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年末总股本70,111万股,扣除公司回购的不适用于利润分配的420万股,以69,69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钢结构及汽车车轮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的钢结构产品主要包括建筑钢结构、设备钢结构以及钢结构桥梁三大类产品;汽车车轮产品包括无内胎钢轮、型钢钢轮和锻造铝轮三大类别,其中无内胎钢轮与型钢钢轮为当前的主要量产产品,锻造铝轮为公司未来产品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一直专注于金属制品的研发、制作与销售,已成为集汽车车轮、钢结构+预制墙板+楼承板+金属围护系统于一体,在区域市场竞争实力较强的综合性金属制品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一直坚持集团集中采购,实现了规模采购效益,并通过汽车轮圈与钢结构业务之间的部分钢材共享来控制安全库存容量。公司依托集团ERP系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集团采购部门根据ERP系统测算的物料需求,综合实时库存情况计算合适的采购指令,在保障生产供应的同时兼顾安全库存容量。
公司一直坚持使用品质优良的钢材产品,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全部高强钢材、轮辋型材均由首钢、宝钢、马钢、攀钢、重庆钢铁等行业领先的专业钢厂直接供应;普通钢材则由钢厂或贸易商供应品质可追溯的优质钢材。为替代进口高强钢材,公司已连续多年与首钢开展应用合作开发新品种高强车轮钢材,并已率先开始批量使用490Mpa、590Mpa牌号的高强车轮钢材。
公司一直关注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由于钢材价格波动频繁,结合订单情况和经营计划,特殊规格的钢材根据订单直接锁定价格、数量;通用规格的钢材依照“低价位高库存、高价位低库存”的采购策略,保障了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目前锻造铝合金轮毂生产所用的铝材虽然采购量不大,但公司也是沿用“高价位低库存、低价位高库存”的采购策略来规避铝合金价格的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已建立包括OA、EAS和二维码信息系统在内的强大的ERP管理系统,在汽车轮圈、钢结构业务的生产过程中均通过ERP系统,由集团总部综合考虑备用库存和不同客户的交货距离统一下达各子公司的生产订单,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指令组织生产,从而缩短了交货周期,节约了运输费用,实现了节能降耗。所有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均实现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安装使用的全过程追溯和记录。
公司的汽车轮圈业务主要是以单定产。轮圈的生产环节从领料到包装交货正常需要两周左右,为保证产品的交货周期,对生产周期较长的通用规格部件提前生产备用,对于订单需求稳定的常用规格钢圈按照安全存库策略提交生产订单,确保产品发货周转。
公司的钢结构业务主要按项目生产,每份合同或者订单均需由设计部门拆解成制造详图,并为每根构件或零部件建立唯一标识编号,在ERP系统设置产品的物料需求清单后,交付生产部门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1)汽车轮圈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汽车钢制轮毂主要采用OE市场直销和AM市场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内销和出口并行的销售模式。在OE市场,公司需事先通过国内外权威机构的质量认证及整车厂商自身的认证测试后,才能进入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进而针对车厂的具体车型确认供货规格及规模,签订年度销售合同。基于OE客户信用度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外销客户付款方式主要采用D/P、L/C方式付款。在AM市场,公司通过考察,选择渠道覆盖面较广、销售能力较强的长期合作伙伴作为国内经销商或海外代理商。公司对AM客户建立了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经营规模较大、履约信用良好的AM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其他AM客户主要为款到发货。经过长期的市场开拓,公司的钢制轮毂业务已建立了全球销售渠道、形成国内外OE市场、AM市场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钢制轮毂全面的销售网络为锻造铝圈的产品销售奠定了扎实的市场基础。
(2)钢结构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在钢结构业务方面完整的资质和认证体系,覆盖了钢结构和相关房屋建筑的范畴,为公司承接国内外钢结构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以钢结构生产工厂为中心向外辐射,建立业务信息网络,进一步开发钢结构客户群体。子公司厦门新长诚对外取得钢结构项目订单,根据不同项目需求采用设计供料销售模式或工程承包模式。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分析
结合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属于“C制造业”大类下的“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业”和“C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车轮、钢结构等制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等装备制造业、建筑结构、设备平台支架领域。国家鼓励包括汽车车轮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鼓励推广绿色环保的钢结构。公司无内胎钢轮、铝轮及钢结构产品均是公认的节能环保产品,受到国家多项产业政策鼓励发展。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政策,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发展与普及,鼓励市政和桥梁领域尽可能采用钢结构。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有助于钢结构市场需求的快速提升,从而有利于钢结构行业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和盈利水平的提高。随着钢结构行业不断发展壮大,行业管理日趋规范,产业整合的深入,都将有利于行业内拥有核心技术和规范管理能力的大型优质企业产品竞争实力的提升,特别是钢结构行业议价能力和利润水平的提升。
随着中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钢铁、商用车及轮胎生产地与消费市场,中国载重车轮行业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并凭借规模经济优势成为全球采购市场。无内胎车轮需求快速增长,无内胎车轮进入门槛较高,尤其是锻造铝合金车轮的技术工艺起点很高,资本投入大,无内胎车轮行业盈利能力将保持在合理水平。随着轻量化无内胎车轮对型钢钢轮替代进程的加快,众多小型型钢钢轮生产厂商将被市场淘汰,推动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未来,拥有规模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逐渐扩大市场份额,并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
子公司新长诚是福建省钢结构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由于钢结构陆路运输半径一般不超过1000公里的行业特点,公司利用厦门、漳州生产基地靠近海运码头的地理优势,产品有效覆盖了中国沿海地区及海外大部分钢结构工程业务区域。公司四川南充生产基地,覆盖了中国中西部地区。近几年来,公司国内钢结构项目发展迅猛,其中大型工业厂房、高层建筑、桥梁及轨道交通、石化工程钢结构等项目增长显著;海外大型石油化工、能源电厂设备钢结构项目涉及东南亚、中东、非洲、美洲等地区,国内外大型EPC公司的合作客户也从几家扩展到十几家,在优势行业领域树立了NCC的信誉和品牌。
同时,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钢轮厂商,是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公司目前无内胎钢轮营业收入、产品产能、产量均实现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日益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始终专注于发展汽车车轮和钢结构两个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633.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6%,营业总成本253,844.6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9.50%。利润总额9,47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9.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90.51万元,同比增长5.89%,利润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钢结构业务深耕细分领域,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全年营收下滑。
