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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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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0-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较多投资者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混改进展的咨询。公司已于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1日和2019年7月27日发布关于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徐工有限混改进展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接到徐工有限通知,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结果已于近日完成在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徐州市国资委)备案工作。下一步,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将按照2019年7月25日徐州市国资委审批通过的《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徐工有限战略投资者引进,进一步完善徐工有限公司治理、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等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徐工有限拟通过存量转让和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存量转让的股份占徐工有限混改后总股本约17%,增资扩股的股份占徐工有限混改后总股本不高于(含)49%。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徐工集团持有徐工有限股比不低于(含)34%。

  公司将密切关注徐工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徐工有限混改进展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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