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阅读,现对2019年度业绩快报内容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主要涉及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及其附注、财务及经营情况说明、未来展望及公司战略等,补充披露内容也已于2020年3月27日刊发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并无新增披露信息。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一、 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及其附注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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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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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公司资料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为一家于1988年5月31日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中外合资合营企业,于2013年12月27日更名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于同日,本公司股本折合为总股本479,592,598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014年12月10日,本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于同日,本公司透过向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公开发售本公司H股,按每股H股7.39港元之价格合共发行159,8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H股。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完成向若干董事及经选定员工发行内资股及H股以及向四名独立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配售H股之事宜。本公司按每股7.15港元之认购价合共发行42,652,000股(包括H股及内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已批准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招股,而本公司A股已于2018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向公众发行75,790,510股A股,每股A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71元,330,547,804股内资股转换成A股。随着A股发行,本公司的已发行股票共有757,905,108股(包括351,566,794股H股及406,338,314股A股)。A股发行的所得款项共有人民币2,024,364,522元,而净收益(扣除发行开支后)共有人民币1,894,337,174元。
本集团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3. 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和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和服务。收入代表销售商品的销售价款,扣除增值税。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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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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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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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2019年度及2018年度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分别为4.24%及3.98%。
6、 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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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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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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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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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于中国的附属公司须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200223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因此,本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按优惠税率15%执行。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84200247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芯盛(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兰州有限公司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420054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长飞智连技术有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200048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4200139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中标易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721000823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沈阳有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核发的第GR20183300049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税率。
海外附属公司之税项乃按相关国家和地区现行适当税率征收。
8.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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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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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沪港通在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H股股票2,000,000股授予参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100名员工。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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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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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时已扣除的当期派发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具有稀释性的)。
