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55,945,946.88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5,906,529.01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989,352,475.89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696,852,475.89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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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全系列薄膜电容器,所属行业为电子元件制造行业。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三) 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薄膜电容器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主要企业之一,连续三十二届进入中国电子元件百强,薄膜电容器产销量位居世界前三位。
薄膜电容器广泛应用于家电、通讯、电网、轨道交通、工业控制、照明和新能源(光伏,风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几乎存在于所有的电子电路中,是基础电子元件。未来我国薄膜电容器行业的市场竞争将从产品生产线的扩张转向技术服务的强化和品牌的提升。超薄化、耐高温、高能量密度、安全可靠性将成为主要发展趋势,简单、大批量生产将向小批量、定制化方向发展,高端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重将逐年增大。
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明确列出重点发展的产品和技术,包括:满足新一代电子整机发展需求的新型片式化、小型化、集成化、高可靠电子元件产品;满足我国新型交通装备制造业配套需求的高质量、关键性电子元件;为节能环保设备配套的电子元件以及环保型电子元件;为新一代通信技术配套的电子元件;为新能源以及智能电网产品配套的电子元件;新型电子元件材料以及设备,将有力推动薄膜电容器行业的发展。
在市场竞争中,公司由于拥有几十年丰富的生产、研发与销售经验,公司最近几年针对市场发展趋势及要求,加大了对新型能源用薄膜电容器的研发力度,提高了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缩短了量产的速度,使公司具有贴近市场、反应迅速、物流成本低、对客户的技术沟通更便捷等优势。公司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原创技术,使产品生产的周期更短、应变速度更快,体现出很强的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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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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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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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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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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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45亿元,其中国内市场实现收入10.99亿元,同比增长0.22 %,国外市场实现收入5.46亿元,同比下降7.7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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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0-00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2020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2019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19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5、《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55,945,946.88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5,906,529.01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989,352,475.89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696,852,475.89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8、《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
10、《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此外,新收入准则增加了对收入有关的信息的列报及披露要求。公司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列报及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3、《关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的议案》;
14、《关于2020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以下决议,关联董事孟林明、沈艺峰、程文文回避了表决:
1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 2020-00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2020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召集人罗荣海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2019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19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55,945,946.88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5,906,529.01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股利292,500,000.00元,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989,352,475.89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及现金充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3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92,5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696,852,475.89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五)《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张宏兴为职工监事。会议提名李海平、林芳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关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0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8日9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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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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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92)0592-6208560邮编:361022 传真:(0592)6208555
2、登记时间:2020 年4月27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00 至 3: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壹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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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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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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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徐菲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电子产品、汽车生产和经销、零售及消费品、高科技行业和能源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20年的丰富经验,无兼职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寅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电子产品、高科技、矿产勘探和开发行业、房地产和媒体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20年的丰富经验,无兼职情况。签字会计师符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电子产品、教育、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8年的丰富经验,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5.4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28万元),2018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83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认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认其报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晟灏”)。
●委托理财金额:2019年度理财累计发生额15.41亿元,2019年度使用
的理财额度为7.54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TLB1801)、建设银行“乾元-安鑫”(270 天)按日开放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乾元-顺鑫”2019年第42期理财产品、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XTL1901)、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117期G款、建设银行“乾元-满溢”180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君联晟灏投资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1天、33天、180天、270天、367天、无固定期限、
君联晟灏投资基金期限为8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低风险类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额度到 150,000 万元,2019年4月25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等,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受托方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投资产品出现损失风险时,财务部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经公司讨论后决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等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工商银行委托理财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1月3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10,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月3日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1月4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7,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月4日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3月14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4,6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3月14日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3月27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3,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3月27日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3月28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8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3月28日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4月16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2,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4月16日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起息日期:2019年4月29日
到期日期:
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存入金额:4,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产品,根据历史收益率情况,预计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单位净值:本产品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