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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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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余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监管政策及业务变化方向,会议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作出如下调整:

  (一)设立零售业务总部业务管理中心;

  (二)零售业务总部运营管理部机构经纪业务部由二级部门调整为一级部门,并更名为零售业务总部机构业务管理部;

  (三)设立东北分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席风险官肖函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肖函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首席风险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函女士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肖函女士在公司担任首席风险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肖函女士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同意聘任王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首席风险官,王勇先生已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肖函女士(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肖函女士已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刘翔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刘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翔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翔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翔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同意聘任王洪栋先生(简历见附件三)担任公司副总裁,王洪栋先生已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一:王勇先生简历

  王勇先生,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王勇先生曾担任光大证券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

  附件二:肖函女士简历

  肖函女士,1986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肖函女士曾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现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首席人力资源官。

  附件三:王洪栋先生简历

  王洪栋先生,1977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王洪栋先生曾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零售业务总部总监、副总裁。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5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9号)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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