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竹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海治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18.26%,主要原因是收到应收账款回款及银行贷款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0,900.56%,主要原因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44.04%,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增加;
4、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6.36%,主要原因是向光大银行、民生银行贷款增加;
5、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5.68%,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预收货款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9%,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付职工工资减少;
7、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减少83.4%,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上期应交增值税款增加;
8、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80.3%,主要原因是到期归还融资租赁公司、陈潮钿及其他公司借款;
9、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借款到期已归还;
10、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3.52%,主要原因是增加锆矿销售收入;
1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13.87%,主要原因是增加锆矿销售成本;
12、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1.0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员工返工受阻,导致研发项目投入减少;
1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9.39%,主要原因是澳洲公司澳元汇兑净损失增加;
1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9.15%,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1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4.77%,主要原因是对澳洲Image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
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457.30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开工率不足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以及澳元贬值造成澳洲子公司汇兑净损失增加,因而公司出现较大亏损;
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592.7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开工率不足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以及澳元贬值造成澳洲子公司汇兑净损失增加,因而公司出现较大亏损;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43%,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的税费增加;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65%,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2.94%,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21、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433.3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开工率不足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以及澳元贬值造成澳洲子公司汇兑净损失增加,因而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基本每股收益大幅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许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4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4月1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31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拥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4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4月1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