(b)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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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公司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9. 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和光缆共两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分部-主要负责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生产和销售。
□光缆分部-主要负责光缆的生产和销售。
(1)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及资产的信息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资产、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及其它未分配的资产。
分部经营成果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对外交易收入,扣除各个分部发生的营业成本。本集团并没有将销售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其他费用分配给各分部。
下述披露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的信息是本集团管理层在计量报告分部利润╱(亏损)、资产时运用了下列数据,或者未运用下列数据但定期提供给本集团管理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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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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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 年末本集团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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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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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已贴现票据和已背书票据的账面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9,358,068元和人民币62,994,234元(2018年:人民币18,696,208元和人民币81,452,177元)。针对这部分已贴现或背书票据,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实质上依然保留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承担贴现及背书票据的违约风险,因此本集团继续全额确认这部分已贴现和背书票据,同时确认相关由于贴现产生的银行借款和背书票据结算的应付款项。于贴现和背书转让后,本集团不再保留已贴现和背书票据的任何使用权,包括将贴现和背书票据销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于2019年12月31日,继续确认的已贴现票据和已背书票据结算的应付款项的账面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9,358,068元和人民币62,994,234元(2018年:人民币18,696,208元和人民币81,452,177元)。董事会认为,已转移资产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差异不重大。
1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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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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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3) 应收账款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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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9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由于该类客户已经发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该类客户群体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b) 2019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根据本集团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将本集团客户细分为以下群体:
— 群体1:关联方;
— 群体2:中国电信网络运营商及其他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 群体3:除上述群体以外的其他客户。
(c)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
2019年(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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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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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5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资料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4)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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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已全额计提或计提较大比例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发生金额重大的收回或转回的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人民币1,386,721,108元及人民币1,433,488,094元,分别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43%和4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分别人民币32,814,688元及人民币27,872,704元。
12. 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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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无变化,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为零。
