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358,729,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1,523,760.5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以工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航空零部件数控加工、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及生产为主业;2019年6月公司完成对锂电池业务的重大资产重组,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及生产不再属于公司主业,由此公司主营业务变为:工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航空零部件数控加工。主要产品/业务是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数控加工
汽车模具业务:主要由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集成瑞鹄、集成模具研制生产。公司本部具备汽车整车模具开发与匹配协调能力,承继并转化应用先进的航空制造技术,在国内汽车模具制造领域居领先地位。长期以来,该项业务发展基本稳定。2019年,我国汽车市场下行、产销量下滑对该项业务有一定不利影响。
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集成瑞鹄、集成模具研制生产。子公司集成模具主要依托龙泉汽车产业城发展汽车零部件业务,子公司集成瑞鹄是国内知名车企的零部件总成战略供应商之一,2019年,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略有增长,但受价格降低影响,利润有所下滑。
数控加工业务:主要由公司本部承制。公司该项业务目前主要是承接军用飞机零部件数控加工,公司与国内飞机制造主机厂形成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该项业务逐年稳步发展。此外民用飞机零部件业务2019年取得一定突破,新增多个机型零件加工任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承压进一步加剧。2019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下滑7.5%和8.2%,汽车整体市场的下滑对公司汽车模具和零部件业务有一定影响。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积极开拓市场、坚持推进提效降本、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但受主机厂开发新车型进度放缓影响,汽车模具业务收入和利润有所下滑;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略有增长,但受价格降低影响,利润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航空零部件技术工艺的优化完善,该部分业务的销量和销售收入均有所增加。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通过了民用航空结构件制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成功开发成飞民机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个新客户;同时依托于公司汽车模具多年的研制经验,开始承制航空钣金零件模具及钣金件,使公司在现有数控加工业务基础上拓展了新的航空产品业务。另外,为实现公司航空零部件中长期发展规划,扩大航空零部件产销规模,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区启动投资建设新都航空产业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6,84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净利润是3,884万元。
2019年,公司积极推进并完成锂电池业务板块的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锂电洛阳、锂电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重组后公司不再持有锂电洛阳、锂电研究院的股份,锂电科技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因本次重组获得大额重组收益,使得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完成锂电业务重大资产出售重组,从2019年7月起锂电洛阳、锂电科技不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锂电池业务收入仅为2019年1-6月形成的收入。同时,由于重组形成大额重组收益,本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较多。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2、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对锂电业务的重大资产出售重组,原子公司锂电洛阳、原孙公司锂电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为2家。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石晓卿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9名,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7,4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94%;实现利润总额77,4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3.92%。上述财务指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110ZA4352号)确认。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确认,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602,066.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460,206.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32,202,230.93 元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处理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91,048.02 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235,138.39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358,729,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1,523,760.5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由于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重组收益金额较大,但由于重组是股权置换无现金流入,且考虑到航空制造业后续发展前景良好,公司近两年用于发展该业务的投资资金需求较大。因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大股东可通过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公司官网(www.cac-citc.com)留言板、公司邮箱stock@cac-citc.cn进行留言,或直接打电话(028-87455055)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充分听取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各位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可使用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含)9.8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3.22亿元。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李世亮、盛毅、蒋南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详见2020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经公司提名与法治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石晓卿先生、何君先生、张琪奕先生、祝云先生、黄绍浒先生、程雁女士(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与法治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盛毅先生、蒋南先生、褚克辛先生(按姓氏笔画排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独立董事对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按姓氏笔画排名)
石晓卿先生,公司现任董事长,1971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成飞公司总工艺师室工艺员、办公室秘书、装配厂车间主任、生产副指挥长、部装厂厂长、总经理助理,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成飞集成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石晓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君先生,公司现任董事,197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EMBA,研究员。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空产品部维修与服务管理处助理经理,航空工业集团经理部秘书处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股东事务部公司治理推进处高级业务经理;航空工业集团股东事务部公司治理推进处处长、综合管理部股东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资本管理部股东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计划财务部股东权益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规划发展部部长。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前述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何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琪奕先生,公司现任董事,1979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历任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国际贸易系主讲教师、教务处主任科员;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律顾问助理;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党群)部高级业务经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前述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张琪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云先生,公司现任董事,197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成飞汽模中心汽模工程部技术员;成飞集成汽模工程部技术员、冲压工艺室技术员、冲压工艺室室主任、技术部项目负责人、汽模工程部部门经理;成飞集成副总经理兼任成飞集成分党委副书记;成飞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成飞集成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祝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绍浒先生,公司现任董事,197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成都成飞汽车模具中心设计员、本公司规划部计划员、制造一部副经理、项目部(筹)副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黄绍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雁女士,公司现任董事,197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成都成飞汽车模具中心市场部职员、本公司规划部计划员、部长及证券部部长、项目部部长,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程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按姓氏笔画排名)
