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特别提示: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座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1:上述议案中的“本公司”即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注2:上述议案中的“本集团”即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

  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姓名: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吴以芳先生、梅璟萍女士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

  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姓名: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本公司股东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安排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应于2020年5月8日(周五)前(以邮戳为准)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以传真或信件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凡是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代理人应于2020年5月28日(周四)下午12:30-13:30期间持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A股个人股东应于2020年5月28日(周四)下午12:30-13:30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个人股东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

  (二)H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H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详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座9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 33987870

  传真:021 33987871

  (三)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经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进入会场,并请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身份证号码:)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全名。

  2.请填上登记于股东名下的A股股份数目。如未填写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贵股东名下登记的所有本公司A股股份。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委托代理人。

  4.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就任何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投弃权票,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本次会议上表决赞成或反对的票数,但将计入有表决的股份总数。如欲就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部分A股股份数目作出投票,请在有关栏内注明所投票之正确A股股份数目以代替“?”号。在相关栏内加上“?”号表示本表格所代表的所有A股股份的投票权均将按此方式表决。如未有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受托人签署,如股东(授权人)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附件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签署:          日期:2020年月日

  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49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及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其研制的重组抗CTLA-4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生物类似药,即HLX13;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无法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晚期肾细胞癌、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以及黑色素瘤辅助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通知书。复宏汉霖及汉霖制药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新药的临床I期试验。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伊匹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主要用于无法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晚期肾细胞癌、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以及黑色素瘤辅助治疗。

  截至本公告日,于全球上市的CTLA-4靶点的单克隆抗体药品为Bristol-Myers Squibb的Yervoy?(Ipilimumab),于中国境内尚无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上市。根据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9年度,Yervoy?(Ipilimumab)于全球销售额约为15.23亿美元。

  截至2020年3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约2,422万元(未经审计)。

  四、风险提示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及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5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9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定向工具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4月17日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9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18年4月17日)起2年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月、2019年7月、2019年10月及2020年3月完成2019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及2020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6亿元,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10月16日及2020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公司完成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