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6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6名,参与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事项详情请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纪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身体原因,李纪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纪卡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纪卡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李纪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纪卡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本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李纪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一致通过,同意提名戈明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戈明亮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附:戈明亮先生简历
戈明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工会主席; 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戈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戈明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将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15至2020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联系人:于良、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于良、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邵志云起诉(以下简称“邵志云案”)、因借贷纠纷被顾文举起诉(以下简称“顾文举案”)、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被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以下简称“上海千年案”),上述案件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9月20日、2020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发现的违规担保的公告》、《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关于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新发现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收到关于上海千年投资〈仲裁通知书〉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被冻结账户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共24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118,175,728.1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已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账户占全体账户数量的比例较低,目前公司仍有大量可用银行账户替代以上被冻结账户,因此上述影响属于可控范围,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为尽快解封被冻结账户,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妥善处理上述诉讼问题;并且督促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尽快解除其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