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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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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杨伟强先生辞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白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4月24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控股孙公司广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实现重新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监事会同意该业绩补偿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发展,提升经营效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田方特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田方特基本情况

  广田方特成立于1994年11月19日,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黄峰岭工业区方大2栋二层、三层,法定代表人李卫社,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幕墙、新型建筑材料、环保设备及器材、轻钢结构件、金属制品及金属结构的研发、生产、设计与安装;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的生产。

  2、广田方特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田方特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4,253.54万元,负债总额为85,270.03万元,净资产为18,983.5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2,761.49万元,净利润为1,681.62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田方特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468.94万元,负债总额为96,993.62万元,净资产为17,475.32万元;2019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64,324.21万元,净利润为2,657.62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同意为广田方特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广田方特申请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授信额度以办理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业务等。

  四、反担保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要求广田方特其他少数股东按其持有的广田方特全部股权为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公司就承担的担保责任享有追偿权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为广田方特担保,支持广田方特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90,672.05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12.71%,其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金额约为78,672.05万元。此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担保事项并最终执行后,公司担保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224,2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31.43%,占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的10.69%。

  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2017年2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此提起诉讼,截至目前,二审已判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11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打造总包集成大装饰平台,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做大做强之目标,经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萍乡泰达恒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泰达”)、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达”或“目标公司”)、许坤泉、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6,200万元受让萍乡泰达持有的深圳泰达60%的股权,深圳泰达持有广田建设100%股权,是以经营广田建设为唯一业务的持股公司。公司投资深圳泰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受让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97)。

  二、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方案、估值惩罚情况

  (一)业绩承诺、估值惩罚约定

  1、业绩承诺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为从深圳泰达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所在的当季度第1个自然日开始的36个月(即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期”)。

  萍乡泰达及许坤泉承诺的广田建设三期业绩分别为:

  (1)第一考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本数),净利润(经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按照孰低的标准确定,下同)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2)第二考核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含本数),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3)第三考核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2.5亿元(含本数),净利润不低于6,75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无法达到上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或收现比率,则每降低1%,由萍乡泰达及许坤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

  2、业绩补偿

  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实现上述业绩承诺(各考核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净利润率和收现比率任意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达标即视为“未实现业绩承诺”),萍乡泰达及许坤泉应将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与上述目标净利润之间的差额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股权补偿、现金补偿或其组合,具体由公司进行选择。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股权补偿:许坤泉应就目标公司业绩承诺不足部分向公司进行补偿,公司向许坤泉支付1元持有目标公司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该比例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

  (2)萍乡泰达、许坤泉就目标公司业绩承诺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公司。现金补偿公式:

  现金补偿金额=(单个考核年度目标净利润-单个考核年度实际净利润)*60%

  3、估值惩罚

  若目标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的约定,并且各考核期内的净利润没有达到3,428.57万元,对萍乡泰达及许坤泉进行估值惩罚,惩罚金额支付给广田建设,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对前述惩罚承担连带责任。惩罚公式如下(单位:万元):

  第一考核期现金补偿金额=【(24,000-7X)×60%÷3】×1.120

  其中,X指第一考核期内目标公司的净利润,下同。

  第二考核期现金补偿金额=【(24,000-7Y)×60%÷3】×1.254

  其中,Y指第二考核期内目标公司的净利润,下同。

  第三考核期现金补偿金额=【(24,000-7Z)×60%÷3】×1.405

  其中,Z指第三考核期内目标公司的净利润,下同。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48300001号、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第012号审计报告,广田建设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各期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净利润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收现比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业绩补偿及估值惩罚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广田建设、深圳泰达(深圳泰达是以经营广田建设为唯一业务的持股公司,深圳泰达经营数据与广田建设基本一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经营业绩,萍乡泰达、许坤泉应支付给公司及广田建设的业绩补偿、收现比违约金、估值惩罚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违约金

  鉴于承诺方萍乡泰达及许坤泉未及时履行购买公司股票、资产质押等保障措施,且未及时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违约条款,公司要求许坤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2万元。

