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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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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延期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4月8日前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和披露,公司已于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涉及仲裁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0-020)。

  因本次问询函相关问题涉及到控股股东、盼达汽车等主体,部分内容需要时间进行收集,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对该《问询函》延期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组织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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