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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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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016.5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2,358.36万元,利息收入122.98万元,手续费用0.8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80.26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780.54万元,利息收入0.36万元,手续费用0.07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3,138.90万元,利息收入123.34万元,手续费用0.94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从2017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系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包括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016.50万元及实际募集资金原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金峰支行人民币账户161080100100187865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内产生的利息收入10.75万元,扣除手续费0.03万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542.7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60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由养殖5,000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8,400头商品母猪,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具体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如下: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本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疫情形势,公司对原项目(“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1)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核心场,核心场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鉴于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该项目场址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2)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繁殖、保育、育肥一体化的模式,而在疫情形势下,无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建设设计模式,因此,本项目调整为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育肥则由下游客户市场化开展;(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用于增加建设3,400头母猪栏舍,本项目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8,400头商品母猪场。

  上述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89号),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建傲农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南昌傲农年产36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6,798.0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4,078.80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100%。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2019年实现收益594.17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2:“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995.1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797.06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2019年实现收益4.15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3:辽宁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241.5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344.90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100%。该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2019年实现收益-103.27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4:“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1,421万元,项目于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分批投产,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同时考虑到猪场提升产能的需要,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提高留种比例,增加后备母猪培育数量,减少了仔猪销售,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项目原已开工5,000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5,000头商品母猪,已于2019年3月投产。新建的3,400头商品母猪舍原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投产,由于2019年上半年江西吉安泰和地区降雨量偏多,特别是2月中旬以来多次出现连续降雨,全省比往年提前28天进入汛期,对项目土建施工进度造成一定影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新建的3,400头商品母猪舍预计延期到2019年10月投产,实际已于2019年9月投产。

  注2:“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1,421万元,项目于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分批投产,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同时考虑到猪场提升产能的需要,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提高留种比例,增加后备母猪培育数量,减少了仔猪销售,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及根据公司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

  1、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656,874.93元,转回84,000.00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132,742.11元。

  2、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公司子公司北京慧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徐水县盛丰养猪专业合作社、保定市徐水区顺城养殖有限公司涉及合同纠纷,两名原告分别诉求判令北京慧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934,265元、7,612,543.5元,目前诉讼仍在一审审理中。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对上述诉讼计提预计负债6,500,000.00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及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合计减少2019年利润总额45,205,617.04元。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及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和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和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以下会计准则的修订或有关政策通知而进行的变更: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相应财务报表。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此外,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的规定,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 “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

  (2)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3)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4)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将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公司执行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张慧玲,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6年审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IPO客户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孙银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本期签字会计师:林志忠,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一直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1年审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65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8%。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有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平等公允互利的原则依市场条件合理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各方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吴有林应当回避表决。

  4、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65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8%,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湖南毅兴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毅兴”)成立于2019年9月26日,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9%股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再龙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湖南毅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泰和傲昕乌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傲昕”)成立于2019年11月22日,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泰和傲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1、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湖南毅兴销售饲料、动保产品。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湖南毅兴采购猪苗。

  3、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泰和傲昕销售饲料、动保产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市场条件合理协商确定。各方可就商品购销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湖南毅兴系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主要在湖南区域从事生猪(母猪)养殖业务,公司在湖南区域有放养业务子公司,湖南毅兴的业务领域与公司当地放养业务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相互了解,该类交易为各方正常商业合作经营所需,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公司收益。

  泰和傲昕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泰和乌鸡保种繁育饲养业务,泰和傲昕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采购饲料、动保产品,为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占公司同类交易总额比例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7〕1599号文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9元,共募集资金28,7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000.00万元,本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24,740.00万元,该股款由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金峰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61080100100187865账号内。

  上述实际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24,740.00万元,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1,723.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016.5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7年10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募投项目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本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南昌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傲农饲料有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50FB0041号、致同验字(2017)第350FB0042号、致同验字(2017)第350FB0043号、致同验字(2017)第350ZB007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系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包括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016.50万元及实际募集资金原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金峰支行人民币账户161080100100187865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内产生的利息收入10.75万元,扣除手续费0.03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542.7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60号鉴证报告,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由养殖5,000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8,400头商品母猪,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建设年存栏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具体如下: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本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疫情形势,公司对原项目(“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1)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核心场,核心场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鉴于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该项目场址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2)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繁殖、保育、育肥一体化的模式,而在疫情形势下,无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建设设计模式,因此,本项目调整为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育肥则由下游客户市场化开展;(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用于增加建设3,400头母猪栏舍,本项目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8,400头商品母猪场。

  上述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5)。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11月,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公司累计获得理财收益9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3,016.50万元,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3,138.90万元,利息收入123.34万元,手续费用0.94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昌傲农年产36万吨饲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142.21万元,“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4.15万元,“辽宁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552.91万元。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上述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尚未实现预期效益。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项目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于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分批投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93.44万元。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同时考虑到猪场提升产能的需要,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提高留种比例,增加后备母猪培育数量,减少了仔猪销售,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上网附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本专项报告之“二、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南昌傲农年产36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6,798.0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4,078.80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100%。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1,142.21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2:“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995.1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797.06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4.15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3:“辽宁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241.5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344.90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100%。该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552.91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4:“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1,421万元,项目于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分批投产,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同时考虑到猪场提升产能的需要,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提高留种比例,增加后备母猪培育数量,减少了仔猪销售,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956,730.96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956,730.96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00,000.00元,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都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明细如下:

  ■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956,730.96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956,730.96元,其中180,4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776,330.96元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0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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