年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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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本集团将若干应收银行票据贴现于中国的若干银行或背书于本集团供货商(「终止确认票据」),并于2019年12月31日将其终止确认。于2019年12月31日,已贴现并已终止确认的未到期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38,771,396元(2018年:人民币32,211,733元)。于2019年12月31日,已背书并已终止确认的未到期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80,409,595元(2018年:人民币120,162,979元)。于2019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票据剩余期限为1至7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如本集团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的承兑银行拒绝付款,持票人对本集团拥有追索权。董事会认为,对于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已背书票据,本集团已实质上转移了该等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全额终止确认这些票据。
因持票人的追索权本集团继续涉入终止确认票据,继续涉入导致本集团发生损失的最大风险敞口相当于其全部金额。
13.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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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中包含本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690,600元(2018年:人民币20,589,600元)。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
14. 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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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没有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上述金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票据。
15. 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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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应付账款按发票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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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和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本集团与对方继续发生业务往来。
16. 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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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借款为固定利率借款,2019年长期借款的利率为1.20%。2018年度的长期借款既有浮动利率也有固定利率,利率区间为1.20%-5.70%。
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包含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按还款时间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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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股利
于年度内批准应付本公司权益持有人上个财政年度的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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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1)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新租赁准则」)
—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2) 变更的主要影响
(a)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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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原租赁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集团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集团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集团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本集团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理:
— 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集团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019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集团使用2019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本集团所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5.72%,本公司无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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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比较财务报表为基础,对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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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母公司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二、 财务情况说明
(一) 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团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7,769.2百万元,较2018年约人民币11,359.8百万元下降约31.6%。
按产品分部划分,总额约人民币2,508.4百万元的收入来自我们的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分部,较2018年约人民币4,691.2百万元下降46.5%及占本集团收入32.3%(2018年:41.3%);而总额人民币4,002.0百万元的收入乃来自我们的光缆分部,对比2018年约人民币5,726.7百万元下降30.1%及占本集团收入51.5%(2018年:50.4%)。本集团总收入的下降主要源于在最近境内电信运营商集中采购中,光纤及光缆价格大幅下降约40%。同时受到集中采购时点相对滞后的影响,虽然集中采购总量相比2018年基本稳定,但2019年全年并未有足额订单释放。
其他产品服务贡献总收入约人民币1,258.7百万元,较2018年约人民币941.9百万元增长33.6%及占本集团收入16.2%(2018年:8.3%),主要由于集团系统集成收入较2018年大幅增长522.1%。
按地区分部划分,总额约人民币6,107.9百万元的收入来自国内客户,较2018年约人民币9,473.8百万元下降35.5%(2018年:增幅2.9%)及占本集团收入78.6%。于2019年总额约人民币1,661.3百万元的收入乃来自海外客户,较2018年约人民币1,886.0百万元下降11.9%(2018年:增幅62.5%)及占本集团收入约21.4%。
(二) 营业成本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5,935.6百万元,较2018年约人民币8,131.3百万元下降27.0%,占本集团收入的76.4%。营业成本降幅低于我们的营业收入降幅,主要由于受市场影响,本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高于成本下降幅度。
本集团营业成本包括(i)原材料成本;(ii)生产间接费用(包括机器及设备折旧、易耗品、租金开支、水电及其他生产间接费用);及(iii)直接人工成本。
