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赎回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513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本次赎回理财期限: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4月07日
一、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513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号)。
公司已于2020年4月7日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8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81,250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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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45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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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