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88.13万元,含本次担保后已实际为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68.1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零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担保额度,用于其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7、2019-034)。
近日,集发公司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LA0200042号),为支持集发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集发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88.13万元。截至目前,实际为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68.13万元(含本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辉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港内
6、经营范围: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集装箱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发公司经审计后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96,661.03万元,流动负债72,088.00万元,负债总额85,246.76万元,净资产11,414.2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74.19万元,净利润1,424.18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系
集发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内容
(一)保证金额:人民币6,588.13万元。
(二)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方集发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向中集公司支付的保证金、手续费、租金、违约金、赔偿金、资金占用费(租前息)、名义价款、产权转移费、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及中集公司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扩大公司集装箱业务规模,做大做强集装箱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具有实质控制权,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68.13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均为向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0%,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