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未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674,875股,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06,876.5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预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1,798,815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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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是食品冷冻设备及罐式集装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模式:
1. 食品冷冻设备主要用于农副产品、食品等产品的加工和储运。客户对食品冷冻设备的功能、性能等需求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所需产品多为非标准化产品,个性化需求明显。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方案,并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销售方面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与客户深入沟通,了解并有针对性的分析其潜在需求,向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获得订单。
2. 罐式集装箱主要用于满足化学品、食品饮料、能源等行业安全高效的物流需求,客户在产品运输介质、功能、外观等方面存在个性化需求,公司主要采取“定制化设计”、“以产定购”为主,辅以“安全库存管理”的模式制定采购计划,并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组织生产。罐式集装箱的生产过程在第三方检验机构全程监控下,通过无损检测、耐压、气密等试验关键停止点进行控制。
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产品为食品冷冻设备和罐式集装箱,公司的食品冷冻设备以速冻设备、储藏冷库、制冷系统等为主。食品冷冻设备属于冷链装备制造细分行业,罐式集装箱属于集装箱细分行业。
1、食品冷冻设备行业说明
食品冷冻设备是冷链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制造低温环境的各类终端设备,主要用于各类农副产品以及各类食品等产品的冷却、冷冻和冷藏仓储,其主要产品包括速冻设备、冷却设备、普通冻结设备、制冰设备和冷藏保鲜等其它冷冻冷藏设备。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活禽交易的减少,人们对易于保存的生鲜冷冻食品的需求持续快速上升,进而拉升了各类冷冻设备的市场需求。
速冻设备是冷冻设备制造业中技术含量较高、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类细分产品,采用低温急冻技术迅速将产品冻结,最大程度实现冻结可逆性并保持食物原有色泽口味和营养成分,被广泛应用于水产、米面、果蔬、禽肉、调理食品、休闲食品、冰淇淋等食品的生产、加工、贮藏环节。
为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的大容量冷却冷冻装置的需要,行业相继推出螺旋式速冻装置、隧道式速冻装置、平板式速冻装置、流态化速冻装置、液氮或液体二氧化碳喷淋式深冷速冻装置等多种冷冻设备,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食品类各产业的速冻、速冷需求。由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多项国产冷冻设备的质量水平、技术含量已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受益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快速提升和国家“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推动农村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政策支持,我国冷冻设备制造行业、冷藏运输设备行业等冷链物流环节相关行业都将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部分在技术、品牌、资金、产业链等方面具备领先优势的行业内企业开始积极向冷链装备行业内其他子行业延伸。
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稳定制造业投资,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这是首次将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写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随着我国消费市场持续升级,行业对于冷链的需求也在与日递增。
2、罐式集装箱行业说明
罐式集装箱属于特种集装箱,主要由箱体框架和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罐体组成,罐体作为装运货物的主体被固定在框架中,专门用于装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的危险品以及无危险性的液态、气态和固态粉粒状物料。
罐式集装箱通常可分为标准罐式集装箱和非标准类罐式集装箱,非标准类罐式集装箱主要包括制冷/加热罐式集装箱、气体罐式集装箱、交换体罐式集装箱等等。罐式集装箱通常用于化工、食品饮料、能源等物流领域。
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在2017年4月19日颁布了《“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更新升级铁路传统设施设备,提高铁路在运载单元、装备设施等方面标准化程度,大力发展20、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推进冷藏、罐式、干散货等特种箱运用。
随着国家鼓励多式联运政策的出台,及地方对使用罐式集装箱的补贴政策实施,促进了罐式集装箱的使用,国内罐式集装箱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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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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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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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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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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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530.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4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6.5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918.8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2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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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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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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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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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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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含四方罐储公司、四方香港公司、四方星公司、四方节能公司、四方制冷公司、杰斯科公司六家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马进先生通讯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674,875股,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06,87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674,875股,预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1,798,815股。
以上方案以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公司与南通强生输送设备厂和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10,150,914.94元,未超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预授额度20,000,000.00元人民币;预计2020年与南通强生输送设备厂和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0,000.00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关联董事黄杰先生、董事黄华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0年度对相关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具体授权总经理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因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93,000股。同时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为15.35元/股回购1,308,000股,以10.70元/股回购285,000股,回购价款总计23,127,300.00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758号。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评价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结售汇成本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决定实施回购注销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1,593,000股首期限制性股票事项,并且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为15.35元/股回购1,308,000股,以10.70元/股回购285,000股,回购价款总计23,127,300.00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8股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9,465,020.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924,217.3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540,803.38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45,478,327.85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金额42,134,975.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6,884,156.23元。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674,875股,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06,87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674,875股,预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1,798,81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7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526,823,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414,07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79,408,93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68,930.00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5,04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50号)。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90,967,804.92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57,220.74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811,962.36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6,959.3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6,779,767.2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84,180.0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将专户余额44,412.81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 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6月17日与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销户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冷链装备技术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研发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四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四方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四方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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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公司 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冷链装备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有厂区变更为通州区不动产权第 025010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原有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实施方式由改造原有厂房和仓储用房变更为新建厂房。本次变更前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注2:经公司2016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12月12日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罐式集装箱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有厂区变更为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05629号地块(位于原有厂区北侧,与原有厂区相连);实施方式由厂房改造变更为新建厂房。本次变更前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注3:冷链装备扩产项目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募投项目“冷链装备扩产项目”、“罐式集装箱扩产项目”、“冷链装备技术中心”、“补充12,000万元流动资金项目”均已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4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注册会计师1,606人,从业人员560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
