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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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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1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提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陈晖先生、范佳昱先生、韩刚先生、刘湖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出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张元荣先生、叶兰昌先生、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不超过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发展潜力。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同意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1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陈莉敏女士、徐雪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且 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 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1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由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提出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 陈晖先生、范佳昱先生、韩刚先生、刘湖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元荣先生、叶兰昌先生、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对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车成聚先生:1950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劳资科长、副厂长,1998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1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5月始任齐翔工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6月始任齐翔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腾达有限董事长,2007年10月后任齐翔腾达董事长;淄博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代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代会代表;先后荣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2002年度、2007年度“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连续三年“淄博市优秀企业家”获得者,被评为“淄博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优秀经理”。最近5年内曾担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青岛联华志远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目前,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057,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车成聚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成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祝振茂先生: 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1981年7月在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参加工作,2002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职于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合同预算部,现为公司高管。具有全国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祝振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晖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信贷员、办事处主任、行长助理,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广东恒融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副总裁。现任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君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君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君华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连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前海雪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润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弘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领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壹澄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雪松大宗商品(广州)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供通云(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雪松金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宗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太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供通云(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君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佛山市顺德区金盛瑞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弘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弘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弘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钧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钧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钧熙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兴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毕节市柏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桂林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舟山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千岛湖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启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臻堃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刚先生:1970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国际商务师,南开大学国际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英国伦敦大学国际商务硕士。曾任德国五矿有限公司总经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雪松控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供通云(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供通云(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韩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董事等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佳昱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律师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大连中福期货有限公司经理,大连精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广东经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汇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君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桐鲲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兴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君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连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柴富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梓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州市臻堃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启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雪松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南湖侨苑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范佳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湖源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记者,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高级经理。现任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兼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利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雪松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雪松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湖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元荣先生:1955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原材料板块总经理,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组成员,中国五矿集 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元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元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张元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兰昌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籍,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和第六届)、深圳仲裁委员会证券专业仲裁员(第三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客座研究员、厦门大学金融法硕士生指导老师,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学 士、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叶兰昌律师目前担任深圳市合生万信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搏容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广联环境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尤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叶兰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兰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叶兰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丹丹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广州外贸学院管理系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会计系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务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会计研究中心副教授、主任,曾兼任深圳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荣获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教学成果研究二等奖、广东省会计科研成果三等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首届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教授。

  林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丹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林丹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1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 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监事会提名并审议同意提名陈莉敏女士、徐雪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莉敏女士,195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毕业,会计师。曾任中科院珠海新新集团广州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穗福房地产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伟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君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南湖侨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毕节市柏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陈莉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监事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莉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陈莉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雪影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民警、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经济综合处职员、广州开发区宜发公司科长、广州开发区物资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开发区建元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顾问。现任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徐雪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监事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徐雪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徐雪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1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仅限用于购买银行间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存款形式,不包括股票 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处设专人跟进委托理财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处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加强委托理财方面的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公司累计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1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2020年度开展的套期保值的情况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根据供应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期限12个月。

  2、 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风险的控制措施

  供应链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套期保值工作组,并聘请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监督。公司审计处定期对供应链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供应链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供应链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供应链公司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2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 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2019]16号),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 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2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腐蚀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报废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存量资产结构和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2019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部分固定资产由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腐蚀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经公司专业人员鉴定,建议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共计103项,资产原值为12,018,806.79元,累计折旧9,513,671.87元,净值为2,505,134.92元,取得残值收入1,823,239.28元,净损失合计681,895.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确认损失68.19万元,预计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且 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 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因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等原因进行 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提高整体资产质量水平。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2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17.98亿元,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

  3、项目实施主体: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3、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致力于不断完善和延伸石油化工深加工业务,已形成完善的碳四深加工产业链,在碳四综合利用方面有着丰富的生产经验。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该装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进公司对碳四原料的加工深度,增加产品附加值与产品多样化,实现碳四产业链纵深发展。

  异壬醇主要用于生产PVC用增塑剂(DINP),DINP是一种优良的通用的无毒型增塑剂,具有优良的耐热性、耐光性、耐老化和电绝缘性,广泛应用于玩具膜、汽车、电线、电缆、地坪、建筑等领域。同时作为塑料玩具的增塑剂,在安全性、环保性上更是优于其他增塑剂。异壬醇作为生产无毒增塑剂DINP的主要原料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需求量呈快速上升趋势。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投资17.98亿元,包含20万吨/年异壬醇装置、原料预处理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罐区。其中:20万吨/年异壬醇装置预计投资7.5亿元。

  5、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

  预计建设周期两年。

  二、 风险提示

  1、本次拟建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行,公司将采用成熟工艺技术,技术可靠。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

  2、本次拟建项目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项目投产后对公司影响

  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碳四原料预处理单元,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处理能力,确保不大幅增加原料外采的情况下,满足现有装置的原料需求,同时还可以降低异壬醇装置的原料成本。该项目实现了与公司现有装置的融合,在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及竞争力方面优势凸显,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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