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国内经济下行双重因素影响,公司的钢结构海外订单数量和规模较去年同期下滑较多,钢结构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766.14万元,同比下降17.08%,尤其是美国对中国钢铝产品加征关税和反倾销调查,海外钢结构订单明显减少。相比之下,2019年钢结构得益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国内钢结构业务形势相对良好,但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根据自身优势,着重深耕石油炼化工程、桥梁及轨道交通、大型电子厂房、公共场馆设施等细分领域的钢结构业务,报告期内,在石化钢结构领域,国内承接了中科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百宏PTA项目、中石化泉州乙烯项目、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中石化-茂名石化项目、奇美漳州石化项目等,海外项目承接了JGC阿尔及利亚项目、中石化中东ARUP项目、中电投远达印尼BV海水脱硫项目、燕达美国GCGV、森松波兰项目、塞尔维亚项目等。在桥梁及轨道交通领域,承接了中车柳州云轨项目、比亚迪璧山项目、西安北辰立交桥、厦门山海健康步道、福建龙岩大桥等。在大型电子厂房领域,承接了华星光电T7面板项目、上海AST超硅项目、厦门通富微电芯片厂房、长诚汽车厂房项目、贵州苹果云数据中心、华为东莞培训中心等。在公共场馆方面,承接了西安咸阳奥体项目、贵州国际机场、延安体育场、成都人民剧院、成都绿地东村塔楼、汕头国瑞会展酒店等。经过多年来的业务深耕,公司的钢结构业务在自己的细分领域已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可以充分满足各类客户群的多种需求。随着国家大力发展新基建,装配式建筑、新型交通设施、建设大数据中心等方面对钢结构的需求明显增长,公司未来订单前景看好。
2、轮圈业务稳中有增,“高强钢-轻量化”前景看好,盈利能力改善。
2019年,在美国对中国钢铝制品加征关税、多个国家对中国钢铝轮圈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国际贸易环境下,在国内汽车产销量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始终坚信这种市场环境会是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最好机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高强钢轻量化的全系列车轮产品,布局国内外生产基地、完善产品链、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公司轮圈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0,14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毛利率同比去年提升3.61%。公司利用越南工厂的区域优势,保住了美国、欧盟等市场的原有份额,同时加大投入,提升越南工厂产能,扩大越南的出口比例,钢圈全年出口销售稳中有升,出口销售占比超过70%。虽然国内汽车产销量下滑,但公司积极开发OE客户,调整业务结构,加大了上汽红岩、中国海西重汽、重汽轻卡等OE客户供应量,其中上汽红岩的供货量达到三分之二。公司在高强钢新材料的研发、产品设计和制造方面继续深入创新,轻量化无内胎钢圈的毛利率较上年提升了4.85%,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预计第二季度出口下游需求下滑,公司将充分利用在欧美市场多年来积累轻量化载重车轮的销售经验以及齐全的产品链优势,紧抓国家刺激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以及淘汰国三货车等产业政策的新机遇,大力推广公司轻量、节能的载重钢轮,提升国内销售比重,在弥补疫情带来出口市场下滑的同时达到国内、国外市场齐头并进的目标。
3、轻量节能的汽车产业政策,凸显锻造铝合金轮毂竞争力。
锻造铝合金轮毂是汽车“轻量化”、“低碳化”变革和“新材料”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内汽车行业对排放标准日趋严格、节能环保的需求日益凸显,轻量环保的产业趋势明显,锻造铝合金产品更符合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方向。对比同规格的铸造轮,锻造铝轮的强度可提升三分之一且产品重量比铸造轮减少三分之一,锻造铝轮轻量化优势凸显。报告期内,公司自行研发的锻造铝圈已经通过了美国SMITHERS、美国STL、德国TüV测试认证,客户反馈良好,目前第一期投入已经实现量产。2019年公司轻量化锻造铝合金智能制造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审批通过,但因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能在批文核定期限内完成发行,2019年底公司董事会重新就该项目重新审议了非公开发行预案,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依托多种产品组合配套的业务协同效应,不断完善产品链提升综合竞争力。
子公司新长诚主营业务在向设备钢结构和桥梁钢结构方向不断延伸的同时,在建筑领域已从过去单一的钢结构建筑制造和安装厂商转向整体建筑物的系统建材提供商和房屋建造商,目前已确立了钢结构+预制墙板+楼承板+金属围护系统于一体的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提供商的目标,未来重点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合资成立的金属幕墙复合板、钢格栅板两个配套产品工厂均已实现量产,业务协同效应已初步显现。报告期内,金属复合板业务新承接了通富微电厂房复合板系统项目、凤竹纺织厂房复合板系统项目、精研机电复合板系统项目、厦门同恒金属办公楼幕墙等项目;钢格栅业务新承接了厦门健康步道、中化泉州项目、山东巨涛海工项目、漳州古雷石化项目等。随着市场客户的不断增多和认同,新长诚的产品链将进一步得到完善,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设备钢结构业务的接单能力和综合配套服务能力,而且公司除拥有钢结构一级安装资质外,还拥有土建工程综合二级的施工资质,进一步扩大公司承包与经营范围。同时,公司继续布局汽车后市场战略,以平台服务管理和硬件提供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与轮胎厂、车厂、车队、轮胎服务商等客户的服务合作,逐步实现从单一的轮圈供应商过渡到车轮管理服务提供商,从而实现公司从内控管理延伸至渠道管理,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值的依赖性,稳定客户的忠诚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黄健雄、陈守德、何璐婧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0]C-00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的“一、概述”至“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健雄先生、何璐婧女士、陈守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9年年末总股本70,111万股,扣除公司回购的不适用于利润分配的420万股,以69,69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3,484.5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每10股分派金额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9年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薪酬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子文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45.21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志良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44.21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学诚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3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董事吴伟源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3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独立董事黄健雄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独立董事何璐婧女士2019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2019年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2020年年度目标来确定2020年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何爱平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43.09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小红女士2019年年度薪酬为3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副总经理郑育青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33.53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副总经理田民镜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3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八)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通知,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并将根据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C-0007)。
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4月7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4月7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4月7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4月7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C-0021号)
6、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C-0008号)
