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辞职暨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辞职暨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宋健先生、董事方泽南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宋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各项职务。宋健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方泽南先生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等各项职务。方泽南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宋健先生、方泽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宋健先生、方泽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长宋健先生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章程》,宋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即生效,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经讨论,独立董事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宋健先生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各项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宋健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方泽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方泽南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提名谢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详见公告:2020-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桂林 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干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公司经理、集团公司经理助理兼天津公司经理、集团公司经理助理兼秦皇岛公司经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总经理,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总经理,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委员会书记,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党建工作部(党组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办公室主任。

  刘桂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庆华  男,1967年4月出生,博士学位,工程师。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总)公司干部,吉通通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航天四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公司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兼深圳市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负责人,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主任,中电光谷联合有限公司CEO,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电科技产业集成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科技产城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省中电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创智(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盐城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庆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深桑达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现场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关于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谢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4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 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 系 人:李红梅 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