2019年,本集团原材料成本总额约为人民币5,003.4百万元,较2018年约人民币7,243.9百万元减少30.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生产间接费用及直接人工成本约为人民币929.6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约885.0百万元增加5.0%。
(三)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1,833.5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3,228.4百万元下降43.2%,而毛利率则下降至23.6%(2018年:28.4%)。毛利率的下降主要由于受市场影响,本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高于成本下降幅度。
(四) 销售费用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费用为人民币347.3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385.3百万元下降9.9%。降幅主要源于因营业收入下降,集团压缩薪酬支出所致。
(五) 管理费用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428.5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646.9百万元下降33.8%。降幅主要源于因营业收入下降,集团压缩薪酬支出及其他行政支出所致。
(六) 研发费用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413.5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516.8百万元下降20.0%。降幅主要源于因营业收入下降,集团压缩薪酬支出以及部分重点研发项目投入生产运营致研发费用减少。
(七) 财务费用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5.2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40.1百万元减少人民币25.0百万元。降幅主要源于汇兑收益较2018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36.7百万元。
银行贷款的利率于2019年介乎年利率1.20%至5.00%(2018年:年利率1.20%至5.70%),而2019年借贷之实际年利率为2.86%(2018年:4.14%)。
(八) 其他收益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收益约为人民币203.9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27.9百万元增长约人民币176.0百万元。增长主要源于本期集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长约人民币164.5百万元。
(九) 所得税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为人民币99.2百万元,较2018年的人民币181.5百万元下降45.3%。此外,实际税率由2018年的10.9%小幅上升至2019年的11.2%。本公司和若干附属公司税收优惠详情载于本公告所载财务信息之附注7。
(十) 资本支出
年内本集团产生资本支出总额约为人民币877.8百万元(2018年:人民币1,333.3百万元),涉及购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主要与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预制棒扩产项目以及提高现有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设备的生产效率有关。
(十一) 公开发行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完成A股公开发售并上市,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承销费用及有关上市开支后)为人民币1,894.3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源于A股上市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1,807.2百万元已用于(1)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二期、三期扩产项目约人民币1,312.9百万元;(2)偿还银行贷款约人民币300.0百万元;(3)补足营运资本以改善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水平约人民币194.3百万元。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87.1百万元,款项将专项用于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二期、三期扩产项目。
(十二) 负债资本比率
本集团以负债资本比率监控负债状况,比率以债务净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债务净额包括所有银行贷款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于2019年12月31日的负债资本比率为-13.0%(2018年:-15.8%)。
(十三) 现金使用分析
下表载列摘录自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现金流量表之选定现金流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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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增加约人民币277.3百万元,乃主要由于本集团本年度收到秘鲁网络建设项目预收款,而相关支出尚未大量发生。
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净现金减少约人民币863.0百万元,乃主要由于本公司子公司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产能扩充项目本年已基本完成,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减少约人民币2,504.5百万元,乃主要由于上年度公司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894.3百万元,而本年度又减少银行贷款所致。
于2019年12月3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银行存款及现金,主要货币为人民币、美元、南非兰特、欧元、港元及印度尼西亚卢比。
(十四) 净流动资产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流动资产为人民币4,082.6百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149.6百万元基本持平。
(十五) 银行贷款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为人民币958.6百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371.1百万元减少人民币412.5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贷款之为23.4%浮息贷款及76.6%为定息贷款。本集团银行贷款中,4.7%为港币贷款,34.9%为美元贷款,而余额60.4%为人民币贷款。
(十六) 承担及或然事项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固定资产之未结算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1,529.3百万元(2018年:约人民币2,227.3百万元)及权益投资约人民币16.8百万元(2018年:约人民币26.3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未结算承担总额约为人民币1,546.1百万元(2018年:人民币2,253.6百万元)中,合共约人民币780.4百万元(2018年:约人民币493.4百万元)已订约,而余额约人民币765.7百万元(2018年:约人民币1,760.2百万元)则已获董事会授权惟尚未订约。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十七) 资产抵押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原值人民币51.3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账面价值人民币27.1百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予银行以担保本集团信用额度。本集团以账面原值人民币25.4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予银行以开具应付票据。