盛毅先生,公司现任独立董事,1956年10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历任内江齿轮厂车间副主任、生产科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四川省社科院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经济研究工作;兼任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盛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止本决议公告日,盛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南先生,公司现任独立董事,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南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
蒋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止本决议公告日,蒋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褚克辛,公司拟任独立董事,1951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工程研究员,历任一汽工艺处技术员、一汽装备处工程师、一汽专用机床厂经营科科长、一汽设备处处长、一汽大众发传厂厂长、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顾问。现任长春创元模具设计有限公司和长春欧华模具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褚克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止本决议公告日,褚克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投资计划》、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0年4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9:15至2020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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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述议案6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5、议案7-1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议案7、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议案10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 名;议案1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1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监事 2 名。议案 10、11、12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独立董事李世亮先生、盛毅先生和蒋南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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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联系人:刘林芳
电话:(028)87455333转6048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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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投票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4、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春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7,4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94%;实现利润总额77,4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3.92%。上述财务指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110ZA4352号)确认。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确认,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602,066.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460,206.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32,202,230.93 元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处理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91,048.02 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235,138.39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358,729,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1,523,760.5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重组收益金额较大,但由于重组是股权置换无现金流入,且考虑到航空制造业后续发展前景良好,公司近两年用于发展该业务的投资资金需求较大。因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表决,同意提名李国春先生、李潮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林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国春先生,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196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部长,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瀚德(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前述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李国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潮江先生,公司现任监事,197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技术员、党委宣传部理论干事、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党校副校长、电视台台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党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现任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截止本决议公告日,李潮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及环境等情况,建立持续、稳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通过合理、可行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 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 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 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不超过当年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5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 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充实净资本以作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七) 利润分配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实施。
四、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至少每三年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重新审议和披露。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公司制定、修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602,066.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460,206.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32,202,230.93 元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处理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91,048.02 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235,138.39元。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358,729,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1,523,760.58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规定内容,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7-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20.75%,低于3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2019年净利润中重组收益金额较大,但无现金流入
2019年,公司完成锂电业务重大资产重组,并因此获得大额重组收益,其对公司本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但由于锂电业务重大资产重组为股权置换,由此形成的重组收益并无现金流入,使得本年度形成的利润收益大部分缺少现金流以支持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产业发展情况及后续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2. 航空制造业后续发展前景良好,公司近两年用于发展该业务的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航空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发展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市场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未来10-20年,中国航空制造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军用飞机面临更新换代的需求,民用飞机在研制大型客机的同时,也将加快支线飞机、直升机、通用飞机的产业化发展。未来,公司将积极大力发展航空零部件业务,2020年将投资26,840万元建设新都航空产业园,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以企业自筹方式解决,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净利润为3,884万元。
所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日常经营正常运行外,需要用于投资建设新都航空产业园,以增强股东未来回报。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黄绍浒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程雁女士,独立董事蒋南先生,保荐代表人杨可意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9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