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方正证券决定自2020年4月10日起新增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方正证券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列表:

  ■

  注: 1、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转换、赎回最低份额限制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如方正证券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通过方正证券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方正证券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通过方正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方正证券活动公告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1、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以各销售渠道为准。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同一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3、若涉及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4、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新增销售机构及具体联系方式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五、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新增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自2020年4月10日起增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列表:

  ■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限制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根据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具备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