  (五)补偿及豁免方案

  结合萍乡泰达、许坤泉、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现状及实际履约能力,为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广田建设拟由许坤泉履行相应业绩补偿、估值惩罚及违约金承诺(不影响原协议约定的其他各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义务及其他承诺),业绩补偿金额拟以现金补偿金额为基础(公司拟方案按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计算股权补偿),通过受让股权加现金的方式受偿,广田建设拟现金受偿部分估值惩罚,同时拟豁免许坤泉剩余部分估值惩罚。具体如下:

  1、股权受偿: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受让深圳中闽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泰达40%股权,按深圳泰达全资子公司广田建设评估值抵偿许坤泉应支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6,400万元。

  深圳中闽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坤泉,为保障其对公司相关承诺的履行,2018年8月23日,许坤泉将其持有的深圳中闽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员工罗志显。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038号,广田建设截止2019年12月31股东全部收益价值为17,592.58万元,深圳泰达持有广田建设100%股权,是经营广田建设唯一业务的持股公司,因此深圳泰达40%股权对应价值为7,037.03万元,经双方协商拟以深圳泰达40%股权抵偿业绩补偿款6,400万元。

  2、现金受偿: 许坤泉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1,261.05万元,许坤泉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收现比违约金740.16万元以及未及时履行保障措施违约金202万元。

  3、估值惩罚:为尽快履行前述股权补偿及现金补偿义务,加快广田建设重整步伐,结合萍乡泰达、许坤泉实际偿还能力,广田建设拟免除许坤泉应支付的估值惩罚12,956.54万元,剩余人民币4,600万元估值惩罚分5期支付给广田建设(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每12个月各支付人民币920万元)。

  三、公司选择补偿方案及豁免估值惩罚的说明

  公司收购广田建设的目的,旨在借助其建设工程总承包的优势,深耕福建及东南地区市场,提高公司区域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打造总包集成大装饰平台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做大做强之目标。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因持续遭受房地产调控、金融去杠杆客户资金紧张等不利影响,管理上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市场变化,致使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业绩补偿及估值惩罚的连带责任方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由苏云明实际控制)因苏云明涉及刑事案件目前无法履行相关连带责任。为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尽快完成股权整合、理顺企业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公司及广田建设拟选择股权补偿、现金补偿并豁免部分估值惩罚的补偿方案。

  (一)选择股权补偿与现金补偿的原因

  广田建设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资质,

  有一定的过往业绩和管理基础,在东南、福建片区有较好的市场影响力,是公司实践总包集成大装饰平台的有益载体,股权补偿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广田建设100%股权。公司有信心通过股权整合、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市场营销等手段,有效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结合承诺方的实际履约能力,故公司拟考虑通过股权补偿加现金补偿履行协议。

  (二)豁免部分估值惩罚的原因

  近年来,因持续遭受房地产调控、金融去杠杆客户资金紧张等不利影响,建筑行业经营效率与市盈率普遍下滑,导致原协议估值惩罚金额相对较大,根据萍乡泰达、许坤泉提供的资产情况说明,公司获悉各承诺方及其连带责任方状况后,认为萍乡泰达、许坤泉确实难以全额履行相关承诺。为尽快完成股权及现金补偿,促进广田建设实现重新整合,未来更好的回报公司及股东,公司董事会讨论后拟豁免估值惩罚12,956.54万元。

  四、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会计准则及许坤泉履约情况,公司将在业绩补偿义务生发且收到相关补偿股权或款项时确定相关收益,预计上述股权补偿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营业外收入6,400万元。如上述剩余业绩补偿款如期收到,将增加公司未来各年度营业外收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豁免部分估值惩罚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控股孙公司广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实现重新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监事会同意该业绩补偿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杨伟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伟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杨伟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伟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杨伟强先生是2016年由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董事会对杨伟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白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白涛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选举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涛,男,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学士,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金融MBA,硕士学历。2000年8月-2003年6月担任PWC公司Senior Auditor职务,2003年8月-2006年11月担任Create Capital公司业务董事职务,2006年11月-2009年11月担任ADEL Group公司CEO职务,2010年1月至今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CEO等职务,现任复星集团全球合伙人。

  白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0日,截止2020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2、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李儒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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