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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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2.1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公司已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次审议通过该事项,其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