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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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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董事长石平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孟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郭梦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统计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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