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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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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070版)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00万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本公司应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人民币2,283.00万元(含税价2,419.98万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7月及2017年1月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0万元,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为人民币2,218.58万元(含税);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281.42万元已于2017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开立的3950600104001611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人民币1,333.64万元(不含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和验资费用人民币566.04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434.91万元、律师费用人民币309.43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人民币23.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616.6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601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用于募投项目购买设备缴纳的保证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注2]该账户已于2017年10月11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大力德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大力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注2]为2019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实现的效益。

  [注3]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强对精密减速器产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岑国建、周国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商品、劳务相关

  单位:万元

  ■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商品、劳务相关

  单位:万元

  ■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将继续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创远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那步马达株式会社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日,法定代表人(代表取缔役)为中津晃一,注册资本为888万日元,中大力德、株式会社中津制作所分别持有49%和51%股权,住所为埼玉县狭山市新狭山一丁目14-2,经营范围为小型电机及其应用制品、电气机械器具及其零部件、附属制品的销售、进出口及连带业务。

  2、中大创远

  中大创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岑国建,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中大力德直接、间接合计控制100%股权,住所为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经营范围为伺服电机、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其他电机、工业机器人及成套系统、齿轮、齿轮箱、减速箱、变速箱、精密轴承、五金工具、模具、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

  3、岑国建、周国英

  岑国建担任公司董事长,周国英担任公司董事,岑国建、周国英夫妇合计控制公司57.1875%股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就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20年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20年的预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大力德”)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宁波甬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威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51%的股权,施宏持有49%的股权。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甬威智能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新股东,陈为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万元对甬威智能进行增资,蒋文帅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万元对甬威智能进行增资,公司和施宏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原出资额不变继续持有。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甬威智能35%的股权,施宏持有甬威智能34%的股权,陈为持有甬威智能28%的股权,蒋文帅持有甬威智能3%的股权。

  二、终止增资概况

  在办理股东实际出资及工商变更过程中,因存在无法有效实施操作的困难,经多方沟通始终无效。基于上述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终止前次增资方案,方案涉及的新增股东并出资事项一并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后,甬威智能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件”),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件”),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9]8号文件、财会[2019]9号文件、财会[2019]16号文件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二)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仅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至2019年期初数,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新表述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

  (四)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除对本表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其他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因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的变化导致的未到期应收、应付利息列报项目重分类,同时在此表中反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除对本表列示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其他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因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的变化导致的未到期应收、应付利息列报项目重分类,同时在此表中反映。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信息

  (1)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

  (2)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原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元

  ■

  (3)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单位:元

  ■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尚需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 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覆盖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分公司。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3、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4、负责人:岑国建

  5、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瓶安路1258号1幢6015室

  上述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性质、经营范围、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设立上海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办理上海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注明“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旭君

  电话:0574-63537088

  传真:0574-63537088

  电子邮箱:china@zd-motor.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时间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 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6”,投票简称为“中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宋小明先生,独立董事叶建荣先生,董事会秘书伍旭君女士、财务负责人方新浩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阴豪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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