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底,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60,649.91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1,379.08万元,期末余额为76,116.50万元。
2、本年度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35,848.00万元,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共计1,348.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6,497.91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2,727.64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41,617.0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16,617.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9月25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12,738.0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1,387.1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0.3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8.03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附表2:
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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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重逐步提升,其中,进口支付约占物料采购总额的20%,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出口收汇业务约占销售业务的20%,主要采用美元以及少量欧元等货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产品的结合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人民币或其他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三、 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套期保值交易到期后将按本次新的授权进行管理,本次不涉及额度累加。
四、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定期回顾方案,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汇率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提高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64.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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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三类:第一类城市为直辖市、第二类城市为省会城市、第三类城市为其他。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08,112.20万元。其中:项目实施成本192,742.2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7,350.00万元,场地成本3,22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0万元,预备费用800.00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
项目建设支出明细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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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项目具体明细及其投资额将根据区域状况、市场行情、企业经营目标及项目业主需求在总投资额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实施时间表如下:
■
项目财务评价确定计算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经营期10年。主要指标如下:
■
注: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至2021年6月。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6,497.9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2,727.64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41,617.0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16,617.0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三、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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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包含的明细项目“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募投资金13,178.10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16.89%股权。
2、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包含的明细项目“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总计52,000万元。
3、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260.81万元用途变更为支付收购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4.6798%股权的收购价款。
三、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6年11月7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全部归还至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4月8日全部归还至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3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暂时不会使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基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5%)的假设计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215万元。
本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过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借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如下: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一)千方科技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千方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因此,千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国泰君安同意千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64.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
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三类:第一类城市为直辖市、第二类城市为省会城市、第三类城市为其他。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08,112.20万元。其中:项目实施成本192,742.2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7,350.00万元,场地成本3,22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00万元,预备费用800.00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
项目建设支出明细项目如下:
■
注:以上项目具体明细及其投资额将根据区域状况、市场行情、企业经营目标及项目业主需求在总投资额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实施时间表如下:
■
项目财务评价确定计算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经营期10年。主要指标如下:
■
注: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至2021年6月。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6,497.9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2,727.64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41,617.0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16,617.0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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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包含的明细项目“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募投资金13,178.10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16.89%股权。
2、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包含的明细项目“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总计52,000万元。
3、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260.81万元用途变更为支付收购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4.6798%股权的收购价款。
三、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合计人民币0.00万元。
五、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八、 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千方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千方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泰君安同意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 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 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2)流动性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3)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得质押。(4)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如需进行风险投资的,应符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5、 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7、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8、 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理财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4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45%。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六、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手方对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权收购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11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56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363,236,343股购买其持有的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智科技”)92.043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交智科技3.2767%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交智科技95.3202%的股权。2018年3月23日,标的资产完成工商登记过户,2018年4月13日,本次新增363,236,343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内容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03月27日、2018年0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 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14名业绩承诺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宇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宇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慧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屈山、张兴明、张鹏国、王兴安、林凯、王玉波、刘常康、闫夏卿、李林和张浙亮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交智科技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300万元、40,400万元、50,400万元及60,400万元;据此测算交智科技截至2017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为32,300万元,截至2018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为72,700万元,截至2019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为123,100万元,截至2020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183,5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人将按照与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 截至2019年末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2、 结论
交智科技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0年4月13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20)第110ZC6408号。经审计交智科技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8,151.58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0,735.29万元。截至2019年末,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31,692.23万元。截至2019年末,业绩承诺人承诺的累计业绩金额为123,100万元,实际完成的金额超过累计承诺金额8,592.23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准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新合并报表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根据《新合并报表》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和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经营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110ZA5919号),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872,218.98万元,比上年增长2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337.42万元,比上年增长32.88%;资产总额1,622,041.29万元,比上年增长1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0,466.56万元,比上年增长13.31%。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2,026,036.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2,927,440.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02,603.61元,加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19,549,999.15元,扣除分配2018年度的现金红利81,764,417.63元,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133,436,456.02元。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1,019,775股扣除公司因股权激励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380,000股后,即以总股本1,490,639,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104,344,784.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29,091,671.77元结转下一年度。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经营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并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经营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7日(周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周二)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8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审议《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 逐项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1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7.2 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8、 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2、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4、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需逐项表决,其中“7.1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7.2 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提案编码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0年5月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证券事务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5层
联系人:康提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夏曙东先生,财务总监夏曙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兴明先生,独立董事慕丽娜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