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及协商,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壹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单项授信,用于拓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本次贷款授信由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潘毅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