大,发展前景广阔,是公司未来新的规模与利润增长点。

  依托房地产开发主业的稳健发展,公司两翼产业加快塑造核心业务能力,市场化运作和企业经营能力逐步提升。报告期内保利物业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销售代理平台合富中国市场规模与地位稳步提升,在商管、建筑、房地产基金、会展、文旅、康养、教育、公寓等产业积极推进产业资源整合,提升经营能力。同时,两翼产业的稳步发展,协同地产主业通过产业合作方式获取优质项目资源,为地产主业在社区服务、销售渠道、资产管理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主业与两翼产业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效应。

  (4)多元化、低成本融资优势,突出的资产管理能力

  作为地产龙头企业,公司构建了以银行信贷为主,股权融资、直接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为辅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具备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快速、充分获取资金的能力。同时,凭借央企信用优势,公司在各大金融机构获得充足授信,报告期末,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总额5170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为2690亿元,融资资源充裕;公司有息负债综合融资成本仅约4.95%,拥有极具竞争力的融资成本优势。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回笼超4300亿元,回笼率高达93%,具备优秀的资金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率仅为77.79%,净负债率56.91%,为行业较低水平,资产结构稳健,抗风险能力突出。公司已获得大公、中诚信等国内顶级评级公司“AAA”主体信用评级,并且获得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惠誉分别给予公司“BBB”、“Baa2”、“BBB+”主体信用评级,展望为稳定。

  (5)央企背景及突出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也是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房地产业务的主要运作平台,央企背景使公司获得广泛信赖,竞争优势突出。公司坚持“和者筑善”的品牌理念及“美好生活同行者”的品牌愿景,诚信、负责任的品牌形象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2019年末,公司品牌价值达883.66亿元,连续十年蝉联“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导公司品牌”,位列福布斯世界500强第245位。

  (6)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诚信、务实的企业文化

  公司管理团队人员稳定、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能够及时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保持公司平稳较快发展。公司持续完善激励机制,构建股权激励与项目跟投相结合的长效激励体系,将公司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统一,具备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同时,公司将军旅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相融合,建立了权责明确、科学灵活的决策体系,并通过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组织监督等机制,打造出务实、规范、执行高效的团队,保障公司战略高效落地。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持续优化多层次培训体系,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在肩负家国建设使命,坚守央企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公司循法尚德、诚信经营,将“务实、创新、规范、卓越”的经营理念,将“奋发向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规范诚信、纪律严明”的企业精神,融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行为,成为支撑公司发展的软实力。

  4 公司发展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发展战略

  在十三五规划末期,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新趋势与市场新特点,基于“不动产生态发展平台”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以综合服务与不动产金融为翼,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不动产投资开发是公司坚定的主业方向,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引领下,公司将继续坚持刚性及改善性需求定位,回归房屋居住属性,不断提升产品设计与配套服务水平;加大核心城市及重点城市群的聚焦和深耕力度,审慎应对区域市场分化,把握土地市场周期性机会;发挥央企资源整合优势,深度参与城市更新等多元化拓展;进一步完善运营全链条管理,细化考核与激励机制,促进运营效率提升。

  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原点,围绕美好生活同行者的品牌愿景,公司将积极发展和培育不动产产业链业务,在做好主业协同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市场化竞争力, 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一方面,以产业链价值挖掘与资产经营为主线,加快发展物业、代理、商管、建筑等核心板块,运用资本力量快速提升市场化程度;同时重点培育会展、文旅、康养、教育、公寓等潜力板块,把握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模式,锻造核心优势,完善综合服务布局。另一方面,以产业金融服务为基础,继续提升房地产基金管理规模和市场化能力,提升产业链投资及资本运作能力,通过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主业与多元产业协同;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与行业领先机构合作,加快市场开拓布局。

  (2)经营计划

  全年公司计划完成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直接投资3150亿元,计划新开工面积430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3400万平方米。

  (3)可能面对的风险

  2016年以来,房地产调控保持政策定力,突出“房住不炒”的导向,坚定“以稳为主”的行业主基调。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和充分的市场竞争导致行业利润空间被压缩,对企业的战略引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其次,伴随着一城一策的政策效果显现,市场的投资逻辑和节奏需匹配企业更精细化的动态经营策略,同时市场突发的扰动因素如疫情事件亟需企业更及时的管控响应速度。此外,住房回归居住本质,市场对商品房的设计运营和多元配套服务提出更高质量诉求,对房地产企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提出更高挑战。