7、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C-0007)
8、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C-0006号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张文清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张文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0]C-00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已于2020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9年年末总股本70,111万股,扣除公司回购的不适用于利润分配的420万股,以69,69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3484.5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每10股分派金额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认为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风险评估体系等,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有监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清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4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监事兰日进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46.5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公司监事陈明理先生2019年年度薪酬为3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9年监事薪酬情况与2020年年度目标确定2020年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通知,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并将根据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1、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循环使用。
2、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项目贷款、长期借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托收保理、履约保证、票据贴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等。
3、授信机构: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4、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额度使用: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授信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机构间互相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
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与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授信总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9.00亿元(折合人民币),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
经上年股东会审批后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担保总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调整各子公司的最高担保总额,同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各授信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宜及签署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不需要另行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 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38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及服务;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制造及服务;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建筑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车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86.84%、13.16%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0,015.98万元,负债总额92,071.8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850.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2,071.86万元),净资产37,931.01万元,营业收入146,063.89万元、利润总额2,215.18万元,净利润2,322.92万元。
2、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二环南路199号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钢圈、铝圈、模具、盘式制动器总成及其相关零部件的制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75%、25%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372.99万元,负债总额16,930.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01.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930.81万元),净资产31,442.18万元,营业收入67,007.02万元、利润总额955.60万元,净利润715.89万元。
3、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
法人代表:吴子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轮圈,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零售汽车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制造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422.19万元,负债总额6,611.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450.82万元),净资产47,810.45万元,营业收入61,040.71万元、利润总额1,110.77万元,净利润1,002.12万元。
4、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特种设备除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7,939.71万元,负债总额31,838.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51.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838.26万元),净资产56,101.45万元,营业收入70,533.60万元、利润总额1,600.46万元,净利润1,245.58万元。
5、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钢圈制造;铝合金、镁铝合金轮毂制造;钛合金产品制造;铝合金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及推广应用;铝、铝合金、镁铝合金、钛合金轮毂性能检验及产品检测;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国家限制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891.19万元,负债总额18,459.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79.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879.53万元),净资产6,432.18万元,营业收入5,435.44万元、利润总额-1305.70万元,净利润-1019.08万元。
6、厦门多富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一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53.91万元,负债总额4,146.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44.76万元),净资产507.80万元,营业收入12,399.05万元、利润总额150.59万元,净利润112.94万元。