(十八) 融资及财务政策
本集团实施稳健的融资及财务政策,目标是在保持优良财务状况及合理财务成本的同时,最小化本集团的财务风险。本集团定期检查融资需求以确保在有需要时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可以支持集团运营及未来投资和扩张计划的需求。
(十九) 汇率波动影响
本集团大部分收益及开支均以人民币结算,而本集团若干销售、采购及金融负债则以美元、欧元及港币计值。本集团大部分银行存款以人民币、美元、欧元及港元方式存置。
于本年度,本集团主要因人民币对美元或欧元的汇率波动,从而导致了人民币24.3百万元的汇兑净收益。
于本年度,本集团订立了若干货币结构性远期合约,以减低外汇风险。本集团将密切关注持续的汇率变动,并会考虑其他对冲安排。
(二十)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约有4,687名全职雇员(2018年:约4,499名全职雇员)。本集团设计了一项年度考核制度,以考核雇员的表现。有关制度构成厘定雇员应否获加薪、花红或升职之基准。其雇员获得之薪金及花红与市场水平相当。本公司一直遵守中国及相关国家及地方劳工及社会福利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安排员工参加外间的培训课程、研讨会及专业技术课程,藉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并加深彼等对市场发展的认识及改善其管理及业务技能。
(二十一) 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账面值约为人民币319.2百万元(2018年:人民币152.4百万元)的若干应收银行票据交予中国若干商业银行安排贴现或背书转让予供货商。
(二十二) 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处置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处置情况。
三、 2019年度经营情况说明
2019年,光纤光缆行业供需关系调整,竞争加剧,导致光纤光缆产品单价大幅下降。面对有挑战的经营环境,公司立足中长期战略发展,继续坚定执行公司战略举措,平衡价量关系,巩固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业务优势,保持电信市场领先地位,积极拓展国际化市场,打造整体解决方案拓展行业细分市场。但受行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承受较大压力。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 主营业务受市场波动面临严峻挑战
预制棒、光纤和光缆是公司的主要产品。2019年,由于中国市场4G网络建设及光纤入户已达高峰而5G大规模建设尚未开启,光缆需求增速放缓。同时,前期国内主要预制棒供应商扩产的产能陆续得到释放,导致预制棒短缺结束,而光纤光缆出现产能过剩。供需关系的变化导致在国内运营商对光缆产品进行的集中采购中,光纤光缆价格大幅下降,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19年,公司预制棒及光纤业务实现收入约25.08亿元,同比下降约46.5%;毛利率由2018年的约49.4%下降至2019年的约40.5%。公司光缆业务实现收入约40.02亿元,同比下降约30.1%;毛利率由2018年的约12.2%提升至2019年的17.1%。
为积极应对不利局面,公司一方面持续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在低价格环境中持续以满足客户高质量要求的水平供货,利用品牌、质量等差异化优势尽量削减低价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坚决推进多工艺路线以提高生产效率及降低成本。预制棒是产业链中技术门槛最高、利润水平最高的部分。在产业链面临价格压力之时,预制棒的成本控制是影响行业中各公司利润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2019年,公司自主研发的VAD和OVD预制棒制造工艺日益成熟,规模化量产能力逐步释放。相比公司传统使用的PCVD工艺,VAD和OVD工艺在制造通信市场使用的单模预制棒上有一定成本优势。使用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完成的潜江智能化生产基地充分利用技术优势、规模效应及智能制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效率和优化成本结构,使公司多工艺融合的优势更加明显。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机会。围绕5G建设要求,公司在2019年6月举行的上海世界移动大会期间发布“5G全联接战略”和“长飞光云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为5G多种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解决方案。为满足5G高带宽需求,公司开发的应用于5G干线的G.654.E大有效面积超低衰减光纤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且已完成运营商实验网络的铺设,并在国内运营商进行的集中采购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数据中心建设拉动下,多模光纤产品需求稳定增长,公司应用于数据中心的高端多模光纤也已得到成功商用;在国防和军队信息化、智能电网以及国产替代等政策推动下,特种光纤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增长。
(二) 有序拓展通信工程、综合解决方案和光模块业务
2019年,公司围绕海外通信网络工程项目、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整合业务团队与资源,积极构建海外通信集成解决方案、智慧公检法解决方案、全光网络综合解决方案等业务能力,夯实核心竞争力,并积极进行市场拓展。2019年,公司在海外通信工程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菲律宾,公司的网络工程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且不断开拓新的客户。2019年7月,公司在秘鲁的子公司与PROGRAMA NACIONAL DE TELECOMUNICACIONES - PRONATEL签订了Ancash大区宽带网络连接项目建设、Arequipa大区宽带网络连接项目建设、La Libertad大区宽带网络连接项目建设、San Martin大区宽带网络连接项目建设等四份协议。该等协议属于秘鲁国家宽带项目的一部分,覆盖约1683个城镇、超过100万人口,协议金额约为4亿美元。
在国内,公司综合解决方案业务不断发展。公司获得并执行完成湖北省内智慧公检法、江苏某大学全光校园等多个项目。2019年8月,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在城市建设、建筑工程、信息服务、海外拓展等领域展开合作。2019年9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达成全方位战略合作,宣布双方将共同探索推进5G技术在行业及工业领域的相关应用。2019年10月,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并宣布成立“绿色全光网络技术联盟”,以推广新一代全光网络的普及和应用。2019年11月,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构建“5G+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
光模块(Optical transceiver)是光纤通信系统的重要器件之一,主要由光电子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组成。光模块的作用是“光电转换”,发送端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然后通过光纤传送后,接收端再把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2019年,公司成立光模块产品线并持续构建技术团队和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与中国电信紧密合作,共同探讨5G技术发展及光模块应用,并积极参与中国电信光模块集中采购的准备工作。2019年底,公司已通过各种资质审核,具备中国电信光模块集中采购投标资格。
(三) 深度实施国际化战略
2019年,海外光纤光缆市场需求持续健康增长。公司按照既定国际化战略实施路径,以海外地区部为桥头堡加强海外销售服务团队,走深耕融合经营之路,持续开拓海外业务。依托不断提升的海外产销能力,公司全面加强国际市场拓展力度,一方面更加注重对当地电信运营商等最终客户的销售,提升客户粘性;另一方面,挖掘定制产品市场机遇适时切入重点区域的全球主流运营商客户,达到以点带面的市场拓展效益。同时,公司积极对接中国电信等国内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布局,抢占业务发展先机。