  5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首次执行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按修订后的准则追溯调整之前的确认和计量,并调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保利物业及其子公司因2019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在境内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时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因此在对其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时适用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详见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第十一节“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8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29家,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7家,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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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北京市新保利大厦28层会议室、广州市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0年公司计划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直接投资总额3150亿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执行2020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调整在建拟建项目及拓展项目的投资金额;

  2、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20%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拓展需要调整投资总额。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772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总股本11,932,675,1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9,784,793,632.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七、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八、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九、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2020年度公司经营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如下对外担保:

  1、单笔对外担保具体金额如下:

  (1)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亿元;

  (2)本公司与控股房地产开发公司(含其下属房地产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亿元;

  (3)本公司对非控股房地产开发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

  (4)本公司与控股专业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

  2、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2019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净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700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对外担保由董事长审批,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上述授权均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十、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和担保,额度保持不变,分别为不超过100亿元。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借款年利率为其实际融资成本增加不超过1个百分点;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按不超过年实际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十一、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十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注册10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间交易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上述注册事项,以及后续发行普通中期票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普通中期票据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2、代表公司签署与普通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3、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其他与上述普通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4、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及相关具体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方案范围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十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项目拓展的议案》。

  十七、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刘忱工作调动,陈冬桔、涂青玲、张冬梅等3人退休,罗北生、冯健成、潘玉霞、刘百灵、张念冰、王穗川、马士勇、吴亚东、沈紫峰、宋卫东等10人离职,刘竹峰、尹梅等2人免职。激励对象将由601名调整为585名,相应调减股票期权127.30万份,剩余股票期权3952.66万份。

  十八、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至五项、第七项、第九至第十二项、第十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及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职业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本人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及担保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四、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五、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本人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0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北京市新保利大厦28层会议室、广州市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772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总股本11,932,675,1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9,784,793,632.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六、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以上第一至四项、第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1

  ■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932,675,162股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308,453,088.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932,675,162股为基数分配2019年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32,675,1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84,793,632.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于2011年1月24日完成全国首家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持有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H股企业审计资格,美国公众公司监督委员会PCAOB执业资格,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并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均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其中,2019年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387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立信实现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末净资产为1.58亿元。

  2018年度立信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曾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金华,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常姗,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业务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47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9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所具有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3

  ■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6日《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号)核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901,1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598.6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7,890,708.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65号)。

  (二)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79号)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78,783.18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上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478,112.98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7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8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9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000万元。

  (五)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500万元,此外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23,247.10元(含相关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06年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于2016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500万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的各期投入金额,因此不涉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及其相关科目。

  注3: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会计报表中只反映募投项目已确认的部分收入和利润。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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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及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不含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和担保,额度保持不变,分别为不超过100亿元。保利集团对公司的借款年利率为其实际融资成本增加不超过1个百分点;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按不超过年实际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

  由于保利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宋广菊、张振高、傅俊元、张万顺、刘平进行了回避,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28层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房地产开发、轻工业务、工艺业务、文化艺术经营、民爆器材产销和爆破服务、丝绸业务、信息和通信技术业务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利集团总资产13,129.6亿元,净资产2,863.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949.4亿元,利润总额587.0亿元,净利润427.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领导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将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和戴德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能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公告编号:2020-025

  ■

  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19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经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79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2019年度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提供担保、接受合营联营企业财务资助、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为余额口径,其他业务类别均为发生额口径。

  2、2020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为确保合作项目良好运作,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65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具体业务类别及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公司因进行公开招标活动导致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根据相关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和审议;

  注2:提供担保、接受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为余额口径,其他业务类别均为发生额口径。

  由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部分合营联营企业的董事,且部分联营企业与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上述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宋广菊、张振高、傅俊元、张万顺、刘平回避表决,由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主要包括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的合营联营企业、公司及联营企业控制的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其他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主要关联方情况及其2019年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以项目合作、物业管理服务、基金管理服务等相关约定为依据,有助于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公告编号:2020-026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28号广州保利洲际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9、10、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4、 本次股东大会将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 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4日和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黄承琰 胡磊

  电话:020-89898833 传真:020-89898666-8831

  联系邮箱:stock@polycn.com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20年5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公司代码:600048                                                  公司简称:保利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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