7、新长诚(越南)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北宁市桂武工业区地块编号H10(英文地址LOT NO H10 QUE VO INDUSTRIAL PARK, NAM SON COMMUNE, BACNINH PROVINCE, VIETNAM)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993万美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和载重钢轮的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749.19万元,负债总额6,156.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156.88万元),净资产10,592.32万元,营业收入28,359.92万元、利润总额5,196.26万元,净利润4,390.78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19.00亿元(折合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授信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3、 担保内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项目贷款、长期借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托收保理、履约保证、票据贴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等。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保证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19.00亿元(折合人民币)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筹措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3日,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4.18亿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8.28亿元。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00亿元(折合人民币)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91,324.34万元的99.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人民币,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二、 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 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从业人员524人,其中合伙人35人,注册会计师401人,全所共有164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凯,注册会计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多年证券服务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赫然,注册会计师,先后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杨铭姝,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
3、 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总收入2.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68亿元,2018年度为1941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6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该所及审计人员在本公司所在行业拥有较好的审计业务经验。
4、 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凯,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8年6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会计师:周赫然,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6年12月起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曾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杨铭姝,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
5、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号);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19〕34号);于2020年1月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号);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凯于2020年1月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从业人员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之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子文先生、独立董事何璐婧女士、财务总监何爱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小红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实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6.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下午收市后,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9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9.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7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 出席现场会议及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大楼董秘办。
4、 合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0年4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吴小红、邱碧华
电子邮件:stock@sunrise-ncc.com
联系电话:0592-6666866
传 真:0592-6666899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3
2、投票简称:日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附件三: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0年4月2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问询函及答复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1号),问询函指出了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针对问询函所提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并于2015年3月26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2、2015年12月2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披露子公司收到重大采购订单的重大事项前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个别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行为,要求公司就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相关投资者与本公司、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在认真自查并问询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基础上作出了回复。
3、2016年1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号),问询函对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高度关注,要求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7.18条的规定,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并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说明。
2016年1月9日,公司已就关注函中提及事项,在认真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进行了回复并在深交所及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厦门日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1)。
4、2016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6号),问询函指出了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前的股票交易存在个别账户异常交易行为,要求公司就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附件所列投资者与公司、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在认真自查并问询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基础上作出了回复。
5、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8号),问询函指出了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分析,于2016年5月5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并在深交所及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9)。
