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456,716.80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1,622,910.58元的29.94%。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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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公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主要应用于尾气处理用选择催化还原反应的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DPF、GPF产品主要应用于过滤内燃机尾气处理中产生的碳烟颗粒;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用于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蜂窝陶瓷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直通式载体、DPF和节能蓄热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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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包括RTO设备及RCO设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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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情况
公司在国五阶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技术与市场成就。随着我国机动车国六部分排放标准实施及未来国六排放标准全部实施,公司已经准备了适用上述标准的柴油车、汽油车、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系列、多规格的蜂窝陶瓷载体。公司与国内外相关主要催化剂厂商、发动机、整车厂商的台架测试和道路测试工作持续进行并已取得多项型式检验公告。截至2019年12日31日,公司已获取国六燃气车型式检验公告565项;国六柴油车型式检验公告14项。
公司研发并商业化量产的全系列适合国四、国五和国六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直接供应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重汽橡塑、威孚环保、贵研催化、中自环保等国内外主要催化剂厂商,并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包括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云内动力、康明斯、戴姆勒等。
公司自2018年进入美国商用货车后市场,成为AP、Skyline等公司的一级供应商,2019年陆续扩大了北美商用货车后市场核心客户并开发韩国等非北美地区客户,产品已应用于国六标准要求相近的美国现行排放标准,为国内将要全面实施的国六标准提供了国产化基础。
公司围绕蜂窝陶瓷技术,不断拓展该技术的应用领域。除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之外,采用节能蓄热体作为核心部件的VOCs废气处理蓄热燃烧及蓄热催化燃烧设备被环保部、科技部评定为先进技术,并广泛应用于石化、印刷、包装、喷涂、医药电子等行业,相关技术已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废气治理项目得到应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纤维素等;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燃烧器、保温棉等。主要能源为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安全库存。
蜂窝陶瓷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根据连续生产的特点采取持续采购的模式。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向采购部下发采购通知,由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公司物流部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均设有安全库存,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物流部通知采购部按照采购申请实施采购。采购的发起、审批均通过ERP系统进行。
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通常在与客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形成设计图纸后,根据图纸形成申购单,经技术部、采购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按客户需求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加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产品主要为备货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VOCs废气处理设备产品根据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中,设备主体、节能蓄热体、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非标零件等自主生产,部分非核心部件外部采购,设备部件运至客户地点后完成集成安装和调试运行。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国内外客户不同分为内销和外销,其中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分别销往国内和国外,VOCs废气处理设备和节能蓄热体主要为内销。
(1)蜂窝陶瓷载体销售模式
①内销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国内客户主要为催化剂涂覆厂商,主要采取订单式直接销售。公司产品报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同一产品一般按年适度降价。
②外销模式
公司海外直销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客户主要是为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后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及船机厂商等,目前主要以DPF和船机载体为主,主要客户分布于美国、加拿大、韩国、芬兰、印度等国家。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外销流程一般为客户审核、达成协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包装、报关出口。
目前公司的外销主要有VMI和非VMI两种模式:
第一,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在海外租赁仓库,根据客户的需货预测量批量发货,在与客户确认产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公司运输发货至海外港口,客户完成清关后入VMI仓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向公司发出提货申请,经确认后客户自行去仓库提货。公司根据客户每批领用数量于月末或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期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以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未领用的货物仍为公司所有。公司在VMI模式下的海外客户主要为AP和Skyline,销售的产品为DPF。
第二,非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直接将货物通过空运或者海运方式发往客户。公司对出口的货物完成报关后确认收入。公司在此种模式下的海外客户主要为HCC、Roadwarrior、CERACOMB等,销售的产品为DPF、船机载体。
(2)VOCs废气处理设备及节能蓄热体的销售模式
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客户主要集中在石化、化学、印刷、环保、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公司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与客户自主商谈两种形式实现。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潜在客户所在地区的环保、排污政策,针对性地了解潜在客户所在行业的生产方式、排污种类,为客户设计出最优的废气处理设备工艺方案,参与投标并中标后或确定合作意向后签署销售合同,设备完工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
公司节能蓄热体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后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节能蓄热体的销售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蜂窝陶瓷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围绕机动车排放标准研发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法规技术要求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产品先期规划,与下游汽车主机厂商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保证技术协同和产品配套。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①蜂窝陶瓷载体行业
自美国康宁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开创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以来,行业内逐渐形成了以康宁和日本NGK公司为寡头的垄断格局,主导着汽车尾气后处理产业。一方面,国内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人们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日益关注;另一方面,治理尾气污染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长期掌握在国外垄断巨头手中,国内汽车产业仍需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处在一个较为被动的局面之中。
康宁和NGK享受了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先发红利,而国内载体厂商则将充分受益于环保法规带来的渗透率提升,随着以奥福环保、宜兴化机、王子制陶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的技术突破和市场份额的提高,国内主机和整车厂商逐步开启了蜂窝陶瓷载体国产化替代进程,在此背景下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被国外寡头垄断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打破。
②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
VOCs废气种类繁多,处理手段多种多样,但相同行业的技术路线基本固定。随着市场逐渐成熟,在某一客户行业领域有一定积累深度的企业将逐渐形成专业化优势,在该行业领域形成显著的竞争力,行业将呈现出按照客户行业领域划分不断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2)行业基本特点
①蜂窝陶瓷载体行业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呈现出如下行业特点:
A.排放法规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相互影响
排放标准一般为强制标准,从而使法规涉及到的排放技术所需蜂窝陶瓷载体成为事实上的法规件。排放法规的升级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革新相互影响。一方面,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创新为法规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另一方面,排放法规又决定了排放净化技术路线进而推动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
B.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壁垒较高
蜂窝陶瓷技术研发因涉及多个学科、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人才短缺、技术升级快等因素,导致技术研发难度高;蜂窝陶瓷载体制造过程中,影响因素多而复杂,工序繁杂且制造设备多为非标设备,量产出性能合格稳定、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难度高;蜂窝陶瓷载体具有关键核心汽车零部件的特点。
②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发展特点
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纵深推进而逐渐形成。当前工业废气污染治理领域呈现如下主要特点:VOCs废气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较多;VOCs废气排放企业所处行业、监管要求、排放状况、厂址布局等差异较大,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个性化,VOCs废气处理设备多为非标设备。国内VOCs排放控制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回收技术,另一类是销毁技术。目前主流的VOCs治理技术是销毁技术中的蓄热催化氧化技术、蓄热氧化技术和直燃焚烧技术。这三项技术的核心在于蜂窝陶瓷蓄热体的应用。
(3)主要技术门槛
蜂窝陶瓷载体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机械加工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热工学、催化化学等学科,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长期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的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VOCs废气处理设备属于非标准化设备,其设计制造均需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进行定制化处理。这要求生产企业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VOCs治理理论和技术,还需对不同行业的排污特点、环保要求、安全生产等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并具有相当的经验积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产业新进入企业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商用货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竞争优势。根据原环保部公布的全部国五阶段环保达标车机型型式核准证书统计,NGK和康宁取得的国五压燃式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数量居前两位。公司取得的型式核准证书数量仅次于NGK和康宁,位于国内载体厂商首位。型式核准证书意味着载体厂商生产的载体与其他零部件配套总成后达到污染物排放控制性能标准,使用该载体的机型或车型才可获准生产、销售,反映载体厂商产品获得客户和市场的认可程度。