2019年,虽然海外市场需求总量有所增长,但在中国市场光纤光缆价格大幅下降后,海外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光纤光缆产品单价亦有相当幅度的下降。公司2019年海外业务收入为约人民币16.61亿元,同比下降约11.9%。
(四) 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技术创新与智能制造是公司的五大战略之一。2019年,公司按照产品线模式整合业务端到端的资源与能力,以客户为中心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从组织制度和运作模式上深化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发的市场响应速度大幅提升。除上文提及的G.654.E光纤在运营商集中采购中取得突破外,公司针对客户需求开发的光电复合缆、高密度微簇光缆等产品均稳步推进。同时,公司坚持多工艺技术与制造装备研发,构建全自主的创新平台。“面向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新型光缆及其成套制造技术与装备”荣获湖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这也是公司首次荣获技术发明类奖项。截止到2019年年底,公司共拥有授权的有效专利总数499件(含发明专利251件),海外授权专利66件。
2019年,公司整合智能制造相关的软硬件团队,正式成立智能制造研究院和实体部门,在全面统筹做好公司智能工厂建设和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基础上,围绕“光连接”核心优势打造业务输出能力,发布“长飞光云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2019年12月,中国光通信行业首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在公司正式上线运行。作为工业生态体系的重要一环,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是工业互联网的“中枢神经”,为连接的对象提供统一的身份标识和解析服务,赋予每一个产品、零部件、机器设备唯一的“身份证”。目前,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已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重庆五大城市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此次落户公司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将向上对接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向下对接企业标识节点及应用系统,为接入企业提供标识注册、标识解析、运行监测等数据管理服务,实现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查询和共享,以更高效的数据互联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
四、 未来展望及公司战略
2020年,面对更加复杂和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将坚持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利用创新和技术领先的优势,坚持高质量品牌战略,确保预制棒及光纤等核心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同时在国际化和相关多元化方面按照既定战略继续稳步推进,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 严格进行疫情防控,有序安排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客户需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公司已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要求除少数关键安全防控岗位外的所有员工休假,并鼓励员工采取远程办公等方式工作。公司还成立了紧急应对小组实时监控公司疫情发展,要求本集团所有员工每日上报体温及身体状况。对于因防疫工作需要等必须前往公司位于武汉的办公及生产设施的员工,公司实施了事前申报,出入登记、体温测量等措施,并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公司自2019年12月至本公告发布日均未发生公司内部的COVID-19感染。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员工感染COVID-19的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低于1%。
受疫情影响,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本集团拥有较为完善的光纤光缆产能布局,自2020年2月10日全国主要省份陆续安排复工起,公司位于天津、辽宁、甘肃、浙江、广东等地的生产设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陆续恢复生产,而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南非等地的海外公司在春节期间未受疫情影响,持续运转。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位于湖北省内的办公及生产设施于2020年3月中旬起逐步恢复生产。
公司灵活调配产能,一方面充分利用位于湖北省以外的生产设施满足客户光纤光缆订单的需求,销售及服务保障人员24小时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公司主要的预制棒产能均位于湖北省的武汉市及潜江市。在湖北省逐步开始复工后,公司已加紧物流运输,全力运用库存储备及PCVD工艺原材料充足、生产转换灵活等优势,降低预制棒产能受到的影响。
本公司在积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湖北省及武汉市战“疫”贡献力量。在武汉火神山及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过程中,公司第一时间响应,迅速组织人员与中建三局、湖北铁塔等建设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接,提供医院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大量光缆及室内外综合布线产品。数名员工主动请缨参与医院网络铺设,提前完成光缆布放、熔接、综合布线等任务,为武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在湖北省黄冈市大别山医疗中心的建设中,公司对项目所需系统集成相关产品进行了连夜装箱及运输,保障建设进度。在海外,本集团位于菲律宾、秘鲁、非洲等地的子公司千方百计筹措疫情期间短缺的医疗物资并捐赠到抗疫一线。
(二) 夯实主业优势,巩固市场地位
2020年,国内光纤光缆市场竞争仍然激烈。运营商客户2020年上半年需求不确定性增加,光纤光缆供给过剩的情况仍在持续。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保证预制棒及光纤产品的利润水平是行业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一方面采取一系列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措施,进一步完善OVD及VAD技术,通过工艺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原材料利用率,有序推进智能制造项目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品标准化率和合格率,扩大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巩固与国内外终端客户的关系,确保在运营商集中采购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加深向铁路、中国广电等专网和行业客户的渗透,不断地提升市场份额。此外,公司将利用技术领先的优势,密切跟踪市场需求,加大对大有效面积超低衰减G.654.E光纤、光电复合缆、高端超宽带多模光纤的市场推广,创造更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在市场需求方面,固定网络仍在进行持续建设。2019年5月,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城市千兆宽带示范的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信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在超过300个城市部署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千兆宽带覆盖用户规模超过2000万,为高带宽应用创新和推广提供基础网络保障。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千兆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为87万户,占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约0.2%,未来仍有建设空间。
