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韩方如女士的通知,获悉韩方如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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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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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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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韩方如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也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