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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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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3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赛搏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搏长城”)、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数据”)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2020年4月3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79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43%-3.6%

  6、产品期限:40天

  7、起息日:2020年4月3日

  8、到期日:2020年5月13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若兑付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非银行工作日结束后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且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投资方向和范围: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11、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中国光大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中国光大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中国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14、公司本次出资1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76%

  (二)2020年4月9日,赛搏长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417)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5%

  6、产品期限:182天

  7、起息日:2020年4月10日

  8、到期日:2020年10月9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11、资金来源:赛搏长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赛搏长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理财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理财产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理财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理财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理财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14、赛搏长城本次出资1,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28%

  (三)2020年4月1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募集资金42,4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四期产品26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42,4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43%-3.85%

  6、产品期限:90天

  7、起息日:2020年4月10日

  8、到期日:2020年7月10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若兑付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非银行工作日结束后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且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投资方向和范围: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11、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中国光大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中国光大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中国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14、公司本次出资42,4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1.70%

  (四)2020年4月13日,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7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5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2.1%

  6、产品期限:7天

  7、起息日:2020年4月13日

  8、到期日:2020年4月20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日当日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1、资金来源:合众数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 合约收盘价小于行权价,即小于291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14、合众数据本次出资5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14%

  (五)2020年4月13日,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5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35%

  6、产品期限:35天

  7、起息日:2020年4月13日

  8、到期日:2020年5月18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日当日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1、资金来源:合众数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 合约收盘价小于行权价,即小于291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14、合众数据本次出资1,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28%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124,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31.02%,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金额共计539,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4.8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0年4月3日签订的《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

  2、赛搏长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于2020年4月9日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3、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0年4月10日签订的《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

  4、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于2020年4月13日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

  5、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于2020年4月13日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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