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一体两翼”产业布局,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业务及超级电容业务协同发展。

  (一)业务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我国轨道交通产业按领域划分主要包含国家铁路相关领域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国家铁路相关产业市场开放度不高,垄断性强,企业进入门槛高。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相对比较灵活,市场潜力大,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城市轨道交通按照国家标准有7种制式:地铁、轻轨、单轨、现代有轨电车、磁浮交通、市域快轨、自动导向轨道系统(APM)。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目前以城轨车辆制造为主,主要满足成都市场需求,是公司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全产业链形态初具,形成了“一校一总部三基地”的空间布局,全市轨道交通产业覆盖产业链上、中、下游,具备全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基础和优势,科技研发、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等环节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形成了具有产业集群效应的产业生态圈。公司轨道交通产业基地位于成都市产业空间布局三基地之一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公司作为成都本土企业,依托产业生态圈大力发展新制式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现布局了现代有轨电车系统、内嵌式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等系列化的产品,其中:公司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100%低地板有轨电车已于2019年7月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产品认证,已完全具备商业化条件。公司开发的新型轨道系统取得了CRCC认证,已成熟地运用于国内多条有轨电车并兼容地铁线路的应用。公司2018年从德国马克斯·博格公司引进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全套主要核心技术目前处于消化吸收阶段,具有世界领先水平,能够实现对市域快轨、轻轨、单轨等应用领域的覆盖。目前,作为技术消化吸收及商业运营展示重要载体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综合试验线一期线路工程已基本建成,正在积极筹备后续车辆、线路调试等相关工作。

  ■

  2、桥梁功能部件

  桥梁功能部件是指桥梁及其它类似建筑的建设中所必需的用于重要承力与传力部位、能够满足桥梁运动与运营功能的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其应用行业主要为铁路建设行业、公路建设行业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近年来,桥梁功能部件业务规模较为稳定。

  ■

  3、超级电容器

  公司超级电容器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奥威科技承担,主要产品包括有机双层超级电容器(UCR)、有机混合型超级电容器(UCK)以及多种超级电容储能系统,凭借以其特有的性能优势,已成熟地应用于城市客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力机车、船舶等领域,并不断拓宽其他应用领域。

  ■

  (二)行业地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通过与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了地铁车辆生产所需的相关技术,公司地铁车辆已应用于成都市多条地铁线路。公司布局的新制式产品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能够覆盖目前市域快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中低速磁悬浮等应用场景,形成了多层次、多场景、多种运量水平的产品类别,可有效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各种需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在一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高速发展的同时,二、三线城市也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城市群、都市圈建设对新制式轨道交通的迫切需求。随着公司新制式产品的商业化应用,公司将由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整车制造商逐步成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和综合运营商,是国内新制式轨道交通重要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桥梁功能部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中拥有CRCC认证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行业内率先通过欧盟CE国际认证的企业;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到现场售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全国行业知名领先企业。国内绝大部分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世界级桥梁工程均应用了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并远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行业地位领先。

  3、超级电容器

  奥威科技是中国超级电容器行业的龙头企业,被工信部、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等单位联合评选为“2017年度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之首,承担了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车用超级电容器”课题及多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建有我国唯一的“国家车用超级电容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起成立了“上海奥威超级电容工程研究院”,建立了中国超级电容器标准体系,先后主持或参与了8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参与了以色列超级电容国家标准制定,产品获中国首张欧盟ECE R100证书和ECE R10证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中美经贸摩擦此起彼伏,保护主义愈演愈烈,英国脱欧、地缘政治紧张都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挑战,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更趋复杂。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公司紧紧围绕“一体两翼”的产业布局,聚焦主营业务,轨道交通、桥梁功能部件及超级电容三大业务协同发展,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成果。在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7亿元,较上年增加1.87%,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因公司持续投入新制式轨道交通、资本结构不合理、交货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使得报告期人力成本、利息支出、折旧摊销等费用较高,营业毛利下降;以及非经收益的减少使得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亿元,同比大幅度减少,整体经营质量较差。

  (一)轨道交通业务

  1、城轨车辆制造方面,全面完成经营目标并实现业务突破。控股子公司长客新筑的经营管理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完成年度城轨车辆生产任务。在企业管理方面,面临大批量生产交付的情况下,生产安全、产品质量、交付进度、成本控制等各方面均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企业管理有效并在逐步提升。

  2、新制式城市轨道交通业务

  (1)现代有轨电车

  公司自主知识产权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规格型号:XZD100-I)通过了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产品认证,获得了中国首张城轨装备合格评定证书。有轨电车的供应链体系进一步优化,并按照市场化对标,策划实施设计成本、采购成本和制造成本的优化,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

  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立足长远,推进思路清晰、措施得力,谋划国产化的系统平台,建立标准体系,开发供应商队伍,开发在细分市场有全生命周期性价比竞争优势的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使引进的技术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同时积极推进磁浮车辆、轨道系统、运控系统、供电系统方面商业化需求的具体工作。截至目前,作为技术消化吸收及商业运营展示重要载体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综合试验线一期线路工程已基本建成,正在积极筹备后续车辆、线路调试等相关工作。公司有信心在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全方位实现内嵌式磁浮系统的商业化目标。

