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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于2019年度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016年9月13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实施项目内容。公司将在莆田实施的“年产八万吨水性涂料扩建项目”变更用于新建“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年产八万吨水性涂料扩建项目”原主要立足莆田,辐射福建省及周边华东、华南部分省份。经过历年技改扩建,莆田生产基地的产能紧张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在西南地区产品销售需求日益提升的背景下,根据公司总体战略部署,需要实现产品的就近生产与供应,以提高产品的供应能力和速度,节省物流成本。公司于2015年4月9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西部生产基地,承接四川及西南地区的涂料及配套产品生产和供应。四川三棵树的区位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选择,一方面西南地区人工、原材料等成本较低,在西南地区建厂有利于节省人力成本和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更有助于将销售渠道深入到周边的重庆、贵州和云南等市场的空白或薄弱地带,能够有效缩短配送距离,降低物流费用,提升配送与服务效率,有助于扩大公司在当地涂料市场的销售份额。因此,从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将“年产八万吨水性涂料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3,168.7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结余资金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
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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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2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批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福州分所”)具体承办。福州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林新田,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512)。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22楼01单元,目前拥有14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48人。福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林新田,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林新田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增,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刘志增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会计师:佘丽娜,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佘丽娜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在上年审计收费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拟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含广东大禹),非全资子公司广东大禹审计费用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费用为140万元,较上年增加7.69%。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2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类型: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在授权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四)风险控制方案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选取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营,确保资金安全。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期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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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811.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7.76%。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收益风险: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持续期间不可提前支取,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三)政策风险: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其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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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2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0年度担保计划及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洪杰先生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一)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0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预计担保具体情况
1、公司对以下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1)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5,000万元;
(2)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30,000万元;
(3)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40,000万元;
(4)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35,000万元。
(5)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60,000万元。
2、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额度20,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0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
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3、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盛林
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35号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及其他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9,441.26万元,负债总额为43,201.65万元,净资产为46,239.61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7,157.29万元。
(二)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国钦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经营范围: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6,029.76万元,负债总额为53,606.04万元,净资产为32,423.72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569.78万元。
(三)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兴酉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157.42万元,负债总额为1,176.25万元,净资产为3,981.17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7.61万元。
(四)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经营范围: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性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胶粘剂、万能胶产品、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人造板、装饰贴面板、木门、衣柜厨具、木制家具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42,742.47万元,负债总额为134,961.71万元,净资产为7,780.76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217.01万元。
(五)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板尾村边坑200号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胶粘剂、隔热材料及环保材料、建材及其他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装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3,211.09万元,负债总额为8,243.45万元,净资产为4,967.6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29.42万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商业银行等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不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9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2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6,130,981.1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6,130,981.15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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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66,130,981.15元,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末所有者权益66,130,981.1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经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直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其他应收款组合4:其他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19年公司补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64,351,138.13元,其中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8,282,103.40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50,000,933.54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6,068,101.19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2019年公司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79,843.02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3737 公司简称:三棵树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莆田市禾三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福建三棵树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春之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大禹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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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计。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人力资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积极落实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重大、重要缺陷,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按照整改计划完成了相应整改工作。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工作重点围绕内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通过以评促建,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全年整体运行有效,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提供了合理保证。2020年,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在进一步健全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同时,持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规范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增强内控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洪杰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3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三棵树涂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202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3,466.1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42,254.5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211.64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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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备注:家装墙面漆、胶粘剂单价同比上升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3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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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李昊、潘慧玲
联系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昊、潘慧玲
电话:0594-2886205 传真:0594-286371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