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
2、担保额度:2020年,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8,432万元。
3、担保期限: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20年,公司预计对外发生担保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89,066万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总金额为366万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如因股权关系发生变动,公司将据此调整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事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224306E
(2)法定代表人:韩臻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焦炭、橡塑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木材、一般劳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中机电力8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机电力资产总额为2,127,102万元,净资产为198,242万元,营业收入为668,413万元,净利润为33,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
2、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王胜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住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家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张化机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张化机资产总额为306,769万元,净资产为83,043万元,营业收入为172,906万元,净利润为6,6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
3、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 左军良
(3)注册资本: 7,200万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5)经营范围: 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红旗船厂6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22,424万元,净资产为6,818万元,营业收入为26,467万元,净利润为2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
4、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 王佐
(3)注册资本: 53,703.60万人民币
(4)住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5)经营范围: 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玉门鑫能85%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204,093万元,净资产为50,35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
5、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03684541J
(2)法定代表人: 张剑
(3)注册资本: 2,980万人民币
(4)住所: 杨舍镇东莱
(5)经营范围: 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铜拉丝制造、加工;金属材料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江南锻造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南锻造资产总额为33,707万元,净资产为6,284万元,营业收入为136,492万元,净利润为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6、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97945898E
(2)法定代表人: 李晓阳
(3)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
(4)住所: 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
(5)经营范围: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钢结构件制造、加工、销售;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锦隆重件码头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锦隆重件码头资产总额为42,940万元,净资产为30,709万元,营业收入为3,051万元,净利润为-5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
7、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073478775
(2)法定代表人:汪立峰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1786号汉氏大厦1901室
(5)经营范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电力工程、热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的租赁,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浙江国能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国能资产总额为25,279万元,净资产为3,300万元,营业收入为40,381万元,净利润为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
8、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9973264XR
(2)法定代表人:林钢
(3)注册资本:2,528.06万人民币
(4)住所:南宁高新区创新东路一号西能大厦六楼601、606室
(5)经营范围:通信技术、新能源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销售;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咨询专业丙级,可从事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环境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服务(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销售:电气设备、环保设备、电力塔材、电缆、电线、铝绞线;对电力业、文化体育业、食品业的投资;危险废弃物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广西国能 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国能资产总额为88,576万元,净资产为16,769万元,营业收入为26,016万元,净利润为4,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9、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俞铮庆
(3)注册资本:86,937.5282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25,548万元,净资产为271,507万元,营业收入为23,506万元,净利润为-31,917万元,资产负债率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公司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02,0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10%,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94,699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公司在2020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以上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将变为308,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6%。公司担保总额度866,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26%。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担保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上海电气给予天沃科技的担保生效时,方可同时生效;
3、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暨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 5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 5年(含)、其他担保事项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述上海电气对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须经上海电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接受上海电气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相应对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55.845亿元;全权授权总经理在总价值为55.8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措施用于上海电气向天沃科技提供55.845亿元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 5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 5 年(含)、其他反担保事项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与上海电气给予天沃科技担保生效时,同时生效。
二、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131,290,07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合计取得公司30.34%股权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3、注册资本:15,152,462,418元人民币(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4、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5、经营范围: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电气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
上海电气2019年1-12月财务数据摘录自上海电气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四、反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鉴于上海电气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公司拟全权授权总经理在总价值为55.8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措施用于上海电气向天沃科技提供55.845亿元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5 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5年(含)、其他反担保事项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五、反担保事项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事宜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本次反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反担保对象上海电气的未来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该次反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海电气累计交易发生额为204,134.43万元。
八、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为55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08%,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54,16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8,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20%。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是因上海电气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发生,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系接受上海电气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并由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上述事宜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的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电气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授权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额度:共计人民币187亿元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船厂”)、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锻造”)、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能”)、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能”)2020年全年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其它融资活动等事项中授予共计187亿的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为:
■
二、各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额度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俞铮庆
(3)注册资本:86,937.5282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25,548万元,净资产为271,507万元,营业收入为23,506万元,净利润为-31,917万元,资产负债率71%。
2、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224306E
(2)法定代表人:韩臻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焦炭、橡塑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木材、一般劳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中机电力8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机电力资产总额为2,127,102万元,净资产为198,242万元,营业收入为668,413万元,净利润为33,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