在4G建设方面,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底,4G用户规模为12.8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80.1%。2019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消费达1220亿GB,比上年增长71.6%;全年移动互联网月户均流量(DOU)达7.82GB/户/月,是上年的1.69倍;2019年12月当月DOU达8.59GB/户/月,保持较高水平。2019年,运营商仍在持续进行4G基站的建设。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移动基站总数达841万个,其中4G基站总数为544万个。随着5G商用套餐开启,用户订阅的套餐数据流量持续上升,而在5G基站尚未完成广覆盖时,增加的套餐流量预计将对4G网络产生压力,促使运营商进一步完善4G网络。
2019年是中国5G商用元年。2019年6月,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商用牌照 。2019年9月,中国移动率先开启5G商用套餐预约,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随后跟进。截至2019年10月9日,根据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公布的数据,其5G预约用户数量分别约为592万户、200万户及208万户,合计已超过1000万。而在2020年1月,中国电信进一步公布其5G套餐用户已经突破800万户。从运营商公布的5G套餐流量及资费情况来看,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5G商用套餐价格介于人民币128元至599元间,流量介于30GB至300GB间,相比4G套餐流量有大幅提升。一方面,5G采用的更高频段使得单基站覆盖范围减小,需要在单位面积内部署更多的基站来实现网络连续覆盖,新站址的基站铺设有望带来对光纤光缆的增量需求。同时,中国5G规模建设预计将采用独立组网的模式,亦将有利于光纤光缆行业发展。另一方面,在5G商用套餐普及后,手机用户流量消费预期将大幅增加,对现有网络带宽带来压力,促进网络优化。根据韩国科学和信息通信技术部的统计,商用半年后,韩国5G户均流量(DOU)在2019年7月达到每月24GB,相较同期4G户均流量有大幅提高。根据工信部于2020年2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5G基站数已超13万个,用户规模以每月新增百万用户的速度扩张;国内已有35款5G手机获得入网许可,国内市场5G手机出货量在2019年达到1377万部,呈明显增长趋势,5G发展势头良好。
长期来看,受数据流量持续增加、5G大规模建设的启动、未来数据终端数量不断增长、千兆网络宽带部署加快等因素的影响,光纤光缆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增长。
(三) 深度实施国际化战略
2020年,面对海外持续增长的市场机遇,公司将以国际业务中心为主体,一方面持续建设海外地区部打造海外桥头堡,在公司范围内加强海外子公司的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形成区域本地化的群体协同经营模式;另一方面,瞄准增长潜力市场区域,探索加快海外产业布局。同时,在立足光纤光缆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海外全系列产品的销售能力和大中型项目的获取与交付能力,并时刻注重对专利和知识产权等风险因素的防范,确保国际业务目标全面达成。虽然海外光纤光缆需求预计将持续稳定增长,但国内供应商纷纷实施国际化战略,海外市场竞争预计在2020年仍将加剧。公司将利用品牌优势,根据境外客户需求加大定制化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形成差异化竞争力,确保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度实施,持续提升海外业务收入占比。
(四) 开拓相关多元化业务
2020年,面对光通信相关业务的市场机遇,公司将以客户需求和应用场景为基础,逐步在海外通信网络工程项目、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光模块等领域构建产品制造及综合解决方案的端到端能力,通过客户复制、产品延伸和业务扩展等三个延伸发展业务。
公司在秘鲁中标的网络工程项目进展顺利。目前,该项目已获取了四个区域的环境测评报告,完成了传输网和接入网全部三十二种模型站点的土建设计,完成了通信设备十个大类的设备招标,当地施工合同签署顺利,客户预付款回款按期支付。公司在菲律宾的网络工程项目取得进一步突破。在完成2019年相关项目交付后,公司成功中标Converge项目中Cebu Island工程项目,成为该地区唯一一家通信工程服务提供商。2020年,公司将持续开拓菲律宾当地运营商客户的网络建设需求,并积极参与中国电信在菲律宾的网络建设和服务,完善公司网络工程项目交付能力。
在光模块市场,公司通过内生与外延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拓展和规划。如前文所述,公司已成立光模块产品线和技术团队,并已具备中国电信光模块集中采购投标资格。2020年1月,公司出资约人民币1.5亿元收购了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专注于光电器件(OSA)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支持服务和光模块的代工和定制服务,主要产品包括中短距离光纤通信系统的光器件与光模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3.90亿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28亿元;2018年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0.61亿元。随着大型数据中心建设的加速及5G规模铺设的启动,光模块市场有望在2020年开启新一轮增长。同时,光模块市场亦将面临挑战。一方面,通信设备市场更新迭代速度快,公司高速光模块的研发和制造能力面临严峻考验;另一方面,行业市场客户较为集中,议价能力强,尤其是电信运营商计划针对光模块直接进行集中采购,预计将对产品价格产生更大压力,光模块制造商的生产和运营管理能力面临严峻考验。公司将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凭借合理的战略资源投入,聚焦培育光模块等相关多元化等业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输入新动能。
(五) 强化创新研发,探索新增长点
创新是公司立企之本。2020年,公司将整合利用公司研发资源,在深度洞察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加快对超低衰减光纤、高端多模光纤、5G用光缆等新产品开发,进一步强化领先的产品竞争力,抢夺市场先机。另一方面,围绕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行业增长点,持续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争取更多业务发展机会。此外,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业务孵化平台,在新材料等领域进行探索研究,为公司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源源不断地推动公司持续增长。
(六) 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提升运营效率
面对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出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和用工成本,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空间。同时,通过持续的组织和人才优化,完善市场洞察、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管理、经营绩效管理等内部运营平台能力,提升精细化运营能力和环境响应与应变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构建软实力。
五、 报告期后重要事项
于报告期末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本集团概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会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差异幅度不会超过10%。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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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