  (二)桥梁功能部件

  桥梁功能部件产业稳健经营,技术创新及管理创新卓有成效。

  1、在经营方面,桥梁功能部件产业面对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调整市场策略、主动出击,取得了实效,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传统公路和铁路市场领域竞争环境加剧,交货量低于上年同期,铁路等高毛利率产品的收入占比下降,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较快;轨道交通市场领域市场顺势推进,通过前期市场拓展和孵化,实现了支座、伸缩缝、检查车、锚具等全构件产品在轨道交通市场的推广;建后维养市场领域以桥检车作为依托,布局大桥维养市场业务,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检查车技术提升及建后维养市场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

  2、技术创新工作方面,2019年构件板块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对外合作,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创新工作,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编制。全年完成专利申请37项,完成发明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承接对外科研课题。针对嵌入式轨道产品,深入研究并制定了面向细分市场的、系列化的、有性价比竞争优势的研发计划并积极推进,同时解决了施工工效低及可维护性差等难题,为嵌入式轨道产业发展解决了关键问题,增强了产业发展的信心。针对未来铁路市场需求,2019年加大了工程构件产品研发力度,紧紧围绕行业的发展方向,努力增强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管理创新工作方面,构件产业经营团队积极主动研究构件产业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产业链打造、体制机制创新等经营管理创新工作。针对目前经营所面临的发展瓶颈,研究经营管理模式的调整,搭建新的组织架构和干部梯队队伍,为产业的变革及转型升级提供动力支撑。积极导入22163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

  (三)超级电容器

  超级电容产业经营不及预期,报告期超级电容器交货量同比减少,同时海外市场销售占比大幅度下滑,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但在市场领域拓展和国际化市场布局方面成绩显著。

  1、市场领域拓展

  奥威科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轨道交通、纯电动公交和隧道机车等车用产品为主,以储能产品为辅,努力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确保企业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在拓宽市场应用领域方面有较大的开拓,比如在卡车混动、铁路机车、船舶应用、重型钢包车、地铁能量回收等领域的应用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后续的经营奠定了基础。

  2、国际化市场布局

  立足国内市场,积极拓展海外业务,通过提升白俄基地的区域辐射能力、在北欧成立了分公司和研发中心、以及与国际合作伙伴展开广泛合作等模式,进一步拓宽国际化的市场布局。2019年在丹麦、以色列、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奥地利、乌克兰、格鲁吉亚、英国、波兰等国家的市场开拓取得了一定进展。

  (四)管理提升

  在管理提升方面,持续努力的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构建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目标以及工作职责,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和措施的闭环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五)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推进顺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向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233.3万股,实际募集资金5.1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0日到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24.53万元,同比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上年同期有股权处置等大额非经收益,本年同比大幅下降;二是本期交付产品结构的变化,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占比下降,营业毛利同比减少;三是公司轨道交通产业持续投入,相应的职工薪酬、利息支出以及折旧摊销等费用同比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三)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四)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新设安徽新筑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新筑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新纳入2019年合并范围;奥威科技于2019年3月新设上海奥威科技开发(北欧)有限公司、国家车用超级电容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欧中心两家子公司,新纳入2019年合并范围。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2020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全文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4)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肖光辉、冯克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以大额票据质押开具小额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公司货款, 2020年总体质押额度不超过2亿元。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14、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新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授信期限不长于1年(具体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的期限为准)。

  公司拟以名下2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作为质押担保。

  专利名称:一种新型四轮电动车、100%现代城市有轨电车下裙板;

  权属: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并结合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拟在2020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分配将视实际需要而定。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

  本议案有效期自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类似授信议案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156,437.01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10,982.86元;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45,315.61元,截至2019年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5,523,346.8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现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由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故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本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贾秀英、张杨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3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漏重大遗。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4)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杨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156,437.01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10,982.86元;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245,315.61元,截至2019年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5,523,346.8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现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由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故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本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劳务服务等业务,预计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6,597万元。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光辉、冯克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绵阳市聚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贸”)

  ■

  2、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

  ■

  3、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

  ■

  4、四川新筑展博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展博”)

  ■

  5、四川新筑智能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智装”)

  ■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绵阳商贸、西南联交所、新筑通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2、新筑展博、新筑智装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上述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能保证交易的顺利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处置部分车辆,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官网(http://www.swuee.com/)公开披露。近日,公司收到西南联交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项目编号:DSCQ2020DC3E1027979),获悉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先生、监事杨丽女士为受让方,具体成交情况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斌先生、杨丽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王斌先生基本情况

  王斌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55,000股。

  (二)杨丽女士基本情况

  杨丽女士,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163,000股。

  (三)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王斌先生、杨丽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资产权属

  为公司所属的车辆,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标的资产价值

  根据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现场勘察日2019年9月2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中天华评报字(2019)135号),经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以车辆评估价值作为挂牌底价,定价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西南联交所是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司同受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西南联交所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49,088万元,负债总额33,943万元,净资产15,14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374万元,净利润2,666万元。公司按照西南联交所的收费标准向西南联交所支付车辆挂牌交易服务费用,截至目前,已发生交易费用801.33元。若后续该等关联交易触发《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王斌先生、杨丽女士。

  (一)交易价款

  小轿车(川AU847N)的交易价款为62.02万元;小轿车(川AY9F49)的交易价款为30.67万元。

  (二)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三)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四)产权交易的税费

  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乙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价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通过西南联交所进行结算。

  (六)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车辆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除支付薪酬外,公司及子公司与王斌先生、杨丽女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本次处置车辆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西南联交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四)《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下转B132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