3、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王胜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住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家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张化机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张化机资产总额为306,769万元,净资产为83,043万元,营业收入为172,906万元,净利润为6,6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
4、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 左军良
(3)注册资本: 7,200万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5)经营范围: 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红旗船厂6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22,424万元,净资产为6,818万元,营业收入为26,467万元,净利润为2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
5、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 王佐
(3)注册资本: 53,703.60万人民币
(4)住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5)经营范围: 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玉门鑫能85%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204,093万元,净资产为50,35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
6、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03684541J
(2)法定代表人: 张剑
(3)注册资本: 2,980万人民币
(4)住所: 杨舍镇东莱
(5)经营范围: 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铜拉丝制造、加工;金属材料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江南锻造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南锻造资产总额为33,707万元,净资产为6,284万元,营业收入为136,492万元,净利润为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7、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073478775
(2)法定代表人:汪立峰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1786号汉氏大厦1901室
(5)经营范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电力工程、热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电力设备的租赁,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浙江国能 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国能资产总额为25,279万元,净资产为3,300万元,营业收入为40,381万元,净利润为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
8、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9973264XR
(2)法定代表人:林钢
(3)注册资本:2528.06万人民币
(4)住所:南宁高新区创新东路一号西能大厦六楼601、606室
(5)经营范围:通信技术、新能源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销售;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咨询专业丙级,可从事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服务(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销售:电气设备、电力塔材、电缆、电线、铝绞线;对电力业、文化体育业、食品业的投资。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广西国能 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国能资产总额为88,576万元,净资产为16,769万元,营业收入为26,016万元,净利润为4,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三、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融资额度事项。
五、对外融资中的逾期数量
综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过融资逾期事项,以上融资额度将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先生、储西让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未预计交易金额的交易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于2020年4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回避投票。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3、注册资本:15,152,462,418元人民币(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4、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5、经营范围: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单元:万元
■
截止本议案提交日,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131,290,07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合计取得公司30.34%股权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电气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
上海电气2019年1-12月财务数据摘录自上海电气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互联于一体的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拥有雄厚实力,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
(二)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
1、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06397J
3、注册资本:333334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斌
5、经营范围:国内外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咨询、管理;化工、石油、医药、化纤、市政、环境、建筑、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景观和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项目总承包;工程、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应用;电子产品、钢结构、管道防腐及保温工程、石油化工设备及配件制造、安装、维修;承包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相关工程的开发项目;承包国内外各类计算机房及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进出口业务;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组织生产;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上述范围所需设备、仪器和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单元:万元
■
鉴于中国能源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16%的股权,上海电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认为中国能源构成上海电气的关联人,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中国能源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中国能源成立于1987年8月,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集能源投资运营、能源工程建设、能源技术研发、能源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服务集团,拥有雄厚实力,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2020年交易额不超过750,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及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交易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公司运行、检修、设计服务,预计2020年交易额不超过4,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人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如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的,按照招投标比价采购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或不能采取招投标比价采购的,按照公平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资料,我们认为,2019年确认和2020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原材料、设备、劳务等交易的价格公允,对关联方出租办公楼,租金参照市场平均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且盘活利用公司资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设备、劳务等交易,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向关联方出租办公楼,系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租金与市场价相较公允合理且金额较小,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权限,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的,有利于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询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人员。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天沃科技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黄雄先生因任职超过规定年限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黄雄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黄雄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黄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黄雄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董事会提名孙剑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剑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剑非先生简历如下:
孙剑非先生,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于美国内华达大学雷诺分校任教,曾兼任Eagle Peak Fund LP 等对冲基金的咨询顾问,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并入选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项目,以及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教授,兼职上海交通大学的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和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兼任跃岭股份、华塑控股、晨鸣纸业等A股上市的独立董事,南亚新材料等拟上市的独立董事。
孙剑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独立董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8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该等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监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张林俊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张林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林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林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聘任新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张林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林俊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前)并同意上海电气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2020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
二、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及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综合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拟先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与相关各方继续就非公开相关事宜进行商议,筹划后将重新进行申报。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决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三、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本次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已履行相应程序。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天沃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天沃科技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天沃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天沃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司文培先生、董事、总经理俞铮庆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煜先生、财务总监宁海燕女士、独立董事石桂峰先生、保荐代表人孙守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注:①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第一季度,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人员流动及物流受限,公司现场施工及生产制造复工延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实现利润相应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