从国内市场占有率看,目前康宁、NGK蜂窝陶瓷载体仍占有90%以上市场份额。在本公司重点发展的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领域,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不断增强。此外,公司2018年开始向北美汽车后市场批量出口超大体积规格高性能DPF产品,产品的功能与可靠性得到了成熟市场与美国EPA2010排放标准的检验,为我国国六排放标准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国产化基础。
国六标准于2019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国六标准已开始实施,后续将分阶段对所有车辆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国六标准的执行推动了机动车尾气处理产业链的变革,给整个机动车尾气处理产业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大幅度提升了相关配套尾气催化材料的用量(包括蜂窝瓷),促使蜂窝陶瓷载体市场有了新的发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法规升级促进陶瓷载体技术创新
从2000年至今,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我国按照欧盟的汽车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完成了从国一到国五的跨越。目前已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目前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对蜂窝陶瓷载体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为了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需提高处理尾气的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性能指标。SCR、DOC、TWC载体向着高孔密度、超薄壁方向发展;DPF、GPF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和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2)排放标准升级将加速行业淘汰升级
国六排放标准将在未来四年内分阶段分车型逐步实施。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对污染物及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更为严格,原有蜂窝陶瓷载体厂商需提高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性能才能在国六市场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升级难度较高,技术能力较弱的厂商将被淘汰于国六市场之外,行业将加速淘汰升级。
(3)“零排放”的提出将进一步打开行业的市场空间
2017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旨在加快低排放和“零排放”汽车发展的“清洁移动”方案,为欧六标准之后排放控制技术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因尾气排放污染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但短期内新能源汽车仍无法完全取代内燃机汽车,随着尾气后处理技术和蜂窝陶瓷技术的发展,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传统内燃机汽车将与新能源汽车发挥各自优势并驾齐驱,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净利润较其他季度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毛利率较低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第三季度收入确认金额较大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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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26,807.83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2.29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10.39%。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22,910.5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268,228.81元。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56,716.80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4%。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19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0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04月14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3日已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07.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98%;利润总额5,86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6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15,456,716.8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9.9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30,000万元;预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6,2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7,500万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164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14万元,仓储物流费用15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 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3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0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8%;利润总额5,86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6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 (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456,716.80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622,910.58元的29.94%。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164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14万元,仓储物流费用15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1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963.7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63.7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35.33万元。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99.0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9,313.0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8.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9,331.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31日,公司与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72、86617004101421000265、86617004101421000258)。公司与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荣昌支行”)和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行荣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0101040020562、170101040020570)。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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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99.0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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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融资业务。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向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5、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6、向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7、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300万元的授信额度;
8、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1,300万元的授信额度;
9、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提供融资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 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188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福环保”)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和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14日,奥福环保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德州奥深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为上述担保是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
注册地点: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作业(结构补强);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奥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4、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重庆奥福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
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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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栾艳鹏,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口子窖(603589)、迎驾贡酒(603198)、皖新传媒(601801)、博菱电器(873083)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许沥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奥福环保(68802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博菱电器(873083)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赵伦曙,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奥福环保(68802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19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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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渤海路和犁城大街交叉口东南150米人才公寓创业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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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12、1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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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10: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山东省临邑县东部高新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车间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
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东部高新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251500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传 真:0534-4266655
联 系 人:张凤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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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21 公司简称:奥福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