6、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号),问询函指出了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分析,于2019年3月28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并在深交所及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7、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对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2019]7号),问询函指出了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分析,于2019年5月6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问询函【2019】010号)。
8、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出的《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9]281号),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就信息披露方面、会计核算方面、内部控制方面和公司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与认真的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于2020年1月2日发出了更正公告及修订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集团”、“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35号”《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30.00万股普通股。日上集团此次非公开发行2,11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截至2015年5月19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7,40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0,095,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与支付用途列示如下:
■
注:2018年12月27日,日上集团办理完毕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用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
2015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93.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完成资金4,893.11万元置换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53,408.86万元。
鉴于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的本息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本公司账户,募集专户资金余额为0元。2018年12月27日,本公司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17年12月。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 11月2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建成并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2,399.36万元,主要原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与手续费的差额。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6月9日,本公司先期已投入资金4,893.11万元建设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009.50万元,所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893.1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1202 号)。
2015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日上集团使用募集资金4,893.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及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7月1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3日,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个亿。在3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16年7月11日,本公司将2015年7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到募集户。
201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2.65 个亿。在 2.65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16年7月1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继续使用新长城(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6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2日,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7月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5 亿元,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年7月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7月归还募集账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6月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11月2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9,144.2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6年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边建设、边投产。受宏观环境变化、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天气等因素影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二次,第一次延期到2017年12月,第二次延期到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11月20日,本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生产线建设完成并全部交付投产,但募投项目从投产至全面达产尚需时间,产能利用率提升需要一个过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尚未完全达产,尚未释放全部产能。受宏观环境变化和报告期内钢材价格上涨的影响,钢结构市场相对低迷,国内外市场整体不景气,项目毛利率较预计毛利率有所下滑,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募投项目的毛利率仍处于正常水平。此外,本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漳州重工,由于漳州重工不具备钢结构工程承包资质等相关资质,其生产的产品只能内部销售给厦门新长诚,由厦门新长城直接对外销售。由于上述两家公司税收征管地不同,经与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协商,两家公司各保留一定的毛利率。本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目前实际效益的测算口径仅为漳州重工与厦门新长诚内部销售结算产生的效益,不包含厦门新长诚对外最终销售实现的效益部分。预计未来随着宏观经济转好、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产线的逐步达产和产能逐步释放,项目的效益将得到逐步提升。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董事会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相关规定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3日批准报出。
附件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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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6.03万元及2,373.33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与手续费的差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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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没有达到预期原因具体见:三、(三)
2、上述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效益均为净利润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