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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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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日,超达投资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于吉林银行,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其中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9.33%。

  ■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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