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财务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91,616,406.13元,减去按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盈余公积173,296,800.14元和永续债利息12,679,1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66,030,745.40元,扣除2019年已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732,430,389.00元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前山东鲁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其股东的分配940,213.2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838,300,582.46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4,86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32,430,3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公司近三年(包含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提出本预案,系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汽、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服务、运输服务、租赁、工程设计等方面。2019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7,224.65万元,2020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9,670.37万元,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96,817.29万元。
2019年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9,519.70万元,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7,224.65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53.19%,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了说明。
2020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9,670.37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披露标准,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96,817.29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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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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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1,08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05,872.02万元,净资产1,241,062.2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845,819.96万元,净利润165,245.5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路28号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128,210,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凯
经营范围:固定式压力容器(含单层高压容器)、无缝气瓶、焊接气瓶、低温绝热气瓶、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含低温绝热罐体)、管束式集装箱、锅炉、船用罐、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集装箱半挂车和专用车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管道GC和公用管道GB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安全阀维修、校验及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6,144.70万元,净资产8,976.1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1,575.22万元,净利润421.52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火车站货场西侧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6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建材、农副产品(专营除外)、化肥销售;磷矿石批发零售;货运信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总资产8,203.16万元,净资产7,564.3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621.90万元,净利润1,994.05万元。
(4)关联方名称: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育路北首北外环以南千千佳物流园区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赵海涛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货物运输(4类);危险货物运输(5类);危险货物运输(6类);危险货物运输(8类);危险货物运输(9类);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公路零担、配载运输;货运站(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518.30万元,净资产395.3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3,171.28万元,净利润217.20万元。
(5)关联方名称: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西北侧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63,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郭喜文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生产、销售;催化剂研发;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的及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废旧物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总资产12,602.48万元,净资产11,688.2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2,757.02万元,净利润4,240.13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港弯道6-8号瑞安中心33字楼3312室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有关产品进出口贸易;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的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9,156.99万元,净资产264.7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043.09万元,净利润19.84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方名称: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其他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蓉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机械装备、常压设备的检验、检测、失效分析、安全评定及相关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监控系统软件开发;石化、电力装置的工程风险评价及控制的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1,043.38万元,净资产204.3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479.84万元,净利润266.67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变更
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执行,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按照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关系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年利率不高于4.35%。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最多为 20.87 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最多0.87亿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条规定,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33.60%的股份。
法人代表:张金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
住 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鲁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 执行年利率不高于4.35%。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鲁西集团拟向本公司 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的正常 经营生产,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鲁西集团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金额 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 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9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及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成立于2009年9月10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23家分支机构之一。负责人为郝先经,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5970317734,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3705)。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秀芹,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有比较丰富的业务经验,服务过的化工行业客户主要包括: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5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73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895)、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389)、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691)等。
4. 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项目拟安排王贡勇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志扬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秀芹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从业经历和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1)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简介
王贡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二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独立复核合伙人许志扬先生简介
执业资质:许志扬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从业经历:许志扬先生先后任职于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德盛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0 月至今任信永中和审计合伙人。许志扬先生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和年报审计服务,拥有比较丰富的上市公司等项目的服务经验,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80)、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600690)、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16)、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000599)、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39)、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60)、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56)、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254)和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603099)。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年限:是。自 1993 年至今,许志扬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超过 26 年。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秀芹女士简介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从业经历:张秀芹女士先后任职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自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年限:是。自2005年至今,张秀芹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超过 15 年。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王贡勇、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秀芹,从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 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19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0 年4 月11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分别为以下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3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存在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此情形。
3、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间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议案有效期自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均系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肖军昌
3、注册资本:1,828万元
4、经营范围: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四氯乙烯、硫酸的生产、销售;甲苯、硫酸、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甲醇、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销售;硫酸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8,991.90万元,负债总额73,289.43万元,所有者权益55,702.4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15,638.27万元,净利润8,471.68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王富兴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承揽工业设备制作安装;水电暖安装及化学清洗;工程防腐保温;机电仪表、钢结构、起重设备制作安装;锅炉附机制作及生产经营;设计制作一类、二类、三类高压(包扎设备);输灰系统制造;环保设备制作;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液压油购销;高低压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制作、销售;空气冷却器、蒸发冷却器、塔类设备内件、玻璃钢制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制作、销售;压缩天然气气瓶及其他天然气储运设备的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施安装、调试、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5,028.39万元,负债总额58,926.48万元,所有者权益46,101.9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17,510.16万元,净利润3,331.34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陈元彬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己内酰胺、环己酮、环己烷、尼龙6及硫酸铵、燃料油、轻质油、X油、硫酸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硫磺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7,622.53万元,负债总额200,291.34万元,所有者权益157,331.2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442,541.08万元,净利润38,917.33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张德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醇、异丁醛、液化石油气、混合丁醛、丙烯、乙烯、丙烷、C4、C6+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8,206.93万元,负债总额176,518.73万元,所有者权益41,688.2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466,794.34万元,净利润7,740.60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邢立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聚四氟乙烯、氟树脂、氟橡胶、氟塑料制品、二氟甲烷、HFCR410A、五氟乙烷1万吨/年、盐酸、四氟乙烯1万吨/年、稀氢氟酸、六氟丙烯的生产销售;灭火器充装与维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5,212.75万元,负债总额12,436.00万元,所有者权益32,776.7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41,326.26万元,净利润4,868.38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2、法定代表人:梁毅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双氧水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以上经营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8,592.41万元,负债总额118,430.67万元,所有者权益10,161.7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9,488.90万元,净利润10,061.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可以在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2020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至2020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凡在2020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2、5、8、10、11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第2、10项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12,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2详见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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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0 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