上年末净资产:2.7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年报家数403家;年报收费总额4.6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资产均值约10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为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0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理财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2、理财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短期投资计划按公司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日常监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黄翔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食品加工机械、金属网带、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杰之弟控制的企业。
2、南通强生输送设备厂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胜利街
法定代表人:黄翔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0日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食品加工机械、金属网带、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杰之弟控制的企业。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有政府指导价的,根据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或同行业价格水平确定;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四、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有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信用风险。
(三)其它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金融衍生品合约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资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为防止外汇金融衍生品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公司财务部跟踪外汇金融衍生品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罐储”)、南通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节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方罐储、四方节能两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担保5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担保2亿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方节能担保为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总经理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3888号
(2) 法定代表人:黄杰
(3)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4) 经营范围:储运设备及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检测、保养;压力容器、食品加工机械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国内及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四方罐储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519,674,921.33元,净资产988,278,139.81元,营业收入789,365,006.01元,净利润70,662,576.11元。
2、南通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 住所:南通高新区朝霞路南侧,G345国道东侧
(2) 法定代表人:黄杰
(3)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4) 经营范围:新型节能板材、绝热板材、隔音板材、制冷设备、压缩机、冷风机、冷冻冷藏库及工业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四方节能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45,290,272.20元,净资产128,458,999.98元,净利润-1,907,142.03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46%,公司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权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首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1,308,000股,回购价格15.35元/股;
●回购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285,000股,回购价格10.70元/股。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93,000股。鉴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21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3月3日出具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6年8月20日-2017年2月2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出具了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2月23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所有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未在查询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4、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10,246,250股。
7、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8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75,00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本次拟授出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不需要重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8、2018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10,821,250股。
9、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同意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3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1,015,875股。2018年4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0、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于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张明华、申海兵等6人,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价格15.73元/股,回购总价款943,800.00元人民币。
11、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933,000.00元人民币。
12、2018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职起,监事会主席杨新华先生、监事李国荣先生、监事季法伟先生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0股,回购价格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272,125.00元人民币。
13、2018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将公司2018年7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2018年7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2018年8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再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张明华、申海兵等6人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933,000.00元人民币;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杨新华、李国荣、季法伟因任职公司监事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272,125.00元人民币。
15、2018年9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张明华、申海兵等6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0,821,250股变更为210,761,250股。
16、2018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杨新华、李国荣、季法伟因被选任为公司监事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0,761,250股变更为210,743,750股。
17、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同意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锁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进行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285,000股。2019年4月1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8、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事宜的议案》,同意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33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二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981,000股。2019年4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9、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14人,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8,875股,其中以回购价格15.55元/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63,875股,以10.90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5,000股,回购价款总计1,047,756.25元人民币。
20、2019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14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0,743,750股变更为210,674,875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五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3、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为达标时,方可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锁资格,若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则不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锁资格。
■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为123,073,692.13元,相比2016年度的净利润124,443,134.56元下降1.1%,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股票情况如下:
■
截止目前,公司首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未解锁331名激励对象1,308,000股,预留授予未解锁9名激励对象285,000股。公司拟回购注销共计1,59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0,674,875股变更为209,081,875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价格为15.91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1.08元/股。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于2018年7月23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于2019年7月4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别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1.8元(含税)、2.0元(含税)。
按照《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七条的规定:确定此次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5.35元/股,回购价款为20,077,800.00元人民币;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0.70元/股,回购价款为3,049,500.00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23,127,300.00元人民币。
三、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业绩不达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93,00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93,000股。并且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为15.35元/股回购1,308,000股,以10.70元/股回购285,000股,回购价款总计23,127,300.00元人民币。
七、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决定实施回购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1,593,000股首期限制性股票事项,并且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为15.35元/股回购1,308,000股,以10.70元/股回购285,000股,回购价款总计23,127,300.00元人民币。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5.3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1,308,000股,以10.7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共计1,593,000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0,674,875元减少至209,081,875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年4月16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38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6月1日
每日 8:3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饶伟
4、联系电话: 0513-81658162
5、传真号码: 0513-86221280:8001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 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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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监事会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339 公司简称:四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